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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作者: 时间:2023-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除外。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权责清单;办事规程 ;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情况;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信息公开;省、市、县工信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解读。

2.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y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nyx.gov.cn/xxgk/zfxxgkzn.htm)为主要载体。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提供。

(一)受理机构、时间和地点

受理机构: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受理地址:云县行政中心大楼209

联系电话:0883-3211432,传真号码:0883-3215711

邮政编码:675800。

电子邮箱:yxgxj3211432@163.com。(此邮箱只作为沟通联系使用,如需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使用下面申请地址)

互联网申请地址:

http://www.ynyx.gov.cn/ysqgk/jj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31

(二)提出申请

向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点击http://www.ynyx.gov.cn/ysqgk/jj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31进行下载表格,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

联系地址:云县行政中心大楼20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提交。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四)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依照《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0883-321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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