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来源:云县水务局 作者:云县水务局 时间:2022-01-30 点击率:26【 打印 】【 关闭 】 | ||||||||||||||||||||||||||||||||||||||||||||||||||||||||||||||||||||||||||||||||||||||||||||||||||||||||||||||||||||||||||||||||||||||||||||||||||||||||||||||||||||||||||||||||||||||||||||||||||||||||||||||||||||||||||||||||||||||||||||||||||||||||||||||||||||||||||||||||||||||||||||||||||||||||||||||||||||||||||||||||||||||||||||||||||||||||||||||||||||||||||||||||||||||||
云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云县水务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结合水务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2021年,云县水务局未制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以部门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文件3个,分别为《云县水务局关于南汀河、澜沧江云县段河道采砂可采区的公示》、《云县水务局关于云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公示》、《云县水务局关于公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方式的通告》。2.部门基本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云县水务局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规划及政策公开情况。2021年,云县水务局启动了《云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云县水利空间规划》、《云县干热合谷水资源保障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尚未经县人民政府审定;2021年,县水务局均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历年出台的政策,年内未以部门名义制定出台政策。 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2021年,云县水务局在行政处罚的依据、水法第39条,云南省实施水法办法42条,行政处罚15项,行政复议5项。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云县水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2020年度决算信息和2021年度预算信息。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公开情况。根据《临沧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水办字〔2021〕211号),对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1〕128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97号),2021年,云县水务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21年,云县水务局统一执行云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未另行制定。2021年,云县水务局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2项,采购总金额108700元。 8.其它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云县水务局根据工作实际,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1)云县水务局关于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爱华镇小组“关于云县县城周边居民饮水安全治理”提案的答复意见。(2)云县水务局关于对政协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04032号提案的答复。(3)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4)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5)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6)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7)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8)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9)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10)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11)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12)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号提案的答复。(13)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14)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04075号提案的答复。(15)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16)云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17)云县水务局关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存在差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牢固;二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存在以工作简讯代替政府信息的情况。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水务局将深入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及时主动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云县水务局将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开的信息内容,提高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