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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教育体育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6: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教育体育局是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市委教育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全县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全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指导全县教育工作政策措施落实等。

  云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政策。

  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发展重点、结构调整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负责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园)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直属学校、体育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三)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并的报批工作。

  (四)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审批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立、撤销和变更核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五)负责编制全县语言文字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全县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筹措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教育体育基建、援建、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八)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体育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单位、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结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负责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宣传,制定本县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制定各类学校(园)的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十)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教育体育法规,组织实施本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县、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乡镇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定和落实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组织县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赛事;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县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云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云县教育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信息上报、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有关事项督办工作;负责草拟重要材料及文件,审改印发各类文件、材料;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组织综合调研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编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县级财政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和中央、省、市教育体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管理和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教育民生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级教育体育建设工程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学校)完善基本业务档案管理和数据上报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投资计划和经费筹措、管理意见,编报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经费统计报表;指导全县校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类教育体育经费及其使用;统筹管理赠援款和外资贷款;对全县教育体育收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育股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和社会力量办学;负责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的建立、调整、撤销的审批和报批工作;承担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综合规划、指导全县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招生计划和中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基础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规划、指导和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负责管理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和艺术交流工作;指导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指导、实施普通高中、幼儿园和社会力量办学的评估工作;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德育基地建设;指导思想政治课、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指导各类学校绿化美化和校外教育;承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学校法制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教育体育系统的思想宣传工作及学校团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科教统筹”和大中专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入伍相关工作;民办教育审批、学校撤并审批、文艺、体育专业自行组织义务教育审批;配合做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体育股

  贯彻执行《体育法》,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宣教工作;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体育统计工作;组织全县体育特色乡镇、特色先进社区等创建工作;负责联系县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环保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检)测活动;负责学生军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群众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县级群众体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参加省、市群众性体育比赛;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的竞技项目赛事;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阳光体育、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参与县内市级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网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协助选拔、推荐体育各单项等级运动员、裁判员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培训和审批全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和管理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人员安全、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和处置;协调、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负责教育体育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校和学生安全防范体系,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传染病工作;负责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校车管理工作和校车审批,;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人事股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干部职工调配录用、结构编制、劳动关系、工资福利、抚恤慰问、考核退休、教师资格认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系列专技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教育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及以上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本县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高中会考工作及高校、中专招生报名考试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高中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做好有关考试的考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教育体育督导室

  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教育体育法规,组织实施本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教育体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县、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乡(镇)、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统筹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教育体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督查指导全县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九)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制订并实施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全县教师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各类学校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培训、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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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云县教育体育局

云县爱华镇

东大街18号

行政中心4楼

0883-3211625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黄光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