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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6: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接受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财政经济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市委财政经济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全县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指导全市财政经济工作政策措施落实等。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接受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四)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和土地政策。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六)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机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市下发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格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九)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实施。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业的规划和政策,退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设施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标准、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划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六)落实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十七)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八)承担云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云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云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云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云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云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工作。

(十九)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职能等能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度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度开展本县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开发规划,协调本县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动。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云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云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云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云县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云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云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县卫生健康局、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在盐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全县食盐行业管理,确保食盐供应安全。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盐价格监督检查。云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碘缺乏病检测,公布人群碘营养状况,防治碘缺乏病危害。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等部门,负责做好政府食盐储备和管理、应急调运等工作。

4..与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在电力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火电和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火电、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国家、省、市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等工作。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电力运行保障,监革管电力调度,电力行政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5..与云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云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云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云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省、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云县交通运输局、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6..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云县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云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云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和参与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课题调研。拟订机关各项规划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督办、保密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图书管理、办公化自动化、保卫、接待、车辆调配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的宣传、普法、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和报纸杂志的订阅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联系各股室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基础产业股、地区经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股)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起草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定。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和项目后评工作。负责衔接、平衡、办理县级机关、城市基础设施、政法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工作。负责提出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参与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及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参与审批和审查列入省、市重点前期和重点在建计划项目的可研、初设等工作。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和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有关项目,衔接和平衡交通、邮政行业发展等基础产业的年度计划。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衔接平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财政性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有关领域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财政性贴息、补助投资,以及低碳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负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根据国家、省、市的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定云县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不对应市相关科室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并提出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办理提案、议案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发展改革系统的普法工作。

(三)规划发展股(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年度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主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主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政府物资储备的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牵头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牵头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督促指导行业发展,流域发展、产业发展等规划的编制、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拟定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安排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配合内资建设项目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免税确认书的申报和办理工作。

(四)社会发展股(经贸流通股)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社会发展投资计划。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负责有关的监督、评估工作。负责人口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人口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推进有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衔接平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协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申报和协调国家、省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发展计划。协调实施省级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计划。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全县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重大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或备案;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负责利用外资、口岸查验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联系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提出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建议。

(五)农村经济发展股(辐射中心建设与西部开发股)

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农村经济、产业发展等政策。衔接平衡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垦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农口重大项目建设建议,组织申报水利、林业等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协调做好澜沧江(临沧段)河长制等工作;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总体规划和计划;负责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具体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衔接协调国家、省、市的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负责整改复耕、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巩固成果年度计划的编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并落实有关工作。拟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衔接协调中央、省、市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有关服务工作。

(六)能源股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能源体制改革、能源行业统计、预警工作以及能源综合业务(包括投资综合)。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产业的有关工作。参与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能源安全运行和管理;负责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负责拟定电网、火电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电网、火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省级、市级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定对电网、火电建设进行管理。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省级、市级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范规程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安全生产等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定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监督石油、天然气运营、储备和轮换等工作。监测县内外石油、天然气市场供求变化。牵头落实石油、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指导协调农村能源中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发展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上报、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设施项目。

(七)价格股(价格认证中心)

组织拟订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贯彻落实价格调控政策实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贯彻执行价格认定的政策和制度,受理县纪委县监委、司法及行政机关的涉纪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度的各项价格、收费管理政策,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管理。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拟订少数由市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牵头拟订县级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价格争议、重大收费纠纷。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粮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提出全县储备粮糖的规模建议,负责全县储备粮糖管理。承担粮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计、应急和全县军粮供应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性资金。

拟订县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当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起草粮食和物资储备全局性、综合性文件和报告及重要文稿;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全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九)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处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财政经济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市委财政经济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全县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指导全县财政经济工作政策措施落实等。

单位

办公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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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办公

时间

主要领导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县爱华镇

东大街18号

行政中心5楼

0883-3211693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杨学华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