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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司法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6: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司法局是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云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省、市、县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三)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协调联系辖区内的监狱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七)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云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工作办公室。

(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和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承办中共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起草、修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对依法治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检查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法治云县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实施法治村(社区)创建考核办法和标准;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的年度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建议;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做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工作;办理中共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基础财务资产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预决算、财务管理、政法补助专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局文秘、政务信息、督办、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接待以及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参与指导调查研究、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拟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年度考核工作;统筹拟定司法行政基本建设、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本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在职、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变动核算工作和干部保健工作;协助办理本系统干部职工退休、辞职、辞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培训、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云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云县社区矫正中心、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教育监管工作;指导乡(镇)社区矫正中队队伍和业务建设;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云县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处置社区矫正重大突发事件;指导“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刑释人员帮教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法治宣传股(云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的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县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完成省、市普法办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云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云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置、变更、注销、年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等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的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拟定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全县跨乡镇、跨部门重大矛盾调处申请,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社会矛盾调处日常工作,及时上报社情民意,定期分析通报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主动提出加强社会稳定工作的建议;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法治建设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管理辖区外律师事务所在云县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律师、公证员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公证员任职、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等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

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表彰奖励、干部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监督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本系统县管干部;协助搞好律师、公证员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办理干部退休、辞职、辞退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局机关群团工作。

单位

办公

地点

联系

电话

办公

时间

主要

领导

云县司法局

云县爱华镇

瓦窑坝云霞路

0883-3211483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余兴洲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