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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民政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5:3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民政局是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云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八)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云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云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和社会组织党委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要、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民政法治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管民政资金的使用;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二)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村、乡镇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上报工作;承办我县与外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和地名图编制管理。负责全县性和跨县区社会团体、县本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相关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管慈善组织认定,指导和监督县以下相关审批工作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负责任人人选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三)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民政项目规划、建设进展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四)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社会组织党委。负责社会组织党委及下辖各党组织党建业务工作,指导县属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相关业务工作。

单位

办公

地点

联系

电话

办公

时间

主要领导

云县民政局

云县爱华镇

广场北路6号

0883-3211495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何光进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