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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5:4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交通运输局是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云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四)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五)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七)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民航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协调中央、省、市垂直管理的行业部门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云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云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云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 ;需要由省、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云县交通运输局、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云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云县水务局、云县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云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道路、通航安全负责。云县水务局牵头会同云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云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云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与编制道路周边及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4..与云县公安局、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在民用爆炸物品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云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发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证照办理。云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资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云县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

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人事、党建、老干部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落实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承担内外政策法规的协调,监督交通法规的执行和行业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二)资产财务股

拟定行业财务会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利用外资和专项资金等财务管理工作;协助拟订公路、水路投融资政策;承担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单位财会工作。

(三)地方海事处(航务管理所、船舶检测站)

负责水上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通航水域船舶航行秩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提出水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承担船舶登记、船舶管理、船员培训工作;落实渡口安全监督管理、内河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应当事人申请对内河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调解、组织指挥遇难船舶和人员的救助、水面上下施工的安全审批、水路运输行业统计、水路运政监督检查、权限范围内船舶检验等工作。

(四)公路管理股

负责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拟订公路养护和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公路基础设施管理;负责提出公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落实公路养护年度计划编制,统筹安排和监管公路养护资金,监测和协调重点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网运行;承担公路路政管理、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公路灾害防治和抢修任务,组织公路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编制和监督实施;指导、督促乡镇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五)运输和安全管理监督股

负责道路运输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落实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协调综合运输计划,参与拟订运价政策;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抢险救灾运输工作及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综合规划建设管理股

负责综合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编制、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拟定全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和公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建议,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报批及合同章程审查工作;落实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承担项目的设计、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合同造价、竣工验收工作,监督项目建设的实施;指导乡(镇)农村公路建设。

(七)地方铁路民航发展股

负责地方铁路和民航发展工作。承担编制地方铁路、民航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地方新建铁路、民航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国家、省级、市级有关部门对新建铁路、民航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进行评估和审查。负责提出铁路、民航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承担统筹协调铁路、民航建设项目及相关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清点核量具体工作。参与和配合铁路、民航建设项目及相关建设项目的设计鉴定、工程建设技术性分析、安检以及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单位

办公

地点

联系

电话

办公

时间

主要领导

云县交通运输局

云县爱华镇

职教路5号

0883-3211359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张红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