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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5:5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农业农村局是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云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中共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云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云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云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的战略方针、政策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二)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做好城乡统筹,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振兴。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中低产田地改造和农田治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切实提升国家和省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2..与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城镇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送、处置的监督管理和疾病防治工作。

(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负责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与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

(4)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云县农业农村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政务运转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收发、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公共关系。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扶持的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的实施。负责编报年度部门各项资金预算方案,做好安排落实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费的管理核算工作及社会保险核算等工作,办理日常财务工作。配合县财政安排下达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和支农资金,并做好监督管理。负责统筹实施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统筹把关各股(室)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材料。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党务组织、工会妇女儿童)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科技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全县农业系列技术职务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办公室、云县渔业渔政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县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综治维稳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贯彻执行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渔业发展。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和县内重点江河、库区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企业与市场信息股。拟订全县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推荐认定、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承担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指导农产品市场开拓、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绿色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拟定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拟定有关生物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打造具有云县特色的“绿色食品牌”工作,指导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咖啡、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工作。指导绿色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教育与计划项目股(农业环境资源办公室)。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建议。组织申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扶持的农业农村发展项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业投资项目的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引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拟订农村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拟定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粮经作物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和农情信息工作,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拟定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配合省、市做好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畜牧兽医股。拟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畜禽种业、兽医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及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收集上报农业机械统计信息。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实施相关农业机械化政策扶持项目。牵头负责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县委农办秘书股(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工作。指导乡村产业协调发展,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促进农业产业振兴。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生态文化产业园建设。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县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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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农业农村局

云县爱华镇

新兴街139号

0883-3212313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刘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