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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云县县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20-11-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政报〔2020〕65号

市审计局:

根据《临沧市审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临审发〔2020〕99号)文件相关要求,为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对审计反馈存在的7类68项问题逐一细化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李明奎同志任云县委书记、字清华同志任云县人民政府县长长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取水单位未办理取水许可或取水许可到期未延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云县共33座小水电站(在建3座),7座电站未办理取水许可及部分水电站取水许可到期未延续。目前,罗闸河二级水电已获得取水许可,罗闸河一级水电站已获得《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准予云县罗闸河一级电站工程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水许可〔2019〕24号)许可。全县小水电清理中,需补办取水许可证12座,在建3座整改时限为2022年10月,其余已建9座已经完成补办取水许可5座,4座正在办理。二是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取水许可在正觉庵水库取水用于白酒及茶叶生产的问题。目前,澜沧江集团(老厂)已经办理取水许可。三是云县晓街乡、栗树乡、后箐乡、大寨镇水厂未办理取水许可(含到期未延续)问题。由县水务局于2019年11月6日分别向晓街乡、栗树乡、后箐乡、大寨镇水厂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个水厂已到县水务局咨询办理取水许可相关事项,正在编制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报告。

2.关于“部分采矿权和探矿权审批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超期探矿和采矿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申请延期13个采矿权,尽快办理国内保护区审查。目前,已完成延续登记2个,正在办理延续4个,其余7个受转型升级方案指标影响无法办理延续。二是严格执行《临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清理过期矿业权工作的通知》(临国土资〔2019〕38号)的要求,对已过期未申请延期10个采矿权,上级发证报请上级注销,本级发证的在采矿权登记系统中注销。三是对27个探矿权到期已申请延期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业主尽快准备审批材料,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目前,完成延续登记5个,保留1个,注销3个,正在办理延续或注销18个。

3.关于“部分农村中小学生活饮用水水质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至2019年,县疾控中心共对忙怀慢卡小学、涌宝中学、茂兰哨街完小、忙怀新路村小学、茂兰安乐完小等5所农村学校末梢水进行了监测,仅忙怀慢卡小学合格,其余4所学校均属微生物超标不合格。经采取清洗水池,石灰、漂白粉消毒等措施进行整改,已合格。

4.关于“对水环境质量未按要求进行监测”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疾控中心每月对县城供排水公司开展一次水质检测,各乡(镇)也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要求开展农村饮水检测。

5.关于“空气污染指数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含量两项数据均有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各部门上下联动,加大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严格管控扬尘污染、强化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城市道路保洁、强化城区落叶、垃圾禁烧等工作,确保空气质量状况明显改善。

6.关于“部分取水点未安装取水计量装置或取水计量装置已损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主要是指云县幸福糖业有限公司南汀河国控取水计量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和云县盘润实业有限公司(水厂)取水点未安装取水计量装置。一是通过设备维修,幸福糖业有限公司南汀河国控取水计量装置已经能正常使用。二是经督促云县盘润实业有限公司(水厂),取水点已经安装取水计量装置。

7.关于“中小水电站未安装生态下泄流量装置,曾发生河道生态流量达不到下泄要求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装机容量5万KW的罗闸河二级电站和总装机5万KW以下的33座小水电(含在建3座)由于大部分电站建设年代久远,电站设计、建设期间没有设计安装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装置的要求,均未安装生态下泄流量装置。当前,全国正在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没有安装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装置的所有电站都列入清理整改范围。云县小水电需要完成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及监测设施安装共25座,已完成安装19座,正在整改6座。二是已进一步强化下泄工程措施和监控措施,自2019年8月至今未发生河道生态流量达不到下泄要求的现象。

8.关于“未制定云县饮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已于2020年3月18日制定印发《云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关于“云县刘家箐水库作为县城饮水备用水源功能不能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主要原因为云县县城第三水厂建设项目推进缓慢,该项目于2012年8月16日批准立项,2012年8月28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通过,2012年12月31日项目初步设计报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通过。2012年7月26日注册成立云县城镇供排水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云县县城第三水厂项目,2012年12月20日县人民政府与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由县人民政府出资35%,委托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代为建设,建设完成后县人民政府用3年时间,利用收取的水费和财政资金逐步偿还企业建设资金。目前,该项目已列入水环境治理A包招标,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中,并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项目进度监督,加快工程建设。

10.关于“云县境内部分采砂场未完成砂石资源远程监管监控计量准运管理信息系统安装”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整治,全县共有合法规范的采砂场15座,均已全部安装砂石资源远程监管监控计量准运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

11.关于“(1)个别河长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河段的行洪安全和水体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云县境内部分河道治理不到位。(3)联合治理河道采砂不到位,对河道和山体环境形成损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河长办严格督促各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措施,切实加大河道保护和治理力度。二是各河长及河长制牵头单位,切实加强了日常监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整改。三是砂管办对河道采砂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督促非法采砂企业及时恢复河道、山体、林地、耕地等原状。

12.关于“云县境内公益林和基本农田地相互重叠7479.66亩”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主要是自然资源部门划分基本农田地和林业草原部门划分公益林原则不一致,农户在基本农田地种植茶叶、核桃等经济作物后,林业部门纳入公益林范畴,而农业农村部门纳入基本农田地,导致二者重叠,我县12乡镇都存在此类情况。目前,我县在积极整改。一是结合公益林调整修编,对所涉地块进行现地核实,确属基本农田地的予以调出。二是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组,按照统一、准确、共享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数据,对全县公益林进行全面核实。

13.关于“部分土地复垦治理未按要求复垦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配合,加大恢复爱华镇县城区范围内土地复垦治理力度。二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水务局(砂管办)配合,切实加强土地执法力量和加大巡查治理工作面,切实杜绝土地复垦不到位的现象。

14.关于“少数个体企业非法占用限制性建设用地作砂场生产用地,对城区周边环境造成破坏”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砂管办、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对非法采砂路口进行封堵,及时制止非法采砂行为。

15.关于“重点项目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项目主要涉及罗闸河云县县城段治理(一期)工程(中小河流)、云县大寨河防洪工程(中小河流)、云县北桥河防洪工程(中小河流)、南汀河云县幸福段防洪治理工程(主要支流)、刘家箐水库至幸福连通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云县2017年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云县2018年建设项目、云县晓街河水库工程等项目。目前,已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尽快组织施工,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16.关于“工程进度缓慢,导致财政资金滞拨50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导致财政资金滞拨500万元项目分别为:云县后箐乡后箐村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0万元(中央资金)、云县后箐乡忙弄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万元(省级资金)。目前,两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其他工作正在开展,县财政根据项目进度核拨项目资金。

17.关于“部分取水单位应缴未缴水资源费603.1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务局正在与市水务局对接汇报,明确和理顺征缴管理权限,协助未获取许可的电站业主尽快取得取水许可证并督促业主按时缴纳水资源费。二是成立工作专班,督促云县源盛供排水物资有限公司、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县甘化有限公司、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水厂尽快补缴欠缴水资源费。目前,已缴水资源费283.953996万元,剩余部分正在催缴。

18.关于“未发放2017年度大朝山、漫湾库区渔业油价补助43.01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11月6日将2017度大朝山、漫湾库区渔业油价补助43.01万元拨付给大朝山、漫湾库区渔民。

19.关于“云县生态环境分局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45.1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6月24日还清拖欠云南创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云县大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45.15万元整。

20.关于“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未向供水单位足额支付水费45.99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云县源盛供排水有限公司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供水量11066459m³,应支付正觉庵水库管理局水费3319937.7元,已支付286万元,剩余未支付45.99万元资金已由云县正觉庵水库管理局限期向云县源盛供排水有限公司收缴。

21.关于“县林业和草原局大额应收账款1048.18万元,应收明细不清,长期大额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应收账款清理工作的领导,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做实明细台账,编制“应收款项”动态表,建立应收款项备案备查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按期询证、定期催收”的原则开展工作,向债务单位和个人发出询证函,同时达成还款意向,确定还款期限。三是对无法处理或形成潜在损失的款项,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尽早处理,避免出现坏账。

22.关于“部分乡镇‘两污’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主要指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后箐乡、栗树乡、晓街乡。具体项目情况如下:栗树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后箐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晓街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经督促乡(镇)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完善项目建设工程资料,落实项目复工建设。目前,栗树乡已完成厕所、挡土墙、征地及场地平整建设;后箐乡完成入户收集管(DN100 UPVC管)1275米,混凝土管(DN200)2000米;晓街乡完成污水处理厂厂区场地整理1731平方米、挡土墙659立方米,场外排污管(沟)1.93公里,与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家预定设备1套。

23.关于“县城污水管网没有完全做到雨污分流,污水流入河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新建黄龙桥至双汇桥沿河两岸污水管网340米。二是对浙商酒店临河入河口处管道进行工程性治理,接入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污水管网。

24.关于“自然资源部督查反馈要求整改的7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目前我县存在6个问题。一是违法批地1宗共1.68亩。栗树加油站已纳入“两违”整治,业主同意并承诺拆除现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另行选址,依法依规用地。二是社保金统筹不到位16207.34万元。严格执行《云县2017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每年6月、12月各自完成10%,2025年12月30日前统筹到位。三是土地出让金收入逾期未收回2546.74万元。严格落实《云县2017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已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追缴出让金,处理结果依据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同时,通过采取发放催缴通知、约谈责任人等措施,督促用地单位落实责任;对不按时缴纳的,解除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权证。四是土地闲置14块516.595899亩。对已获批供地方案2宗57.3735亩土地,已完成供地。对具备供地条件的地块编制供地方案,对项目无法落实的地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备案范围错误和重复备案地块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给予调整。目前,5宗供地方案已获批准,正在组织拍卖。五是违法占地作采矿用地,越界开采3个矿区占用耕地16.8亩。王红刚户正在组织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报件补件。朱文荣户两个采矿点非法占用地块复垦一宗,纳入“两违”整治一宗。正在组织实施。六是以地违规融资22300万元,抵押期限到还款后解除抵押。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云县委书记李明奎同志、云县人民政府县长字清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25.关于“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数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排查2019年统计数据,我县共删减上报项目台账17个(含续建结转项目)。其中:绿色食品牌项目11个,删减到位资金16.55亿元。二是及时召开了云县招商引资国内合作统计培训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投资促进部门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责任单位规范招商统计、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要求。

26.关于“部分重点项目进度未按上级要求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主要涉及晓街河水库工程等8个项目。一是晓街河水库工程,大坝主体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成,正在组织施工。二是云县刘家箐水库至幸福连通工程,主管道已全部安装完成,部分零星扫尾工程正在推进。三是罗扎河云县县城段治理(一期)工程,现正在做土地协调工作。四是云县大寨河治河防洪工程(中小河流),现正在做土地协调工作,拨付整改资金3万元。五是云县北桥河治河防洪工程(中小河流),项目正在推进,拨付资金整改4万元。六是南汀河云县幸福段防洪治理工程(主要支流),已超额完成投资540.68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尚未到位。七是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云县2017年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3个标段,拨付资金整改62万元。八是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云县2018年建设项目,已完成2个标段,拨付整改55万元。

27.关于“‘十大民生工程’项目未能如期推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主要涉及象山公园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一是象山公园提档升级工程建设结合棚户区改造推进。已完成象山公园148户搬迁安置户安置款兑付及置换安置房分配入住工作,正在进行搬迁工作,累计拆除面积35279平方米,待拆除完成继续进行象山公园提档升级项目实施。二是云县“三河六岸”工程建设,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财政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即两评一案),项目进入云南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并通过国家财政部评审,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北河及罗闸河两岸,完成慢行步道2360米,铺设青石板11800平方米,安装锁边石2200米,路缘石750米,翻新原有河道护栏720米,安装沿河步行灯46盏,双臂灯32盏,道路加宽混凝土浇筑3762平方米,完成绿化面积9107平方米。三是工业园区新城坝片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已征用临沧监狱土地95.737亩,支付土地征收补偿资金516.9798万元。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包含4号路、5号路、19号路、22号路,二期包含10号路、16号路、17号路、18号路。一期用地涉及临沧监狱的土地征收和5号路地勘和施工图纸审查已完成;5号路和22号路前段土方正进行开挖施工。完成“三通一平”,部分施工人员已经到位。二期项目方案设计已完成,准备开展地勘工作。征地工作组也已经开展同时正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四是工业园区水处理工程项目,已完成项目用地征收,征用临沧监狱土地21.421亩,已支付土地征收补偿资金115.6734万元。项目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并已经进入国家财政PPP项目库,已成立工作专班。该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组织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设计合同已签订完成。五是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新城坝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已完成可研编制,项目用地征收基本完成,环评保证正在编制,11月份计划进行项目EPC的招投标工作。六是云县水资源生态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11日签订协议。

28.关于“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目标落实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于国家实施新一轮整改复耕工程、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和上级相关部门下达我县的年度新造林任务相结合,完成新增8万亩新造林的目标任务。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营造一定数量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

29.关于“2017年虚增财政收入37644.93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努力培植财源,夯实财税基础,不断提升财政收支数据质量。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结合地方实际,科学拟定各项收支计划并加以贯彻执行。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办理。四是加强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规范收入渠道,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0.关于“违反资金调度渠道违规调入转移支付应拨未拨结余资金平衡财政预算76925.2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县级储备库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以获得上级更多支持,确保年初支出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认真学习财政盘活沉淀资金政策,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调入。三是成立重点项目办,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已储备项目679个,资金2400多亿元。

31.关于“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开垦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造成财政预算收支不实11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资金系云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实施耕地开垦占补指标自筹的资金,现正在向上对接占补指标入库,并由云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取收入上缴。

32.关于“2018违规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6763.89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提高预算执行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及县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确保年初预算得到严格执行。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特别是加强砂石整治力度。在各采砂、采石点均安装了税务计征器,2020预计增加砂石税收3400万元,处置砂石资源采砂权近2000万元,很大程度解决了财力不足的问题。

33.关于“挤占上级专项资金177890.58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在确保“三保”得以保障的前提下逐步予以拨付专项资金。截至2020年10月31日,当年已累计消化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33941万元。

34.关于“新增借款(预拨经费)53401.0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消化历年暂付款428.55万元;2020年,积极通过盘活存量、置换的方式消化历年暂付款,累计消化历年暂付款5924万元。

35.关于“财政总预算历年挂账往来款过大且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发稳定的新税源,加强财源的培育。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予以置换历年往来款项。三是对历年挂账,建立清理机制,及时清理、核销往来款。

36.关于“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16353.2548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宗国有建设用地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13377.6936万元的问题,已由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对接项目用地单位及时调整规划,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完成征地,补缴土地出让金。二是由县自然资源局跟踪对接,根据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整改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欠付土地出让金2546.7368万元问题。三是由云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对接县财政,对小宗地进行公开拍卖所收宗地价款428.8244万元用于偿还云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息未缴出让金问题进行整改,并上缴资金。

37.关于“应缴未缴国有资产收益48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19年审计期间完成整改,48万元已全额上缴。

38.关于“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大亮山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混乱,其中虚开发票套取资金21.69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察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已对国营大亮山生态林场所涉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细致核实,并形成了《云县经责审计林业小组关于移送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大亮山国有林场财务收支的疑点问题移送处理书》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二是针对国营大亮山生态林场财务人员(出纳、会计)不健全的问题,县林业和草原局安排国营大亮山生态林场职工杨秋和同志任林场出纳,黄荣会任林场会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力量。同时,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室、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对林场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是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根据林场资金支出情况核实结果,对相关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

39.关于“拖欠低收入人群工资378.2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已于2020年1月20日将拖欠的护林员工资378.22万元全额拨付到位。

40.关于“拖欠低收入人群工资公益性岗位484人工资196.0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县财政异常吃紧的情况下,我县积极向上汇报对接,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调度力度,拖欠低收入人群公益性岗位工资已全额支付。

41.关于“拖欠低收入人群工资249.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为12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的公益岗,涉及1248个岗位,每人每月500元,涉及4月份,资金249.6万元。已于2020年1月积极调度资金249.6万元,下拨至12乡镇。

42.关于“2012年政府违规决策土地收储和出让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财政局与该公司核对、清算该公司缴纳费用情况,同时解除县人民政府与北河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2月12日签订的《云凤一级公路云县段两侧可利用土地收储和开发合作协议》。二是加强国有土地收储出让管理,规范县域土地管理行为。县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协议已向云县北河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供地 47 亩,同时用地单位已一次性缴纳财政土地价款2000万元。

43.关于“新增债券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不细,资金未能发挥实际效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具体为:第一批分配方案:共分配资金295万元。将2019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95万元分配给15个项目单位31个项目,并明确经费专项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单独建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第二批分配方案:共分配资金1305万元。将2019年第二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05万元分配给18个项目单位71个项目,并明确各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列支使用项目前期经费,认真执行新增债券资金“要用于公益性项目的资本支出”以及“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规定,按照县人大决议“专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前期经费”的使用要求,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截至目前,结存561.619万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资金进行拨付。二是印发《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安排2019年第二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并按照债券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督促部门完善账务调整和往来款项核销手续,现247.6万元资金已不存在借出情况。

(三)专项调查审计(临沧市审计局关于“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方面

44.关于“计划内项目调整变更未执行规定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均存在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或变更等情况,未按照《云南省中央车辆购置税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云县作为云南首批15个贫困县(市)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已经提前实施。结合临沧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需要,菠萝村为百村示范村之一,故后箐至菠萝路线于2018年提前实施。目前,按照要求作项目调整请示,并组织学习了《云南省中央车辆购置税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央车辆购置税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5.关于“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地方政府未及时足额配套资金。“临沧市“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仅到位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各县(区)地方政府未按相关文件要求足额配套地方项目资金,资金存在较大缺口,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向上对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债务化解。二是以清欠中小企业债务为契机,力争全面解决历年项目资金缺口问题,积极争取县级配套资金。

46.关于“云县财政滞拨交通专项资金672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在财力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调度拨付力度。截至2020年10月31日已拨1508万元。

47.关于“云县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3.64万元。上述县(区)数据均未考虑税收优惠政策,仅以印花税缴税比例计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县财政异常吃紧的情况下,我县于2020年9月14日给予专项审批拨付。

48.关于“云县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90.78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云县2017至2019年6月30日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面建设项目存在部分标段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云县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至2019年实施建设的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公路项目,共有9个标段应缴未缴履约保证金90.78万元。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全县财政税收不达预期,加之“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巨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目前,现正在多方筹措资金,加强资金调度,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缴纳保证金。

49.关于“云县借支项目履约保证金650.98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2017年以来,交通项目资金从财政渠道下达拨付,项目建设推进和资金拨付进度未能同步,为推动项目进度,在财政资金困难情况下,不得不借支了合同履约保证金650.98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归还履约保证金。

(四)专项调查审计(产业扶贫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审计)方面

50.关于“云县违规使用、出借产业扶贫资金1.57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4月27日原渠道归还项目资金。

51.关于“云县滞留滞拨扶贫资金17920.27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脱贫攻坚审计发现问题挂牌督查督改的通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审计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召开政府专题整改会议,结合县财政实际,研究制定《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县产业扶贫资金欠付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对财政资金统筹调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三是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细化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整改措施并按月给予优先保障,做到每月消化扶贫项目资金均有进度。截至11月9日已拨付2644.26万元。

52.关于“云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资金监管力度不够,涉及资金1844.7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脱贫攻坚审计发现问题挂牌督查督改的通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审计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召开政府专题整改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农户建房贷款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建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12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云县城乡综合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县农村商业银行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改工作事务,强势推进清收工作。三是印发《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组织农户偿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房贷款到期利息的通知》,督促各乡(镇)细化工作目标,加快组织清收。截至11月6日已收回3686588.46元。

53.关于八县(区)“村集体经济、互助金、托管金、补偿金等使用、管理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7564.88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存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在与第三方主体合作中,未严格划分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也未明确村委会出资人所有权与村办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已督促县委组织部,认真梳理各村委会与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的合作关系,严格划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责,明确村委会出资所有权与村办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对实质上由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和收益收归村集体所有,加强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54.关于八县(区)“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3099.76万元。存在支付依据不充分、报销凭据关联不一致、报账不及时、账实不符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存在“后箐乡村级财务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55.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变更无手续;未及时办理结(决)算、验收;资料不全;未按规定招投标;未按方案实施;未按工程进度拨款、未建现付;项目与实施内容不符等问题,涉及资金XX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爱华镇人民政府已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工程量进行了现场复核,对各标段完工价款进行结算,各标段已拨金额均不超过最终决算;对各标段土方工程量及其他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完后,签署土方工程量签证、收量表及其他工程量签证;对在建工程进度款拨付过程中施工方报送的土方工程量已进行了修正。目前,各标段已根据修正土方结果及实体完成工程量进行了竣工决算,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金额均不超过结算价款;河中村、丙山村道路施工过程中,村组及居民要求加宽道路土基,部分道路进行了改线,部分道路切弯调直,从而增加了道路土石方工程量。

56.关于“项目实施进度慢或未实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涉及云县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繁)种能力提升项目和云县山地鸡制(繁)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是云县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繁)种能力提升项目,由于项目建设主体变更,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较低,导致项目进度缓慢。目前,已完成土地流转及林地报批手续,完成“三通一平”道路加宽改直3公里,完成100立方米储供水池1座,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48万立方米,支砌挡土墙1400立方,共完成投资1500万元。二是云县山地鸡制(繁)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由于土地、环评、规划等原因,项目建设地点另行选址,导致项目进度缓慢。目前,建设项目地点已确定,正在完善用地手续并同步施工,已完成表土清理26640平方米,拨付启动资金195万元。

57.关于“电商项目绩效不佳,合作社管理和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在审计期间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目前,县纪委监委正在按程序办理。

(五)专项调查审计(临沧市人防专项审计)方面

58.关于“云县没有制定印发人民防空总体规划和本级城市防空袭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已经编制了人防工程规划,规划内容包括:(一)存在的问题;(二)规划原则和依据;(三)人防对城市建设的要求;(四)人防设施规划;(五)实施措施;(六)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市《人民防空“十三五”发展规划》《云南省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云南省人民防空规划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规划,争取在2021年3月份前完成。

59.关于“少收、欠收、漏收易地建设费10002069.8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催缴云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31.632万元。二是催缴云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人防易地建设费472.00028万元。三是催缴云南盛尔希投资有限公司“云海阳光”项目(三期)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93.3568万元。四是催缴小学基础设施项目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2179万元。四项合计催缴1000.20698万元。

60.关于“易地建设费应缴未缴财政1383.97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至2019年,云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应收易地建设费3864.71798万元,符合政策性减免数319.491826万元,实际收取3545.226152万元,缴入国库3581.659121万元,未缴国库1383.97元已于2020年4月已上缴国库。

61.关于“云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及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4510工程)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及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4510工程)已办理土地产权登记,其它还未办理登记手续。目前,正在核实面积,待面积核实后进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62.关于“云县3个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497.00028万元,于2020年8月14日全额缴清。二是云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346.632万元,于2020年8月19日全额缴清。三是临沧工投生物产业科创孵化园项目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32.214362万元,于4月22日全额缴清。

63.关于“云县将人防应急队伍培训中心及民兵训练基地两栋宿舍楼出租给企业使用,应收未收租金167000元,同时存在转租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2月27日,县委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七十九次常委会会议,确立“一基地两中心”(民兵训练基地、人防应急队伍培训中心、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中心)的使用原则,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管理为主,县人武部、县委党校三方共同使用,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牵头,县人武部、县委党校配合制定管理使用办法后实施。由县人武部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配合共同追缴2019年租金16.7万元。

64.关于“云县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4886479.03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以来形成人防国有资产5764.029679万元,但已计入资产管理系统5275.381776万元,未计入资产管理系统488.647903万元已于2020年4月已计入资产管理系统。

(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方面

65.关于“未及时分配、下拨专项资金342.2万元”的问题。

经核查,我县不存在该问题。

66.关于“未及时使用专项资金269.84万元”的问题。

经核查,我县不存在该问题。

(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临沧市2020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方面

67.关于“云县违规使用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29.6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5月21日,县人民政府拨付29.658万元,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原渠道归还棚改专债资金。

68.关于“云县违反棚改“六严禁”相关要求扩大范围实施棚改,涉及金额7341.58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大街片区一期规划调整专题会议纪要》及《云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及时调整云县2019年县城棚改区改造项目东大街片区规划范围,将云觉寺(武庙)、蔡发春府邸、川庙三个文物保护建筑剔除县城东大街片棚户区改造范围,修缮保护等费用不使用棚户区改造资金,文物保护工作责成文物保护部门办理;已实施棚改的148户调出象山公园建设范围,后续建设严格按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相关调整规划手续已完善。二是象山公园建设不纳入县城东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原规划12个大小广场等建设项目不纳入县城东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象山公园建设项目整合云县水资源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方式实施。三是优化云县2019—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后续棚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进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及早发挥效益。

二、下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以这次整改为契机,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举措、完善机制,千方百计保障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克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审计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扛起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二)进一步突出整改实效。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着力提升整改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继续抓好各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的督查调度工作,用“钉钉子”的精神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历史检验。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着力打好排查、交办、约谈、专项督查组合拳,保障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现有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深入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审计整改成效得到巩固。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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