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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云县县政府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  时间:2021-01-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税发〔2021〕6号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

2020年,云县税务局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中共云县委 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对接2019年以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云县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必学内容,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为全年理论学习的重点,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考察云南系列讲话等内容,进一步扩大习近平总书记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思想学习覆盖面,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总目标,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全过程中,贯彻落实到云县税务局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020年,云县税务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其中:集中学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1次,5个党委班子成员作主题发言10次;干部教育培训12场次,5个党支部共组织党员大会20次,支委会60次,党小组会60次,主题党日活动60次,上党课20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云县税务局认真履行职责,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税收法治化与税收现代化协同并进,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促进税法遵从。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云县税务局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行为。2020年未发现有税不收、提前征收、违规核定应纳税款、违规不及时办理退税等情况;不存在虚增应纳税款、空转税款、转引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确保了国家税收安全。2020年,云县税务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35,221万元,同比增收3,463万元,增长2.63%。其中:组织税收收入56,844万元,同比减收1,540万元,下降2.64%,收入完成情况占收入目标56,845万元的100%。;出口退税124万元(减数),同比减少250万元,减少66.89%;非税收入76,961万元,同比增收4,752万元,增长6.44%。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一是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通过税企微信群、税企QQ群、电话、税务微信工作群等“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第一时间将最新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解答通过“一码全知道”二维码推送给全县纳税人,让涉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知政策、能开票、会申报,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多途径了解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二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成效明显。一方面严格减免税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让符合条件纳税人及时享受到中央释放的改革“红利”。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我县共有445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到深化增值税改革税率调整政策优惠,累计减免销售额584,091万元,累计减免增值税6,476万元。另一方面不打折扣贯彻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我县累计有979户/次纳税人享受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增值税778.61万元。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云县税务局进一步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加大云县税务局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该放的坚决放彻底放到位,该管的务必管精准管有效,该服的力求服细致服舒心。抓好《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年-2022年)》的组织实施,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见到实效。既为持续经营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办税服务,切实增进办税便利,提高办税效率,优化办税体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着力简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等,最大程度方便市场主体。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就县区级保留的4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限进行统一压缩,且对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实现即时办结。

(四)个人所得税管理取得新突破。云县税务局切实抓好2019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落实辖区内管户情况,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其正确填报年度申报表。抓实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促进工作平稳推进;大力推行实名认证,实现个人办税智能化。认真落实分类分批分策分责“四分”引导方案,严格按照网格化责任制管理工作要求,广泛进行政策宣传,深入开展纳税辅导;及时分配、审核退税审核任务,避免退税不及时。2020年累计有527户扣缴单位开展年度汇算,累计开展汇算4748人。积极落实疫情防控个税优惠政策,2020年,我县839人享受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扣除金额15.5万元;共有16人次享受个体工商户暂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金额3.7万元。

(五)规范和提高财行税管理水平。一是以省局房土税征期规范为契机,全面强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对辖区内税源再次进行清理核实;二是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合治税,促进环保税管理规范,充分发挥以环保税促生态健康发展的效果;三是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严格按照耕地占用税法实施管理;四是开展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比对,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五是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强化其他税种管理。

(六)完成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及征收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脱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政策,动态完善减税降费任务清单,确保各项政策“红包”落实到户到人,做到减税降费红利应享尽享。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优化服务,积极主动关注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对接人社局,医保局,扶贫办等部门,形成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开展减税降费座谈,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宣传到社区、街道,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张贴在居(村)委会公告栏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的监督。积极推动服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呼吁广大居民使用云南省电子化缴费渠道,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2020年云县税务局共征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7.999亿元。减税降费成效显著,2020年全年累计退还申报期已缴纳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的缴费人305户,退还社会保险费152万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对部门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对合规性进行评估。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云县税务局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及规章制度。2020年,云县税务局没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局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对清理结果及时进行对外公布。

(二)积极配合、参与征管体制改革调研。及时反馈基层税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做好各项税费的征缴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结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制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决定的重大税收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评估。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没有经过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必要的征求意见程序的议题,不予提交党委会议讨论。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由县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讨论决定。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领导小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等机构,完善各项重大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决策偏差。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按照书面与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对税务稽查行为进行事中监督,强化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约束,实现了以审促查,以查促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规范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总局制定的征管、纳服等工作规范,加强欠税管理,开展欠税公告;加强砂石料税收管理,开展砂石料税收专项整治。做好非税和社保费征收工作,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征缴要求及监督检查等事项。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维护纳税人陈诉申辩权,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二)推行阳光执法。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清理规范税务行政职权权力事项。按照县政府法制办要求,对省税务局已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外的其他行政职权,即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制定了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以清单制形式报县政府编办备案后对外公布。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2020年,在平台公示审批公布行政审批事项145件次,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43件次,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2件次。

(三)严格推行“三项制度”。云县税务局严格按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制度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并实时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机制,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执法全过程记录,并要求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税收执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0年,云县税务局购置执法记录仪4台、录音笔1台、摄像机1台、采集站1台、监控设备1套;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推行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规范税务执法文书记录,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和重大执法活动推行音像记录。2020年,云县税务局没有达到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管理案件。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制约机制。为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规范税收执法,根据内部机构设置,设立了督察内审部门,加强税务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把廉政警示教育、节前提醒、谈话提醒、风险提醒作为预防廉政风险常态化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办公场所明察暗访,严肃纪律,加强对重点业务环节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2020年云县税务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次,针对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等工作提出监督建议共11条;开展日常专项检查50次、疫情防控专项检查47次,餐饮专项检查10次,明察暗访16次;组织开展节日期间正风肃纪明察暗访31户次、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检查5次。

(二)强化外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按期报送行政处罚录入情况,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等监督,健全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2020年,云县税务局共进行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2户次,并按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中录入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2户次。2020年,云县税务局向县纪委监委主动汇报2次、向县委组织部汇报1次;聘请实施减税降费特邀监督员8名,组织召开减税降费监督员暨第一届特邀监督员座谈会1次,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强化纠纷预防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坚持“局长接待日”“局领导值班”制度,受理纳税人和干部群众的诉求,将涉税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2020年,云县税务局接到信访案件8起,针对信访事项,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派专人调查核实,及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同时开展自检自查,以便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二)完善复议应诉机制。按照《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云县税务局建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构。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发现问题的回应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云县税务局无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及时将税收政策、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主要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丰富公开载体。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健全解读回应机制。通过税务网站、微信、12366热线、报刊、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对公众关注的税费热点问题,主动予以回应,强化与纳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到集贸市场、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税收法治观念及自觉履行法律、法规意识,创造优良的税收环境。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把教育培训工作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内容贯穿各类培训之中。按季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会前学法,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组织全员参加法宣在线的普法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效果。

(三)完善诚信纳税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落实和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做好数据核查清理和A级纳税人的发布工作。持续扩大“税银互动”受惠面,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用互认,为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税务部门和金融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内容得到了进一步扩展,将守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2020年,云县税务局在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中共评A级纳税人22户、B级纳税人844户、M级纳税人840户、C级纳税人15户、D级纳税人218户。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严格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2020年,云县税务局新入职7名干部全部通过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到12月止云县税务局持有执法资格证126人。

(二)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建立税收重大执法事项议事制度,提供税收强制法律服务等工作,在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以外聘、内聘的形式聘请法律顾问,形成市局、县(区)局两级法律顾问的工作构架,有力推动和促进依法治税工作,为规范税收执法提供保障。2020年,云县税务局聘请公职律师1人,外聘法律顾问1人,组织律师讲法律课3学时。

(三)完善税收法治建设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把依法治税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把依法治税成效作为选拔干部的依据之一。云县税务局将持续规范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执法监督,认真履行依法治税职责,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加强与地方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风险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不断开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云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020年,云县税务局共组织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认真研究审议决定关于全面依法行政和全面依法治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法制股 唐春怀 联系电话:0883-321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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