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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22-01-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政发〔2022〕6号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罗建云,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农民,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委会下忙朵组人。2021年11月18日,罗建云同志下井救援井下被困人员时昏迷,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罗建云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不怕牺牲,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谱写了新时代正气之歌。为鼓励见义勇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按照《云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表彰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罗建云“云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按照《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奖励罗建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圆整),并颁发荣誉证书。

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财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奉献精神,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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