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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18-09-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政办发〔2018〕73号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8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云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作用,确保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更加及时、主动、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助力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20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名称

云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及其实施情况;

(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四)列入云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大工作部署,按计划完成后需向社会发布的情况;

(五)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需向社会发布的重大决议和事项;

(六)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需向社会发布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有关信息;

(八)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发布主体

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其发布主体是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发布内容综合性强或发布事项特别重大的,由县人民政府作为发布主体进行发布;常规发布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每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内容确定参与的部门和单位,参与该场次新闻发布的部门和单位作为该场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主体。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作为实施新闻发布的重点发布主体。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特定情况下需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要以县人民政府为发布主体。

四、发布时间

从2018年8月起,云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场次,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新闻发布会频次。

五、发布场地

云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会场相对固定,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布置,一般安排在县行政中心视频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新闻发布会场地可由发布主体自行安排。

六、组织流程

(一)方案提出。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与县直有关部门协商确定。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出席的新闻发布会,由发布主体部门和单位提出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主发布部门和单位提出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授权主发布部门和单位举办,由主要负责同志或本单位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需多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的,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发布内容职责指定牵头部门和单位,商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布申请。发布方案确定后,由主发布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县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多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由牵头部门和单位报县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牵头部门和单位不确定的,由县政府办公室指定牵头部门和单位报县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

(三)内容审核。由县人民政府领导或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后,送主发布领导或授权负责同志发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常规内容,由县人民政府授权主发布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重大发布事项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定。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所涉及的发布内容,报审前,发布主体应将新闻发布会涉及的发布内容报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中心进行审核把关。每次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后,发布人应将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材料签名确认后交县政府新闻办存档。

(四)工作实施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新闻发布主体督办落实,确保重要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新闻发布工作不断档。县政府新闻办会同县直各部门于每年1月底前根据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拟订本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主题和内容选择按照重大优先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没有纳入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重要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向县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由县政府新闻办统筹实施。一般性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主发布。

2.一般主题的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同志主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发言人参加。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新闻发布,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或县政府新闻办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出席参加。如有需要,可请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发布信息。承担新闻发布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县政府新闻办沟通联系,如出现新闻发布断档情况,县政府新闻办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明确新闻发布主体单位。

4.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所工作需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县财政局要统筹好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经费的安排落实。

七、责任分工

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共同牵头落实,涉及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加强配合。

(一)县政府办公室职责。负责审核印发县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有关发布方案报送、发布主题内容的审定等,协调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协调督办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确保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持续、顺利开展。

(二)县政府新闻办职责。负责县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的组织报批、发布主题的遴选、新闻发布会方案及材料内容的制定审阅、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答问口径把关、邀请媒体记者参加采访报道、新闻发布会业务指导和会议现场的管理布置,以及舆情调研、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新闻发布主体部门和单位职责。负责拟订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稿、主持词、问题回答及口径,提供有关新闻背景材料,认真做好政策口径把关与有关会务等事项。

(四)重大活动的政府新闻发布,涉及会议安保、现场协调、外语翻译、身份验证等事项,在制定新闻发布会议方案时,需将公安、外事等有关部门纳入,并请其负责安排、提供协助。

八、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新闻发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和“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统筹新闻发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和舆论引导需要,确定新闻发布工作主题和内容。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落实发布主体责任;通过座谈培训、现场观摩等途径,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将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专业知识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新闻发布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遇到新闻发言人变动,要及时调整并向县政府新闻办备案。

(二)提升质量效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与社会关注的焦点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探索创新,科学设置主题,规范组织实施,充分保证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切实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主题及时间确定后,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不折不扣落实,在新闻发布会前15日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办,做好有关准备,并按时召开;特殊情况不能召开的,应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未按要求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三)正面典论引导。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要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充分释放政府信息;要推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应用和管理,全面利用网络图文直播和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信息快、受众面广、传播力强的优势,及时公开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图片等政务信息,传递政府声音,发挥舆论监督正向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县直各新闻单位和对外宣传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栏目或时段及时、准确地报道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充分发挥我县主要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县政府新闻办要安排全程录像、录音,做好录像、录音和文字、图片等新闻发布会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四)开展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意识形态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新闻办将对新闻发布会实施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季度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参考;对因组织新闻发布不力,错失引导舆论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除参加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外,要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常态化新闻发布会方案。

附件:云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申报表

附件

云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申请表

填报单位(印章):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拟发布时间



发布主题



发布内容

简 介



发布人

(新闻发言人)



联系电话

及方式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及方式



其他事项



备 注



注:申报表请送县政府新闻办

联 系 人:刘 艳

联系电话(传真):3211304

电子邮箱:yxxcb32113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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