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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2019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19-07-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云县2019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学,并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活动中。

2019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2019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云县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着力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着力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构建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治队伍水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着力探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发挥法治的引领、支撑作用,为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推进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和区域性联合评价。优化审批流程,实行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立健全依据责任清单追责制度,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确保政府部门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清理整顿资质资格事项,杜绝变相恢复审批、明放暗不放等现象。

(三)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不断强化权责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统筹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服务,加快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实现办事事项一站办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四)优化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运行机制,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力推动行政审批联办、代办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群众和企业办事实行“一窗受理、全程服务”。积极拓展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

二、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注重政策目标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程序、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必要时采取座谈、论证、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价工作,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审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长效机制,确保继续实行的各类文件合法有效。主动邀请专家、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通过多方参与提高合法性审查效能和质量。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和修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优秀律师、法学专家等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对口法作服务。必要时可邀请律师列席有关会议,对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在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应当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进行法律论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要求依法梳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稳妥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决定合法审查“关口前置”,确保执法全程留痕。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联合执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备案公示制度。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实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扎实推进科学化、法治化、标准化城市治理体系建设,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强化源头管控,对新增违法建筑、违规户外广告“零容忍”,拆除率达到100%。

(五)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健全三级环境执法监管网络,综合使用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全面提升依法控污治污水平。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进黑臭河道整治,加快污水管网、河道清淤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律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认真及时办理群众各类举报投诉,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发挥传统媒体监督作用,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支持和保障司法监督向纵深推进,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落实有关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注重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公众监督投诉渠道畅通有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政府或部门网站公开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等。积极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复议工作。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稳妥处置涉诉行政争议。

(三)增强调解工作合力。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的程序和方式,提升行政调解效力。深入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吸纳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充分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化解信访矛盾。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六、全面落实组织保障措施

(一)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严格落实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

(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刊物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的宣传。加强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研究,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持。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拓宽公众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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