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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贯彻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政办发〔2023〕32号

县级各单位:

《云县贯彻云南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实施方案》已经云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贯彻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实施方案

资本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最可信赖的高效融资运作平台。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提升工作机制,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合实力强、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成长性好的企业,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实现更大突破,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推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助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和新发展格局构建,根据《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金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企业上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作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特色产业的重要路径,按照“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中介联动”的原则,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不断提高我县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推动、以强化机制、政策、服务、责任、环境建设为抓手,实现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末,力争改制或新设股份有限公司1家,上市企业后备库企业1家,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家,新增上市企业1家。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培育重点行业优势企业。重点对我县优势企业进行梯度培育,做强长板优势,补齐短板弱项,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责任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对有上市(挂牌)意愿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交县政府金融办审核,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产权清晰、经营能力强、成长性好且有一定规模的优质企业纳入县级上市后备企业库培育。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监管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入库申报工作,每年申报入库企业分别不少于1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科技型、创新型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入库申报工作,每年申报入库企业不少于1户,工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入库申报工作,每年申报入库企业不少于1户;县商务局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入库申报推荐工作,每年申报入库企业不少于1户;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农业龙头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入库申报推荐工作,每年申报入库企业不少于1户;县文化旅游局积极开展文化旅游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入库申报推荐工作,每年申报入库企业不少于1户;县国资委积极开展国有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入库申报推荐工作;县政府金融办负责梳理汇总各单位推荐的上市后备企业,形成每年申报入库企业不少于1户的云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每年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上报争取进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对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实行重点跟踪、扶持和培育。(责任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政府金融办、县文化旅游局、县国资委)

(三)全力培育“金种子”企业。对照省、市上市主管部门关于“金种子”企业遴选条件要求,逐一认真进行研究分析,仔细比对我县企业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我县产业具有云县特色优势、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收入稳定增长,资产负债率较低,净利润上升空间较大,发展潜力较大,经过大力培育,有望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的优势企业,分类制定培育措施,集中政策、资金等资源支持企业发展,予以重点扶持、重点推进、重点突破,待条件成熟后全力争取列为“金种子”企业,实现我县“金种子”企业为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国资委)

(四)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对于尚未股改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对应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服务企业制定股改计划,加快推进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并针对企业股份制改造涉及的股本划转、房产办证、土地政策等共性难题开辟“绿色通道”予以解决,着力降低企业改制成本,提高企业股改积极性。重点引导企业针对股权结构单一、资产权属模糊、家族治理严重、债权债务复杂等通病,主动对接产权、股权市场,采取引进战略投资者、私募股权投资、员工持股、债转股等方式,增厚资本实力,实现股权多元化;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实施业务和资产重组,剥离不良资产和债务,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财务状况;改革公司治理体系,引进职业经理人,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分权与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股权多元、产权清晰、治理规范、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成功上市打好体制基础及实体资质基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

(五)鼓励企业优先到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目前有一定发展基础的企业到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先行规范培育,通过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质增效,分阶段进行上市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成功到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要积极给予政策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

(六)落实财政奖补政策。严格落实上级补助政策,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县金融办要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省、市级奖励扶持。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财政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政府金融办、县投资促进局,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上下联动协调解决问题。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的方式,由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收集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问题。企业反映困难问题要具体、详实、客观。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研究、限期给予解决和办理;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实无法解决,需县级及以上层面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县政府金融办,由县政府金融办收集整理汇总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经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后仍无法解决的,按程序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帮助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加强拟上市企业辅导培育。积极组织拟上市企业参加省、市、县举办的人才培训、上市辅导培训等有关活动,引导拟上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县政府金融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券商等中介机构引导拟上市企业对照上市基本条件,规范内部管理,完善股权构架,满足上市有关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净资产及股本总额等要求,协助拟上市企业完善环保、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合规经营手续,夯实拟上市企业上市(挂牌)基础,加快实现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国资委)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在已设立的云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新组建成立云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对应办公室副主任、县级各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我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金融办主任兼任。

(二)切实履行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系统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企业尽快满足上市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企业上市工作行业主管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大督查,抓好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三)强化推进落实。根据本方案总体目标,县政府金融办进一步细化年度任务,及时跟进上市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各行业和上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将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情况提交县政府金融办(联系电话:3212122;邮箱:yxjrb123@163.com)。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广泛宣传与沟通交流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外出考察相结合、业务指导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引领企业学习资本市场、了解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有效解决企业“不愿上市”、“不敢上市”、“不会上市”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宣传资本市场理论知识、政策动态、运作技巧和典型案例等。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拟上市企业主要负责人赴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市内外优质上市公司观摩学习,让企业家与交易所专家和资本市场受益者面对面沟通交流,邀请成功企业家现身说法,增强企业上市信心。帮助企业对接专业投资机构,提供金融支持,提升企业知名度、品牌度和影响力。

附件:1.云县2022-2025年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储备任务分解清单

2.云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云县2022-2025年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储备任务分解清单

单位:家

责任单位

年度新推荐上市后备企业数量

合计

2022

2023

2024

2025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1

1

1

1

4

县农业农村局




1

1

县商务局


1



1

县文化旅游局



1


1

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



1

合计

1

3

2

2

8

附件2

云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73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我县上市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云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先荣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海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绍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 鑫 县财政局局长(县金融办主任、县国资委主任)

郭 华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查素芬 县国资委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贵荣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简 彪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梅利阳 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副局长

查 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熊兴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凤荣 县商务局副局长

周晓霞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罗光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安明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毛文涛 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副局长

施建华 县工业园区财政分局局长

杨 晶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 伟 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县政府金融办主、县国资委主任)吴鑫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政策,加强与监管部门、证券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研究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上市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企业上市政策落实,组织编制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组织做好“金种子”企业和省级上市后备企业遴选推荐上报工作,加强与监管部门、证券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牵头做好企业上市协调服务、培育培训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负责本行业所属企业的培优培育工作,挖掘本行业中优势企业进行集中培育,给予政策、资金等重点倾斜支持;每年优选推荐上市后备企业和“金种子”企业报县上市办。

(四)协调服务和相关监管部门职责:负责做好对重点培育企业的协调服务和资源倾斜支持工作,助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壮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或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二)切实履行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具体负责本系统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企业尽快满足上市(挂牌)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上市工作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大督查,抓好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三)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围绕工作目标,做好县级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企业上市各项工作。

(四)定期总结成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于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季度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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