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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补审相关政策措施的通告


来源: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作者: 时间:2023-10-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3年第3号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检自查工作。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局正在补审代县政府办公室草拟的《云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对代拟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补审,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11月1日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883-3226037、0883-3226836;电子邮箱:yxgxjzxg3226037@163.com;地址及联系部门:临沧市云县行政中心二楼206室(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和法规政策股),邮编:675800。

附件:云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临办通〔2023〕35号)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紧扣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加力助企纾困,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努力推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到2025年,力争民营企业达到52815户,年均增长14%,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170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县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5年力争达77%。民营经济对税收、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和企业数量增加的贡献持续显现,以高技术制造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产业层次逐步升级,结构更趋合理,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组织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

(一)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程

1.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补足市场主体生长的阳光和雨露,厚植市场主体发展优质土壤,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成长为参天大树。以建设“三个示范区”、实现“三个好”为重点,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激励创业创新,围绕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新兴产业、进出口加工和数字经济、绿色能源“3+1+1”产业体系,大力引进外地企业和境外企业,着力培育本土企业,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存活率。

2.加强双创载体建设。增强政策合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园区等资源,加快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电商创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提供全方位服务。

3.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项目孵化等专业化创业服务。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扩大赛事影响,加强参赛项目赛后跟踪扶持,助力参赛企业全面提升能力,参赛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按照全国双创活动周云南分会场活动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双创活动周活动,依托“云南双创”等平台,加大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4.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主体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积极自主创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企业高管等携成果自主创业;引导创业者抢抓机遇,大力开展新型创业;引导行业领军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裂变一批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

5.大力推进个转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主体自愿、依法登记,部门协作、高效服务”的原则,鼓励支持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5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936户。

6.全面加快小升规坚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精准服务。通过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精准靶向培育营业收入已达规模但未纳规入统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存量临退规企业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2025年,力争全县“四上企业”户数达到150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5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家。

(二)优质企业扶强工程

1.实施企业培优专项行动。立足云县地理空间特点、资源要素禀赋和民营经济发展基础,聚焦全县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等,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分层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到2025年,力争全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1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取得新突破。

2.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引导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开展产研需求对接,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全面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与发展质量,推动产业园区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2025年,全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3户,较2022年净增2户。

3.扶持优质企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扶持优质企业加快发展,聚焦企业技术进步与改造升级、产业链协同、供应链稳定等关键环节,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指导民营、中小企业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练就更多独门绝技,提供更多市场占有率高、品质优良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化、项目化等形式加大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供给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三)企业数字赋能转型工程

1.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积极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力度,打造一批省级“三化”改造试点示范企业,建成一批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面向生物医药、水泥建材、绿色食品等优势特色产业,利用新技术新应用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力突出的示范标杆。到2025年,探索打造1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全覆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企业达1户以上。

2.加快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结合园区现有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园区通信网络、数字化终端、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推动园区要素资源的网络化汇聚和高效配置。加快5G基站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县5G基站达800个以上。聚焦世界一流“三张牌”和重点行业领域,打造5G融合应用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探索5G商业模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3.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库存等业务在线协同。推广应用集中采购、资源融合、共享生产、协同物流、新零售等解决方案,以及线上采购与销售、线下最优库存与无人配送、智慧物流相结合的供应链体系与分销网络,提升中小企业应对突发危机能力和运营效率。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到2025年,实现全县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户数达80户以上。

(四)大中小微融通发展工程

1.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微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专利布局、绿色发展等方面打造大中小微企业创新链。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成果库、需求库、专利库向民营、中小企业免费开放,探索开展供需双向“揭榜”。

2.推广一批产业链融通发展模式。梳理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按照产业链组织民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助力融入大企业产业链。推动大企业帮助配套中小微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巩固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引导大企业向民营、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大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3.推出一批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鼓励大、中、小企业、商业综合体等探索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的新模式。加强云县培育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创新平台、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力争每年推出1个融通发展典型案例。

4.构建一批供应链金融解决模式统筹发挥“政银企保”对接机制作用,组织产业链龙头企业学习商票保贴融资等先进经验,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典型引路。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将良好信用延伸至上下游民营、中小企业及配套企业。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强化产业链整体融资支持力度,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

(五)融资助力企业发展工程

1.实施融资便利专项行动。围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政策联动、部门联动,构建较为完善的民营企业融资政策体系。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为地方法人机构扩大民营小微领域金融投放提供合理充裕的流动性支持。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尽职免责、内部转移定价等内部制度,持续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增量、扩面、降价”目标,持续提升续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稳步增加首贷户数。力争到2025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略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减轻企业综合融资负担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结合自身资金成本、业务成本、风险成本和客户综合贡献水平,优化定价模型,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等政策,合理减少收费,多措并举提高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的获得感。

3.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年度普惠小微贷款增长目标,结合各项贷款投放安排,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增长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不断完善针对首贷户的专属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案,构建“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的递进式金融服务路径。探索设立首贷服务中心,推广已取得成功经验的模式和案例。

4.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新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支持力度,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逐步建立市、县“政银企保”对接机制,聚焦企业反映的融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服务方式,扩大信贷投放,促进产融结合。利用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加大对信誉好、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与银行合力增强企业获贷能力,提高企业获贷率。

5.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利用。依托云南省地方征信平台和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判决及执行等公共信用信息,逐步将纳税、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农村重点产业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等充分开放信息,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深化企业征信替代数据开发利用,逐步丰富省、市、县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省级征信平台推广运用,鼓励金融机构使用省级征信平台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技术,改进信贷审核和信用评价模型,增强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合理提高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贷款、首次贷款发放比重。

6.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落实《临沧市贯彻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发挥省股权交易中心专业团队作用,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挂牌服务、上市辅导、直接融资培训、专场融资对接等投融资服务。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培训,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上市培育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民营、中小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到2025年力争中小企业到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不少于2户,实现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突破。

(六)人才引进培养提升工程

1.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依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全职或柔性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国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产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以及顶尖团队、创新团队。落实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政策措施,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培养专项计划,围绕科技攻关任务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需要,引进具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和推动我县重要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2.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力度。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劳动者在工商联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兼职。发挥党校、职业学校培养人才主阵地作用,优化学校布局、专业设置,搭建产教对接平台,深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等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各类教育、医疗、文化、科研等机构建立“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实施“六大培训培养工程”,到2025年,力争累计培训企业家不少2000人次。

3.加大产业人才引育力度。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需要,突出“产才融合”,实施急需人才引进、产业人才培养工程。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帮带,根据劳动者文化素质、年龄结构,合理制定培训项目,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4.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全省“一流人才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项目支持和经费保障,建立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容错免责制度。落实定期走访、体检疗养制度,加大优秀人才表彰奖励。按照全省实施“人才安居三年行动”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人才公寓保障良性机制。认真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政策,在配偶安置、子女就学、户口迁移、社会保障等方面为引进人才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5.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加大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注重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企业家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典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提升企业诚信建设水平,共创诚信营商环境。

(七)对外开放合作推进工程

1.加快跨境电商发展加强沟通对接,积极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产业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民营企业提供物流、通关、结汇等综合服务。大力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前店后仓”、“体验中心展示+线上商城销售”等模式,促进民营企业商务模式创新。加强商务、海关、税务、交通等部门联动,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通关便利等政策措施。

2.积极推动企业跨境合作。依拖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聚焦中缅经济走廊,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国际战略及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区域性发展战略,以大临铁路云县站建成投入使用为契机,向着中缅印度洋新通道上的区域性物流节点和商贸中心方向谋划和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我国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缅共建“一带一路”和中缅经济走廊建设,依托云县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全力推动现代物流发展,重点推进滇西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形成集聚效应,连接口岸,打通中缅印度洋新通道,以公转铁、公铁多式联运为主导方向,形成集疏运体系,以中缅印度洋新通道作为“线”,以云县滇西物流产业示范园区作为“点”,以丰富的高原特色农业资源、新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资源经济作为“面”,做到“以线串点扩面”。

3.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市场对接和产业经贸合作交流,参加缅甸(腊戍)—中国(云县)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南博会、商洽会以及进博会、广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重点展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与全国市场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县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

(八)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

1.强化政策落实。配合省市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解释、谁更新”要求,通过大数据技术,汇聚各级惠企政策信息和市场主体数据,实现政策整合、数据挖掘、企业画像“三位一体”,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落实。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及时发布实施举措,明确政策联络员,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强化政策落实评估督导,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分级开展政策落实评估工作,公开发布评估结果,督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2.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着力解决重视不够、协同不畅、约束不硬、导向不明等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打响“云县效率”、“云县服务”、“云县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3.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清理各类壁垒,坚持民营和国有一视同仁,切实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

(九)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程

1.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慎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办案始终,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

2.实施清欠活企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化解存量,严防新增,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明确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健全完善通报、督查、约谈制度,强化追责问责,着力提高化解率,确保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3.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健全完善维权联系协调机制,拓宽受理民营企业诉求的渠道。推进法院和工商联合作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民商事纠纷在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在依法办案、平等保护的基础上,强化司法公开,加强依法诚信经营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编撰案例汇编、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引导市场主体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内部合规体系建设。

(十)服务效能质量提升工程

1.加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示范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性创业创新基地,汇聚行业协会商会等资源,通过举办系列“助企政策大讲堂”在线视频、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微课”等方式,为民营经济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开拓、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融资对接、权益保护等共性需求服务。

2.深入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开展“三进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形成“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工作闭环,切实提高服务市场主体效能。推动示范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

3.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落实《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沧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的通知》、县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党建工作,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凝聚各部门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推动政商良性互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

4.通政企沟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云县“与企同行·助企成长”帮扶行动实施方案》,创新和改进帮扶方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提高服务企业实效。充分发挥县工商联作用,聚焦“两个健康”精准发力,开展经常性调研走访,及时了解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经济人士成长状况,与政府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助力党委、政府了解掌握企业意见需求。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按照《云县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收集和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受理、交办、承办、督办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每年召开1-2次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

5.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推动云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评价体系,构建完善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探索建立激励评价机制,促进服务机构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提升服务人员专业化能力,鼓励服务机构联合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基地,通过育才和引才相结合,建立高素质服务人员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认真按照《云县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收集和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受理、交办、督办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对解决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诉求有政策依据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要依法依规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在法治轨道上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助企发展。

(二)强化资金支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好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各类涉企专项资金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和产业投资建设。

(三)加大要素保障强化用地保障,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允许民营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强化用电保障,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进一步规范清理转供电加价,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强企业和产业园区的用水保障。

(四)完善统计监测建立健全适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统计制度,完善企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持续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测支撑服务子平台)监测范围,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全县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依托高校、协会商会、专业机构等,逐步建立重点领域民营经济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和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储备。

(五)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细。优选企业、企业家参加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优秀先进典型,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获得感和荣誉感。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加大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云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2.云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1

云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十大工程

1

市场

主体

培育

发展

工程

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

补足市场主体生长的阳光和雨露,厚植市场主体发展优质土壤,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

到2025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936户;力争全县“四上企业”户数达到150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5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

以建设“三个示范区”、实现“三个好”为重点,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激励创业创新,围绕“糖茶果菜牛”五大产业,大力引进外地企业和境外企业,着力培育本土企业。

3

加强双创载体建设

加快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电商创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

5

市场

主体

培育

发展

工程

强化创新创业服务

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双创活动周云南分会场等活动,依托“云南双创”等平台,加大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到2025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936户;力争全县“四上企业”户数达到150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5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6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7

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主体积极自主创业。

8

大力

推进“个

转企”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5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936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9

全面

加快“小

升规”

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精准靶向培育营业收入已达规模但未纳规入统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存量临退规企业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2025年,力争全县“四上企业”户数达到150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5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家。

到2025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936户;力争全县“四上企业”户数达到150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5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0

优质

企业

培育

扶强

工程

实施企业培优专项行动

分层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

到2025年,力争全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 1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取得新突破;全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3户,较2022年净增

2户。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1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

推动产业园区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2

扶持优质企业加快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扶持优质企业加快发展,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3

加大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供给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14

企业

数字

赋能

转型

工程

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

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5年,探索打造1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全覆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企业达1户以上。

到2025年,探索打造 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全覆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企业达800户以上。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5

加快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

加快5G基站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县5G基站达800个以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16

聚焦世界一流“三张牌”和重点行业领域,打造5G融合应用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探索5G商业模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7

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

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库存等业务在线协同。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8

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到2025年,实现全县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户数达80户以上。

19

大中

小微

融通

发展

工程

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

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微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打造大中小微企业创新链。

力争每年推出1个融通发展典型案例。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0

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成果库、需求库、专利库向民营、中小企业免费开放,探索开展供需双向“揭榜”。

21

推广一批产业链融通发展模式

梳理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组织民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22

引导大企业向民营、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资源要素。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3

加大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2025年底前

24

推出一批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

鼓励大企业打造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

力争每年推出1个融通发展典型案例。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25

鼓励各县(区)培育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创新平台和基地。

26

构建一批供应链金融解决模式

发挥“政银企保”对接机制作用,组织产业链龙头企业学习商票保贴融资等先进经验,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典型引路。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国资委、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27

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将良好信用延伸至上下游民营、中小企业及配套企业。

28

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

29

金融

助力

企业

发展

工程

实施融资便利专项行动

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为地方法人机构扩大民营小微领域金融投放提供合理充裕的流动性支持。

2025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略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中小企业到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不少于2户,实现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突破。

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30

持续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升续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稳步增加首贷户数。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略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31

减轻企业综合融资负担

引导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优化定价模型,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32

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

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增长计划。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

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33

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新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34

建立市、县“政银企保”对接机制。

35

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利用

加强云南省地方征信平台和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

2025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略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中小企业到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不少于2户,实现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突破。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36

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落实上市培育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民营、中小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县政府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37

人才

引进

培养

提升

工程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到2025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2000人次。

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38

落实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政策措施,引进具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和推动我县重要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39

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力度

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劳动者在工商联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兼职。

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0

鼓励和支持各类教育、医疗、文化、科研等机构建立“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实施“六大培训培养工程”,到2025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2000人次。

41

加大产业人才引育力度

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需要,突出“产才融合”,实施急需人才引进、产业人才培养工程。

到2025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2000人次。

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42

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帮带。

43

根据劳动者文化素质、年龄结构,合理制定培训项目,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44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认真落实全省“一流人才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项目支持和经费保障,建立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容错免责制度。认真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政策,在配偶安置、子女就学、户口迁移、社会保障等方面为引进人才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商联、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5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加大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加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县委组织部、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6

对外

开放

合作

推进

工程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

积极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产业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动民营企业电子商务模式创新。

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47

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通关便利等政策。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8

积极推动企业跨境合作

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民营企业设立境外产业合作园区。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9

依托云县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全力推动现代物流发展,重点推进滇西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形成集聚效应,连接口岸,打通中缅印度洋新通道。

50

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支持民营企业参加缅甸(腊戍)—中国(云县)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南博会、商洽会以及进博会、广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重点展会。

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1

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与全国市场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县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

52

营商

环境

优化

提升

工程

强化政策落实

配合省市建立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按“谁制定、谁梳理、谁解释、谁更新”要求,实现政策整合、数据挖掘、企业画像“三位一体”,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落实。

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53

强化政策落实评估督导,分级开展政策落实评估,公开发布评估结果。

54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着力解决重视不够、协同不畅、约束不硬、导向不明等突出问题,向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5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6

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57

着力优化准入环境

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8

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

59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60

企业

合法

权益

保护

工程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1

实施清欠活企专项行动

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化解存量,严防新增。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2

健全完善通报、督查、约谈制度,强化追责问责。

63

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健全完善维权联系协调机制,拓宽受理民营企业诉求的渠道。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4

推进法院和工商联合作建立民商事纠纷在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

65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编撰案例汇编、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强化以案释法工作。

66

服务

效能

质量

提升

工程

加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培育一批示范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性创业创新基地。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工商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7

汇聚行业协会商会资源,组织开展“助企政策大讲堂”、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微课”。

2025年底前

68

深入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

开展“三进市场主体”专项行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级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9

推动示范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

2025年底前

70

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严格落实《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沧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的通知》,县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

县委统战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工商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71

凝聚各部门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推动政商良性互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

2025年底前

72

打通政企沟通渠道

认真贯彻落实《云县“与企同行·助企成长”帮扶行动实施方案》,创新和改进帮扶方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提高服务企业实效。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作用,聚焦“两个健康”精准发力,开展经常性调研走访,与政府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

县工商联、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73

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按照《云县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收集和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受理、交办、督办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

74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鼓励服务机构联合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基地。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

二、保障措施

75

强化

统筹

协调

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前

76

认真落实《云县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收集和办理工作办法(试行)》。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77

强化

资金

支持

加大各类涉企专项资金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78

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和产业投资建设。

79

加大

要素

保障

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80

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进一步规范清理转供电加价,提高供电可靠性。

81

加强企业和产业园区的用水保障。

82

完善

统计

监测

建立健全适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统计制度,完善企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全县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83

持续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测支撑服务子平台)监测范围。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84

营造

良好

氛围

优选企业、企业家参加云南省优强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附 件2

云县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丁 玲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万宁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建荣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

员:李华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费维安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琰声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绍华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谢丕提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普 杨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穆添荣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石定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光进 县民政局局长

余兴洲 县司法局局长

吴 鑫 县财政局局长、县国资委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李迎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静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鹏昇 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局长

徐守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红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有莹 县商务局局长

滕艺光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龚国亮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君木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何 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光升 县审计局局长

龚文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钟汝聪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卫民 县统计局局长

石 梅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 晶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玉荣 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局长

罗春祥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家铭 团县委书记

廖正琴 县妇联主席

李绍彩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刘其雯 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行长

12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由普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吴鑫、董有莹、龚文斌、李绍彩、杨春梅5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成员从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抽调。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1.负责全面领导全县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2.负责研究确定全县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及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全县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4.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支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措施。5.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及时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令畅通。2.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定期对全县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为领导小组会议提供决策依据。3.负责统筹做好重要工作的交办、督办。4.负责做好全县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5.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及各类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会议筹备工作。6.负责跟踪督促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7.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成员单位:1.负责按照职能职责主动研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会议研究事项,积极参加领导小组会议。2.负责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3.负责制定细化各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做好日常痕迹档案收集整理,并按领导小组部署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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