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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清廉云县”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廉动力”


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作者:段文艳 段映然 时间:2022年05月25日 19:5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压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并结合此次启动会议精神,彻底解决站位不高、责任不实、协调不力、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近日,云县召开“清廉云县”建设“7+1+1”专项行动推进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启动会,这是云县开展专项行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一个缩影。

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拓宽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通过设立监督台、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聘请监督员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干部服务企业“庸懒散”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

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问题,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树牢“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和“抓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抓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监督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努力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细落实。

该县从企业中聘请15名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发挥其在熟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系群众、发现问题等方面优势,通过一线监督、市场监督、社会监督,对存在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报告、提出意见。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开展7个专项行动和市纪委监委开展“7+1”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云县实际增加围绕“三个目标和五大重点工程”建设贯通监督处置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到“规定动作”扎实有为,“自选动作”精准到位。

此外,要求各单位县直各部门,特别是有行政审批权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集中排查近三年来特别是2021年以来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采取“动态排查、销号管理”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坚决清除“股室长经济”“店小二当家”“山头主义”“小吏弄权”等不良风气的生存土壤。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要落实好政策,真正帮助企业解决‘痛点’‘堵点’,发扬‘店小二’周到细致、勤奋敬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精神,让企业真正感受到‘问题有人管、意见有人听、利益有人护’,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提档升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