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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法院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云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晓翔  时间:2020年04月01日 15:4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3月24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王飞同志与分管民事审判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潘明珠同志以及案件承办法官一同前往被申请破产云县某公司实地调研。王飞院长一行实地参观了公司厂房、设备保存情况,详细了解当前公司资产、债务情况,现场组织被申请人、破产管理人召开清算工作座谈会。

  会上王飞院长强调到,公司强制清算作为公司退出市场机制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形成部分。企业破产重组,可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依法开展破产企业清算工作中,各方相关责任部门应形成相互配合机制,加强交流沟通,统筹破产相关工作;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需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且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被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材料,加快推进清算工作完成。

  云县人民法院作为此次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积极为被申请人和破产管理人搭建对话平台,主动走出去,加强与被申请人的沟通,扎实做好被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指导管理人依法履职,加强工作监督。同时全面强化责任意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破产审理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