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云县供电局持续抓好“低保户、五保户”每户每月免收15度电量电费政策宣传,为“低保户、五保户”减免电量88.2252万千瓦时,减免电费31.76万元,云县辖区17907户“低保户、五保户”用户受益。
该局一是主动联系、上门服务、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向用户进行了宣传,确保“低保户、五保户”人人知晓,及时办理;二是通过向云县民政局以发函确认名单的方式,获取了云县2019年“低保户、五保户”户数21989户;三是由该局各基层供电所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由乡镇政府向各村委、小组进行通知宣传;四是持续落实低保户、五保户减免电量政策。2019年1月至5月,临沧云县供电局共梳理完成辖区内低保户、五保户可享受15度电量电费用户17907户,为低保户、五保户减免电量88.2252万千瓦时,减免电费31.76万元。此举,确保了云县辖区内“低保户、五保户”能及时享受国家惠民利民政策。
据悉,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格〔2012〕92号)规定,“‘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应及时向供电企业提供当地《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书》《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表》《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一户一表 ’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由供电企业在电费结算时,对持有当地《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书》《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表》《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效证件的低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收15度电量电费(用电量不足15度的按实际用电量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