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第四批先租后售
复审结果公告
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云县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截止2021年11月29日对提交材料申请购买云县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申请人,经各相关部门复审后,第四批符合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共42户。现将符合条件的42户申请人在云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沧江明珠云县”(http://www.yunxian.cn/)及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先租后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期为7天,即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云县纪委监委、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举报。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复审符合人员纳入配售。
举报电话:云县纪委监委 0883-3211058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3-3211235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