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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水务局关于新城大沟改扩建项目施工期间相关事宜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03月24日 15: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新城大沟用水户及各用水单位:

新城大沟于1956年建成,原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渠首设计流量2.5 m3/s,设计渠道全长33km, 主干渠原设计断面为梯形,口宽3.8m,底宽2.00m,深2 m。受益6个村民委员会,35个村民小组,1868户,8377人,有取水坝两座,第一取水坝位于凤庆县洛党镇大石头山脚,第二取水坝位于主干渠k6+500m(7号渡槽出口处),地处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小河箐中下游。

新城大沟横跨凤庆和云县两县,主取水点位于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大石头山脚,其中凤庆境内渠道全长9km,全部为土渠,云县境内目前可以通水19km,其中已建成三面光17.4km,接凤庆段尚有1.6km为土渠,目前主要受益大兴村、中村、万丰村、河湾村、爱华社区、德胜村6个村民委员会及临沧监狱。

2016年4月12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沧市北河(大兴)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临发改复〔2016〕311号)文件对云县北河(大兴)水电站给予核准。根据凤庆金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凤庆县人民政府、云县人民政府、洛党镇人民政府、爱华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协议,凤庆金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需通过改扩建新城大沟作为电站引水渠,在保证农业用水的前提下进行生产发电。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安排,要求凤庆金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电站建设并通过验收,渠道改扩建项目计划在2020年3月初动工,2022年年底完工。在施工期间需对新城大沟暂停供水,暂停供水时间初步计划10个月,为此,望新城大沟用水户及各用水单位妥善安排好生产计划。

二、根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三十条之规定,渠道改扩建后流量为18m3/s,属中型工程,管理范围划定为渠道两侧1米~10米;保护范围划定在渠道管理范围外延10米至20米。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沟、建窑;

(二)倾倒垃圾、秸秆、废渣,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

(三)擅自蓄水、引水、放水、截流、堵塞;

(四)侵占、毁坏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五)擅自操作水闸、启闭机等设备;

(六)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七)炸鱼、开垦、砍伐林木;

(八)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水产养殖;

(九)在港口、航道、行洪河道开展水产养殖;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为保障新城大沟改扩建项目顺利实施及今后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望新城大沟沿线农户在大沟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存在上述行为的,自通告之日起停止相关违法行为。

云县水务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