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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县委办公室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09-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办通〔2023〕70号

各乡、民族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驻县军警部队:

《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22〕48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关于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通知(临办通〔2023〕20号)》精神,面向2035年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结合云县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有效推动全县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跨越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顺应云县城镇化加速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集约高效、绿色低碳、传承文化、系统观念、分类引导”7大原则,按照“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方向,聚焦“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等要素,全力激发城市经济活力,不断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打造和谐宜居、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新县城。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在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主导产业带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凸显,特色产业发展框架基本构建,县城现代化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发展吸纳能力、聚集能力、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新市民自然融入县城和推动县城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县城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到2025年,全县县城常住人口与2020年相比增加3万人左右。到2035年,力争增加20万人左右。

县城特色品质可持续性明显提升。基本完成县级、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城市更新行动积极稳妥实施,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明显提升,城市空间布局、产业体系、生态体系、交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自然山水、历史文化、县城风格风貌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保护效果显现。具有地域特点的社区地标及新场景增多,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镇化发展质量、城市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25年,县城达到高A级景区建设标准。

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健康水平、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营商环境、运行效率、公共服务、社会治安、政府治理等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自主创新创业人数明显增多。到2025年,县级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75%以上。

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建设成为示范样板。建设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的局面加快形成,保障机制有效建立,全民参与共建的格局有效形成,力争到2025年,建成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成为省市示范样板。

二、建设健康县城

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完善县城功能定位,转变县城发展方式,让县城更健康、更高效、更可持续地发展和运行。

(一)科学修订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编制好县级、乡(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空间保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编制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党委和政府增强规划意识,落实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审批法定程序,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划。(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推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严格执行、管控和优化提升水体保护、绿地系统、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注重规划“留白”和“退让”,进一步优化县城功能区布局和设施配套。划定县城重要过境河流管理范围线、县城水库管理范围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建立工业用地产出效率激励机制,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用地供应机制,有序推进城市用地功能适度混合,探索推行混合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等模式,有序推进城市健康发展。健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机制,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快烂尾楼清理整治,优化社区空间结构,探索拆除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片区单元间围墙,拓宽公共开敞空间,提升县城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注重连片谋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共享区域内的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整合县城各类低效、闲置用地,加大公共服务、养老、园林绿化等用地供给力度,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促进县城运行高效畅通。加快完善县城供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供电供气供热系统等县城运行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提高基础设施效率和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实现县城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畅通县城对外连接通道,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优化城市道路线型,提高路网密度,加强道路维护管理,建设新老城区快速路,科学布局过境交通通道。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慢行系统。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换乘系统、连接系统和辐射系统。统筹增加城市停车位,大力推广智慧停车。促进地上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和设计,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市政管网建设和改造,有条件的路段推进路面电网及通信架空线全面入地。健全县城运行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县城应急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加快海绵城市建设。针对云县气候特点,充分尊重和利用县城的地形地势和山水格局,注重维持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提升地面蓄水、渗水、净水和涵养水源能力,维护自然系统自我循环和净化能力,构建自然、和谐、可持续的县城海绵系统。全面落实《临沧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县城建设项目落实海绵理念要求进行全面管控,以海绵化实施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庭院等开放空间和绿色屋顶建设为重点,以小规模分散式源头生态控制技术为引导的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因地制宜建设“渗、滞、蓄、净、用、排”海绵城市工程。运用县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构建完整的绿色网络体系,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开敞空间的水泥硬化率,实现雨水自然蓄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提高城区水资源调蓄能力。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内涝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抓手和路径,坚持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提高蓄水与排水能力,整体提升内涝治理水平,全面消除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实现海绵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双提升,以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县城的品质特色。(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全面提升县城卫生水平。以“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为切口,推动社会治理向健康管理转变,提升城市管理能力,优化人居环境,整合城管队伍和社区队伍力量,以社区网格化治理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推进城区清扫保洁、公厕管护制度化、标准化、市场化。加强城区店铺招牌、户外广告、道路隔离栏、公交站牌以及其他“城市家具”的风貌管控及整治,确保做到设置合理、内容健康、规范美观,清理整治污水乱排、黑臭水体横流淤积、乱占河道等,实现全面截污、渠系连通、水清岸绿,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营造卫生县城“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将“标语上墙、宣讲上门、巡回广播、口口相传”等传统宣传手段与当代微信、抖音等新时代宣传工具结合,推进健康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持续改善校园人居环境,提升校园疾病防控能力,引导群众培育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完善体育设施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全民健身教育,增强参加体育锻炼意识。实施传染病防治“双提升”项目,以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传染病防治专业机构为重点,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保持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不高于全市近5年平均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努力实现我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保持重大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治理管控有关重点行业和各类孳生环境,县城鼠、蚊、蝇、蟑防治水平达到国家C级标准。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增强群众创卫爱卫自觉,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和公共卫生意识。(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增强县城韧性。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因地制宜全面提升抗御、应对重大灾害能力和灾后快速恢复能力,提升“耐灾”的弹性和安全性。加强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提高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新型高效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维护,贯彻落实省、市、县“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地震局对云县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给予更多指导支持。制定完善重大风险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县城抗震、防洪、防疫、排涝、防范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体系。结合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和应急处置要点、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系统梳理大震巨灾风险源和危险源清单,紧盯病险水库、重要堤防、桥梁隧道、油气管道、燃气管线、危化品厂库、电力通信设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高层建筑、地铁、电梯等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建立风险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坚持动态清零,按照轻重缓急分批分类开展除险加固,全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加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增强民房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切实把“地上搞结实”,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加强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高烈度设防地区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全覆盖;继续加大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力度,做好“政府救助平台”农危改申请服务事项,及时将动态新增和“政府救助平台”中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其中实施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提升民房抗震能力。加强县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大完善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必备的设施设备建设力度,规范场所使用、入住登记、生活救助、人员回迁等使用流程,加强专人日常管理,强化宣传普及,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部队活动,组织开展地震综合实战演练,县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各行业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震专项应急演练,乡(镇)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震灾害自救互救演练,村(居)委会、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景点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开展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名称、地址、管理单位、类型、面积、容纳人数、场所经纬度、物资设备等相关信息,不断提升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化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新建大型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要求。完善交通物流、供电供水、信息通信、应急物资储备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各部门对照国家、省、市、县“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统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将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基地、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消防救援力量等消防基础建设统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优先保障实施经费,健全县城应急救援体系。将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内容、政府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推动规划落地见效。加快推进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统筹推动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落实。加快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品种和布局,提升全县应急物资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增强公众防灾意识。加强灾害易损点段的管理。(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地震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建设美丽县城

把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作为总指引,将山水融入县城,县城融于自然,让山水美、生态美点缀居民的生活美。

(一)优化县城空间格局。以国土“三调”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县城国土空间现状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以及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节约集约用地等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国土空间现状及开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坚持节约集约,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统筹生活居住、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防灾减灾、绿地与开敞空间等用地功能,编制覆盖县城全域的控制线详细规划,合理布局各类用地,科学布局留白用地,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天际线、慢行系统、绿地系统、地下管廊等专项规划。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升县城空间功能与布局合理性,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显山露水、高低错落、疏密有致、视野开阔”的县城空间格局。统筹老城新城建设,老城区要见缝插针“微改造”,建设街心绿地、绿色游憩空间、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引导中心城区“留白增绿”。新城区严格规划管控天际线、轮廓线、山水线,避免新建建筑对视线通廊形成遮挡。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安全条件,有序扩展地下发展空间,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地下管廊。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100米以上)。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征求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以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充分发挥工匠精神,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县城设计和建筑设计中,强化县城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通过对县城空间形态特征及重要特色资源分析,确定景观结构和特色空间总体框架,组织构建街道、公园、广场、水系等城市开放空间系统,提出特色功能区、特色风貌街区、景观轴线、景观节点、标志性建筑、环境艺术设施等规划设计意向和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的控制要求,合理布置居民活动系统,构筑富有特色的县城空间形态布局。注重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县城建筑布局,协调县城景观风貌,使县城建筑错落有致,建设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县城。注重设计风格整体协调,加强公共空间、景观小品、标识系统设计,建立县城整体景观框架,严禁建设“攀高建筑”和“丑陋建筑”,促进新老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协调。注重历史文脉延续,留住县城特有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避免割裂县城历史文脉、切断居民乡愁记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实施城市更新,防止大拆大建破坏文物等各类历史遗存本体及环境。严格依据详细规划,细化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用途管制要求,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程序予以规划核实。加快实施《云县城市更新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临沧市破解城中村三年行动计划》《临沧市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等要求,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重点,从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绿化美化亮化等方面入手,加快完善配套市政公共设施,解决环境品质下降和空间秩序混乱等问题。注重挖掘、开发和释放低效、闲置空间的效益,将“微改造”“网红打卡”等理念与老旧城区开发相结合,引导和优化住宅、商业、办公、文化、生态、休闲等功能布局,做到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的同时,推动将老旧城区、城中村等打造成具有历史记忆、地方特色、民族特点的魅力新区。完善城市功能、传承城市历史,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地段,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底蕴深厚的城市社区、街区。(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打造县城特色风貌。强化规划引领和设计引导,打造县城特色风貌。要“因天才,就地利”结合县城实际情况,保护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因素、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等长期积淀形成的县城文化特征,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积极组织编制城市特色风貌专项规划,以规划引领和设计引导,深入挖掘地域文化资源,突出县城文化内涵、自然特点,以片区、节点和主要街道空间为重点,有效控制空间形态、体量、尺度、风格色彩等景观要素,塑造独具魅力的城市风貌,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独具地方民族特色的传统民居,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文化标识,彰显云县独特魅力。以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年均增长≥15%为目标,建设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基地,强化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实施,开展传统村落街巷空间、民居院落、历史环境要素等整体风貌保护,加强建设管控,避免破坏性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民族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发展,把弘扬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民族文化名村、民族传统村落和民族传统建筑组群,实施一批与科技、旅游、金融等融合互动发展的民族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项目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挖山、不填湖、慎砍树,不破坏山水环境。建筑形态应疏密有致、错落有致、合理布局,塑造城市宜居空间形态。防止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和摊大饼式无序蔓延。对县城自然生态地段、历史人文地段、景观敏感地段的建筑要加强风貌设计引导和建筑风貌管控。(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开展城乡绿美行动。认真落实《云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云县绿美城镇十年规划(2022—2031年)》《云县社区十年规划(2022—2031年)》《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坚持“绿美惠民”理念,以“城市面山无疤痕,300米见绿见花,500米见园见花”为模板,加快打造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的居住环境,以实施绿地系统规划提升工程、城市山水人文之美塑造工程、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工程、绿美社区建设工程、绿美街区街道建设工程、城市“绿道”建设工程、城市道路提升工程、破解城中村三年行动工程、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程、绿美精细化管理工程为抓手,实施“增绿提质”行动,实施一批“口袋公园”、立体绿化、林荫道路等城市绿化重点项目,构建点线面结合、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健全、覆盖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以县城出入口、主街区和穿城河(湖)岸线为重点,主要利用乡土特色树种花草推进林荫道路、绿化带建设,形成层次分明、季相分明的县城道路绿化景观。鼓励县城结合本地特色,建设以县花、县树等树种为主体的县城景观路,沉淀县城记忆,留住美丽乡愁。开展墙体、屋顶、阳台等立体绿化美化,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推进居民小区、单位开展生态空间共享,将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充分融合,建设绿美社区。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以上,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县城负氧离子浓度水平进一步提高。以穿城河(湖)岸线为重点,对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加强保护,结合城市更新,采取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选种兼顾形态优美和净化水质的水生植物、低杆植物,协同县城治理,科学合理实施沿岸绿化带亮化、美化工程,积极打造人水和谐的宜居环境。以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为契机,科学规划造林绿化空间,突出城市面山、荒山荒坡、城郊结合部区域,以乡土彩色树种为主,按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的原则,结合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和十年规划,有序推进全县绿美城市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提升县城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加强餐饮油烟、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积极争取上级对大气质量监测点建设支持。推进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雨污分流,更新改造老旧排水管网设施,加快推进云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有序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循环利用,规范污泥处置。提升截污治污水平,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加强污水再生循环利用,合理布局建设中水回用等管网设施,提高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县城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加快推进临沧市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围绕垃圾分类要求,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实现前端分类收集和末端分类处理相适应,加快构建以末端集中焚烧处理为主导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加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污泥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能力水平,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和油水分离器,不断提升经营者规范经营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识。加大“禁白”力度,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稳定在85%以上,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强化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的管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加强联动响应和联合执法,强化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排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产生单位摸底排查,建档造册,加强重点要素管控。发挥群防群治工作优势,加强动态监督、信息研判、提前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发生。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开展绿色低碳行动。倡导城镇建设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统筹推进城市道路、供水、电力、环卫等基础设施绿色建设和绿色运行管理。开展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无废城市”“低碳/零碳城市”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工作,稳步实施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广适用的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建筑平均节能率,降低碳排放强度,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严格落实《临沧市推动城乡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绿色低碳技术标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到2025年,力争县城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结合实际编制云县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全面推进实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新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突出水泥、工业硅等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巩固优化能源体系建设成果,积极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组织企业开展节能诊断、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效“领跑者”申报,推动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清洁化、智能化发展。积极打造云南云县产业园区建设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区示范点。强化宣传引导,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突出出租车、巡游车、网约车等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消费者个人购买和使用能源乘用车。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及结果进行监督管理,推进绿色物流建设,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限制过度包装,加大绿色包装材料采购推行力度,推进绿色整治,推动源头减量,提升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水平,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绿色产品认证和绿色产品标识监管,到2025年,绿色有机认证率达35%以上。采取基地化、集中式、分布式结合模式,打造“风光水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基地,创建新型电力系统先行示范区,建设匹配风、光接入的开放互联主干网。2025年,基本建成云南重要绿色清洁能源基地,绿色清洁电力装机规模达270.56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绿色能源装机265万千瓦(光伏200万千瓦以上、风电65万千瓦以上),绿色能源产值达41亿元以上。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推动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铁路、公路、航道、港口、火车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机动车辆,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物流配送、港口和火车站服务等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加快智慧停车场等智慧终端布局,提升智慧交通水平。到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60%、35%。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构建绿色低碳社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低碳引领、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节水护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绿色办公、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等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资源,持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节能节水材料和绿色环保产品,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学校,到2025年,力争全县90%的县级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力度,引导绿色餐饮消费,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制定餐饮节约加工规范。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推进城市社区等公共场所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完善各类降噪设施,强化夜间施工管理,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中国邮政集团云县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建设文明县城

全面提升县城文化气息和文明素养,让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参与,共建文明和谐新家园。

(一)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类规划中涉及自然环境、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等方面的空间管控要求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区域的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依据详细规划,细化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用途管制要求,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程序予以规划核实。深挖历史文化内涵,把文化记忆挖掘整理出来,留住城市文脉的“根”,推动社区提质升级,激活城市活力。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推行小规模、渐进式“微改造”,让人们记得住历史、留得住乡愁。把握好保护和居民生活的关系,保留老街区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既要保护有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又要保护好居住群体利益,使其原有生产生活状态不受影响,使文化保护和正常生活紧密地融为一体。加快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让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全面建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要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以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年均增长≥20%为目标,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少数民族剧种振兴工程、非遗保护“九大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文物保护工程,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体系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各民族文物、古籍文献和珍贵实物资料抢救记录和系统保护,扶持民族传统戏剧和地方戏挖掘整理和创新发展。传习民族特色建筑风格,传承传统民族服饰、民族歌舞乐、民族工艺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文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建设。举办好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提升民族节庆品牌创新力、影响力、传播力,让城市更有文化气息、更有精神气质,彰显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文化自信和文化魅力。保护利用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工业遗产、特色民居、民族建筑等,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迁移砍伐老树,严禁侵占景点景区内土地。传承文化符号、还原历史场景、留住县城记忆。以古遗址遗迹、传统街巷、传统民居为重点划定历史文化街区,以历史建筑、名人故居为重点修缮保护重点文物,以风貌管控、文化还原、形象提升为重点整治传统街巷。(牵头单位:县民族宗教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塑造城市精神。发挥政府主导和市民主体作用,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提炼传统故事、先烈事迹、重大成就等,总结符合县城发展方向、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展现开放包容胸怀、充满时代活力、脍炙人口的城市精神,使之成为市民的共同精神财富和精神烙印,内化为市民理念,外化为市民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认同、实践和发扬城市精神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现代化新云县凝聚强大精神力量。(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提高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引导市民自觉追求和践行守道德、讲文明的生活方式。从小事抓起,持之以恒曝光和整治不文明现象和行为。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以打造“洁净、绿色、平安、文明、智慧、质量”六大校园为抓手,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养成文明习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升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加强青少年思想理论武装,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红领巾广播站、朗读活动等形式,结合“红领巾爱学习”“青年大学习”和中学团校等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者、绿美云县建设的实践者。加强公共安全保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侵害老弱病残合法权益、涉黄涉赌行为,加强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处置工作,对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合力进行查处。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制定完善公共行为规范和公约,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开展和谐社区共建行动。立足共居、共治、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和谐社区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社区协商制度,推行“议行分立”,建立“一委一站”社区管理模式,在社区分别成立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履行自治职能,民主议事,形成决策后委托社区工作站办理。健全居民自治机制,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居民参与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情民意反映机制健全规范。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以发挥,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群众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社区各类群众组织搭建沟通人际关系的平台,较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社区公共服务设备完善,有为社区不同群体服务的项目和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内容和措施齐全,有扶贫帮困载体和促进慈善、公益事业机制,能够为社区居民需要提供满意服务。社区公共安全制度健全,治安防控措施有效,社会治安综合措施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有效,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强,社区发案少,生活秩序良好,居民群众安全感强。社区环境治理有效,环境整洁,居民环境意识强,倡导文明祥和。深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基层治理、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绿美云县建设等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彰显时代风采。加强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县城乡(镇)党建联合体、社区“大党委”,积极探索“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实施“城市基层党建新力量”计划,持续推动各领域党组织和党员力量下沉社区、小区、网格,建立红色物业、党员楼栋长、党员示范户、党员服务区。深化党建带群建作用发挥,有效整合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资源共同推进城市基层治理,聚焦群众所期所盼,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挖掘社区互助潜能,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志愿服务站、为民服务站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开启居民服务居民新模式,形成条块融合、共建共治合力,构建礼仪仁爱、邻里互助、慈孝相伴的幸福大家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建设阳光高效政府。以清廉务实、公正为民、透明公开为重点,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推进“清廉云县”建设。抓实党建带群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国企、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设,积极动员基层群众力量,凝聚群团组织力量抓治理抓服务,不断延伸党的工作手臂。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实行清单管理。构建形成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机制,做到政府清晰晒权、企业群众明白办事。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提供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着力在“减材料、优流程、降成本、提效率”上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注册改革,全面推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住所告知承诺制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持续推广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登记时间;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营业执照立等可取。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化“秒批秒办”,对符合智能化开办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无干预自动审批,实时核准,即时领取营业执照。运用好“个转企”线上“一体化服务平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政银合作,推进营业执照自助办、就近办。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认真落实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十四五”规划,确保“十四五”期间政务服务中心容量和功能有提升。把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规范建设与乡村振兴“综合为民服务平台”建设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整合资源,规范建设好乡村便民服务场所,做到名称标牌统一、窗口式服务统一、服务事项统一、网办平台统一。在机关、服务窗口单位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红黑榜”等制度,持续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优质高效服务群众办实事。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践行“三个工作法”,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府效能。(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大力弘扬社会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广泛宣传诚信理念,深入开展诚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等诚信建设。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到各领域,加强征信市场依法合规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积极推广动产融资等征信平台应用,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予以宣传和支持,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申请财政资金项目、评优评先、获得授信、行业准入等方面进行约束、惩戒。探索在发改、市场监管与政法部门之间建立沟通联系及信息共享机制,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实施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城乡居民自治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积极指导村(社区)组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而达到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的作用,完善市民公约等约束性规章制度,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培育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个人,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氛围,坚决打击欺诈违约行为,筑牢文明县城的诚信之基。(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建设智慧县城

围绕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生活更多彩,努力让县城更聪明更智慧,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高效、更便捷、更暖心的智慧化生活。

(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统筹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持续提升网络和应用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服务质量。2025年县政府网站全面支持IPv6。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提升千兆光网覆盖,着力部署千兆宽带10G无源光纤网络端口(10G-PON)光纤路终端设备,促进用户向500兆比特每秒(500Mbit/s)及以上高速宽带和5G网络迁移,不断提高重点场所5G网络通达率,推动县城基础设施智慧化发展。在住宅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序落实数字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加快供水、供气、排水等物联感知设施建设,加快配套完善县城数字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智慧县城数字基础,支撑数字应用创新发展,使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融入城市化管理全过程。(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围绕县城基础设施智慧化,按照国家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标准加快县城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的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系统融合、数据共享,推动智慧城管与县级“城市大脑”、智慧水务、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等联动融合,提升监测、分析、预警、指挥和评价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公安治安、交警、出入境、网安、禁毒、信访“六警合一”公安综合服务站业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以改进作风形象、规范窗口行为、提升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落实《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发〔2022〕15号),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汇集,提高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水平,支撑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在服务集成和数字赋能上下功夫,推广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提高电子证照使用率,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建立数字城管体系,基本建成县城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将平台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推进县城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县城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推进综合网格体系建设和综合运用,支撑生态环境、应急智慧、市场监管等治理集约化发展。构建安全可靠的联网视频监控体系。推广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就近办”“自助办”“智慧办”,打通基层办事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打造数字生活新场景。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加快教育专网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覆盖,大力发展“千兆进校、远程互动教学”,推动全县教育资源互通共享,引导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助力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水、电、气、网等使用、缴费、报修方面的数字服务。鼓励县城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停车,大力推进出行管理智慧化。加强县域智慧医共体建设,统一诊疗信息系统,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患者诊疗信息互通共享。建设智慧医院,完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与居民健康档案有效融合,拓展预约挂号、线上缴费、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远程会诊、线上转诊等便民惠民医疗信息化服务应用。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普及率,拓宽使用场景,实现就医、结算全流程应用。依托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将养老服务数据信息录入系统进行分级监管,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联通。将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信息、入住老年人信息、新建改扩建和提质改造项目、留守老年人信息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信息等纳入系统统一管理。依托临沧公共文化云和乡村旅游大数字平台建设推广,加强智慧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为公众提供丰富、便捷的数字文化旅游产品,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服务效能。结合国家、省级居民服务“一卡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措施任务,创新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完善社会保障数字化体系,提高电子社保卡普及率。配合上级完成失业登记、就业扶持、岗位信息归集等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建设,系统应用延伸至乡(镇)、社区,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推广形式多样的“无接触”服务,加大智能投递设施建设力度。打造新型智慧商圈、街区、楼宇,多措并举让数字充满“烟火气”,技术走进“百姓家”。鼓励各行业创新建设各类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建设幸福县城

围绕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高效的县城管理和普惠可及的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县城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更幸福。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县城,加快推进进城农民从“暂住”转为“定居”,增强对县城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城安居乐业。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域市民化质量。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居住证对未落户常住人口的覆盖范围,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确保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创新网上办理户口、异地通办等便捷落户措施,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积极引导和促进农业人口转移落户城镇,全面落实“五个畅通、一个扩大”,即:畅通购房未取得产权证群体的落户通道,畅通农村留守儿童、老人进城的落户通道,畅通社区集体户口的落户通道,畅通人才引进的落户通道,畅通农村籍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通道,扩大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范围,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真正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零门槛”。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将农民退出上述权益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合理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加快提高县城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强化教育保障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在县城公平受教育权利,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流入地升学考试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放宽租房购房条件,多元化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租房购房需求。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责任和义务,全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市、县“三个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部署,以“技能云县”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为抓手,建立政府统筹,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农民、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受益的职业培训体系,围绕培训主体开展、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围绕促进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培训,大规模开展面向农民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鼓励职业院校依托自身师资和技术资源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共建面向行业的职工培训基地,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广泛开展传统技能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通用职业技能培训和“1+X”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清单化管理,鼓励职业学校面向企业或个人采集需求、开发技能培训课程(工种),定期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鉴定评价机构目录、职业资格目录等清单,方便企业或个人按需选择。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采取差异化方式做好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和服务指导,以及相应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落实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在省下达我县建设用地范围内,专项安排与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相适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我县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围绕最美环境和最优服务,厚植营商环境沃土,激发创新动力与发展活力。挖掘利用本地自然历史人文资源,打造既有故乡温情又彰显地方民族特色的宜居家园,闻得到甜美的空气,装得下年轻人的梦想,增强离乡人员归属感,吸引外地人才集聚,开展“归雁工程”“乡情聚才行动”,鼓励和引导在外创业有成的优秀能人、社会贤达等返乡投资兴业。引导支持离乡、返乡入城人员和外地进城人才创新创业,积极争取创新创业政策支持。贯彻落实《临沧市“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度落实“三服务”要求开展“一维护”“两帮扶”“三进市场主体”“四个确保到位”活动工作方案》,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大力推进“个转企”行动。建立健全干部联系企业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服务保障机制,围绕企业开办、投资建设、生产运营、融资信贷等全生命周期主动提供优质服务。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引入专业团队,提高平台服务能力,从担保贷款、技术指导、品牌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打造高水平县级“双创”孵化平台。培训提升各级各类执法监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和效能。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减少对企业、商户正常活动的人为干扰。各级干部要持续学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改革要求,持续对标先进地区标杆典型,查找改进本地本领域营商环境存在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大胆探索创新,持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促进产业带动就业。根据特色优势资源和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培育主导产业,推进云南云县产业园区建设,为县城居民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岗位。依托高原特色农业基地,推动“糖、茶、果、菜、牛”等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全链集聚发展,拓展城乡居民就业机会,提高工资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一般性制造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培育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农资供应、技术集成、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特色民宿、养生养老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城乡居民就业机会,提高工资性收入。加快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布局发展农机装备、五金机电、电子信息制造、进口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配套产业,进一步提高当地居民就业比例。鼓励招大引强和以商招商,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参与本地主导产业投资开发,推进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做大做强做优本土企业,拓展县城就业容量。(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严格制定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根据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动态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和供应时序,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供需总体平衡。以满足群众舒适安全居住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临沧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临沧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临沧市美丽房地产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加快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县城住房供给质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严格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降低购房入市门槛,支持二手房交易,全面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以高品质为目标,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依规优化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完善项目配套,全面提升商品住宅品质,打造高品质居住社区。加快盘活沉淀房产资源,支持将存量商业性住房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灵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定和调整优惠政策,加大对青年人与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落户购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统筹城乡、服务群众为原则,以优质均衡、普惠便民为发展目标,落实《临沧市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方案》《临沧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临沧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要求,重点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服务提标提质和制度落实。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继续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婴幼儿,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编制县为单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坚持城乡统筹,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云县第一完全中学、云县第二完全中学标准化建设,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好《临沧市新建改扩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要求,通过学前教育扩容提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渠道解决学位不足问题。县职业高中实施“强基”工程,抓好云县职业高中搬迁建设工程,2025年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上实现较大幅度提升。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产教融合与建设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打造百亿级产业、实施乡村振兴等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提高疾病诊疗水平,重点加强儿童医疗、妇幼保健、慢病管理、康复医疗、护理事业等薄弱领域建设,着力提升乡(镇)、社区两级全科医生服务能力,力争“小病不出社区,常见病不出县,大病少出县”。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康复托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供服务。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区、移民搬迁安置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全面盘活城中村、老旧城区的闲置资源,利用旧住宅区、旧厂区等改造建设一批文化体育、爱国主义教育、老年和妇幼活动等场所。围绕县城现有河湖、绿地等因地制宜布局文化体育设施,解决群众文体活动去哪里的问题。加快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整合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优势资源,建设完善便民的健身步道系统,力争达到健康县城应具备的建设配套标准。持续强化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加强体育协会建设,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优先建立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等调查。持续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建设活动,积极组织传统体育健身活动赛事,规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的服务标准,进一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流交往活动。将体育文化宣传融入体育设施建设、人员培训、活动开展、赛事举办等工作全过程和全周期,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引导大众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县城设施和服务向周边的乡镇、农村延伸,提高县城连接城市、联系农村、服务全县的公共服务能力,发挥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县城的吸引力、承接能力、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推动“为了城市而管好人”向“为了人而管好城市”转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巩固发展“红袖标”义务巡防队伍,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行“五户联防、十户联保”等群防群治模式,科学利用县城网格化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问题解决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健全完善源头化解、专项化解等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县、乡、村“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矛盾纠纷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有序有效衔接,从源头上遏制矛盾纠纷和恶性“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督促指导县乡基层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每月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结合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LED、多媒体电视、宣传展板等广泛普及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相关知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个人合理诉求,全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鼓励具备条件的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德高望重的社会人士等依托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社会善治格局。加快社区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服务机构,着力提升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创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拓展平台为民服务事项,为社区居民办事提供方便。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治理。树立依靠人民治理县城的理念,结合城管进社区、城管进小区等行动,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县城治理渠道,建立城管义工、城管志愿者服务及群众性治安防范队伍,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居民认养绿地、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担任义务城管协管员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公民、法人参与县城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县城治理模式,推动“要我做”向“一起做”转变,让县城更加温情。(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保障县城安全运行。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围绕市政设施安全、水电气安全、交通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排水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要求,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县城工作和县城发展的各个环节、全领域,注重完善县城生命通道系统,编织“上下贯通、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城安全网。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县城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管线管廊、道路交通、加油(气)站、燃气工程、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技术标准,开展常态化安全质量监管,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队(站)建设,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专业建精、微站建广”建设思路,加强消防站点、市政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建设专职消防队、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消除县城消防救援力量“空白点”。落实省、市《加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细化专职消防队员招录退出、职业发展、综合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提高专职消防队员政治待遇和工资福利。建精“高、低、大、化”和森林、地震、水域、涉疫处置等专业力量,落实装备器材配备,补齐登高类、排烟洗消、森林火灾扑救等急需车辆器材装备,加快轻量化、智能化、多功能、高性能装备示范应用和采购配备。按标准配齐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火灾防控设施,加快提升消防安全监测、预警水平,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灾能力。积极开展通俗易懂、群众接受、易借鉴操作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知识、应急预案的认知,提升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营造平安和谐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云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完善体制机制

(一)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根据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的不同特点,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公益类项目重点通过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等方式做好资金保障,准公益类项目注重发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杠杆撬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项目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经营类项目注重健全银政企对接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与项目贷款联动运作机制,支持银行提前介入,加大对城镇化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建设。积极参与推进创新融资机制建立,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深入依托信用共享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认真落实《临沧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能力水平提升。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县城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对容积率、绿地率、建设密度、建筑空间、建筑高度、退线距离、停车设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础设施配置等提出控制要求,完善县城规划实施管理规章与技术标准体系,为有效实施规划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及时总结相关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要求、激励机制、保障措施等,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优化结构。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改造开发,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二)完善全社会参与机制。成立云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公众委员会,拓展社会公众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渠道,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决策水平,实现开门编制规划、阳光管理规划、公正执行规划的目标。成立规划审查专家库,对需提交空规委、公众委审议的项目开展专家咨询论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制定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按法定时限开展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三)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以县域为整体,完善空间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共享等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统一标准的贯彻执行,不断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统筹城乡低保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城乡空间规划一体化,通盘考虑县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传承,实现县乡村功能互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布局城乡路网、水、电、信、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扩大物流企业配送覆盖面,建设具备运输仓储、集散分拨等功能的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升农村教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四)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县城发展工作纳入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新型城镇化成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对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约谈。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跟踪分析、服务指导,掌握发展动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级各牵头部门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衔接协调,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第三方和专家开展成效评估。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工作措施,调动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参与县城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八、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各分管领导牵头,分别在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健康县城工作专班,在县发展改革局成立美丽县城和智慧县城工作专班,在县文明办成立文明县城工作专班,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幸福县城工作专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做好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开展争先创优。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对标省级争先创优标准和目标,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责任扛在肩上,主动想事、谋事、干事,持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让高质量建设成果早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规范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活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按照省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积极争取省级在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土地等要素保障方面支持。(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加强干部培训。加强各级各类干部的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积极开展社区干部的能力素质教育培训。县委党校(行政院校)要把培养干部城市工作能力作为重要任务,把“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纳入党校培训内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围绕城市设计与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和城市治理能力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绿美云县建设等,适时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题培训,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专业培训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尊重县城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尊重群众诉求,提高城市工作能力。用新发展理念和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县城,不断提升县城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努力建设安全、优美、舒适、有活力的人民满意县城。(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调动各方推动县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政府、社会、群众同心同向行动,集聚促进县城发展正能量。落实典型引路法,总结提炼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高质量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爱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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