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来源: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10-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通 告
广大办事群众: 根据《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就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第4号通告》《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应疫指办发〔2022〕20号)《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格检验核酸检测结果,除场所工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县政务服务大厅作为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的第一线,人员密集,属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任务艰巨。为认真落实市、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防控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所有进入云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办事群众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必须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云南健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大厅。 谢谢您的配合! 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