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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11-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涉及的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11月6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云县委组织部、云县委宣传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等3个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深刻

督察报告指出: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云南省的殷殷嘱托领悟不深入、贯彻不彻底,在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思想认识尚有差距。

整改目标:全县上下对云县作为滇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认识更加深刻,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识更加自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更加牢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最严格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同向发力,积极探索保护和发展协同共进的新路。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各级党委(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持续跟进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3年,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次,围绕壮大“三大经济”交流发言1次。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的培训内容,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宣讲,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建设发展中,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2023年以来,共举办涵盖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领导干部737人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72期,培训党员10254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2023年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同时通过采取发放《低碳生活宣传手册》《碳中和》《共建“无废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和现场普法等方式到辖区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切实加大《云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及系列重要配套措施的落实力度,全县累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2个、市级生态村(社区)191个、省级绿色学校5所、市级绿色学校11所、县级绿色学校9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省级绿色小区1个、县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涌宝镇、漫湾镇2个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已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努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完成云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积极开展罗闸河黑箐国考断面云县段2020年第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罗闸河流域黑箐国考断面跨界水体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督促澜沧江啤酒集团等企业积极开展煤改气能源替代项目实施。三是全力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以排污许可证作为强化排污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定量化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改善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350户。

(三)着力优化城乡生态体系,筑牢滇西南生态屏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云县委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县委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美丽云县的意见》《中共云县委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县“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中共云县委办公室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全面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巩固水体治理成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强辖区企业环境监管,严控达标排放;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3年11月6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3个部门组建验收组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组织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相关痕迹台账和干部访谈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组认为整改措施务实有力、针对性强,整改台账整理比较规范,干部思想认识得到大幅提升,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致同意云县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整改工作通过验收。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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