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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问题整改验收工作情况的通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12-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政通〔2023〕66号

为进一步规范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确保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及时验收销号。中共云县委、云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及各相关部门开展县级验收工作,现将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通告如下。

一、具体问题

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20年—2022年11月,临沧市断面优良率分别为93.8%、95.5%、95.5%,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要实现国家和省级拟定的“十四五”临沧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 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二、云县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对云县境内河湖进行全面排查,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及河湖“清四乱”行动。对没有建立健全垃圾清运机制的乡(镇)要及时建立完善,全面开展河道废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病死畜禽等物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漂浮物打捞机制,常态化开展库区漂浮物打捞。

整改措施二:树立生态农业理念,推广测土施肥,合理用药,减少农药施用量。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落实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加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完善落实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要确保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畜禽粪污生产沼气、发电、有机肥、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方式,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全市平均水平。

三、整改成效及自查自验结果

2023年至今,我县涉及的云县澜沧江嘎旧、云县罗闸河黑箐2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完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的目标。

2023年11月30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各参验部门根据台账资料查看及现场实地踏勘,云县涉及的“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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