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南汀河云县段采砂场存在问题整改验收工作情况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06-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南汀河云县段采砂场存在问题

整改验收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南汀河云县段采砂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水务局(县砂办)及各相关部门开展问题整改及自查自验工作,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存在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部分地区采砂点位密度过大,在云县、永德县、耿马县、镇康县境内南汀河沿线两岸约80公里范围内,密集设置各种采砂点53个,部分采砂点相距仅300-500米,不利于维护河势稳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部分地区采砂点设置数量大于需求,镇康县南捧河沿线部分采矿点甚至出现“无砂可采”现象。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

(一)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科学、合理优化采砂场点布局。

2.根据《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由县水务局编制南汀河干流河道年度采砂计划,报市水务局批准。

3.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批采砂许可。

4.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查找类似问题,纳入方案整改。

(二)整改目标

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合理布局河道采砂场点,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三、整改结果

按照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自查自验情况表

自查自验组织单位:云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3年5月22日

环境问题

部分地区采砂点位密度过大,在云县、永德县、耿马县、镇康县境内南汀河沿线两岸约80公里范围内,密集设置各种采砂点53个,部分采砂点相距仅300-500米,不利于维护河势稳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部分地区采砂点设置数量大于需求,镇康县南捧河沿线部分采矿点甚至出现“无砂可采”现象。

整改时限

2023年6月底

整改目标

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合理布局河道采砂场点,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是þ 否¨

编制单位

云县水务局

组织

审核单位

云县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措施1: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科学、合理优化采砂场点布局。

责任单位

云县水务局

整改时限

2023年6月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þ

其他情况:

措施2:根据《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由县水务局编制南汀河干流河道年度采砂计划,报市水务局批准。

责任单位

云县水务局

整改时限

2023年6月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þ

其他情况:

措施3: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批采砂许可。

责任单位

云县水务局

整改时限

2023年6月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þ

其他情况:

措施4: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查找类似问题,纳入方案整改。

责任单位

云县水务局

整改时限

2023年6月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þ

其他情况: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是¨ 否þ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责任追究

是¨ 否þ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信息公开

是þ 否¨

信息公开

链接





群众满意

度调查

是þ 否¨

责任单位

云县水务局

调查情况

经调查,采砂场周边企业、居民对本次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自查自验结论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 主办:云县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
      滇ICP备05003111号
    • 承办:云县政府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20056
    • 制作及维护:云县政府信息中心
      政务服务热线:0883-3211423
    • 滇公安网备:53092202000102号
      运行维护:云县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