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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时间:2023-09-0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全面、坚决、彻底的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沧市2022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农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云县委 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云县委〔2023〕62号)精神,云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就反馈的云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不力

整改措施:

1.要结合区域特征、气象因素等科学研判,在研判的基础上完成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划定,并强化区域内秸秆禁烧措施的落实。

2.加大县级资金投入,疏管并用,彻底从根源解决焚烧秸秆大气污染问题。

3.各乡(镇)要扛起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切实将目标任务、责任压力传导到村组,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

4.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督导各乡(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查处农村地区秸秆焚烧产生的烟尘污染问题。

5.会同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秸秆焚烧危害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农户通过秸秆还田肥地等途径回收利用,及时有效的处理秸秆。

整改情况: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庄宣传栏、影前宣传、文娱演出等各种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秸秆利用深入人脑,铭记心中,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次、宣传60人次。

2.划定秸秆禁烧管控区和管控时段。根据实际情况,云县秸秆禁烧管控区域为我县全域范围内。重点防控区域为:一是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二是人口集中区、各级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人文遗址、林地、草场、油库、粮库、通讯设施等周边地区1公里区域;秸秆禁烧防控时段为:10月1日至来年5月30日,重污染天气及重要敏感时段。

3.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按照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工作方案》(云县政办发〔2022〕17号)要求,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不断加强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禁燃区秸秆露天燃烧行为。截至目前,共深入乡镇检查12个乡镇,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发现燃烧点位5个,现场处理制止秸秆焚烧5起。所到之处力争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

4.稳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立完善秸秆资源台账,通过对120户分散农户利用情况调查、市场主体规模化利用及直接还田调查统计,我县秸秆可收集量206578吨,综合利用量186290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0.10%。

该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二、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存在不足

整改措施:

1.建立部门联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加快推进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强化多部门全程监管,严格农膜市场准入,全面推广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农田地膜,加大可降解膜推广应用。

2.探索建立回收利用机制。以实施地膜回收利用项目为抓手,以烟草、蔗糖生产企业为重点,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鼓励支持农用废弃地膜加工企业在重点乡(镇)建立回收网点,探索建立地膜“生产企业—地膜销售企业—地膜使用者”三级回收处理机制。

3.积极开展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探索农资经销点回收、专业公司有偿回收、政府公益性回收等模式,逐步建立“属地主责、部门监管”和“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工作机制。

4.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积极争取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支持,为农膜回收利用及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争取经费保障。

整改情况:

1.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全县甘蔗种植覆膜面积8540.6亩,用膜量68.32吨;蔬菜覆膜面积640亩,用膜2.24吨,玉米膜面积880亩,用膜3.08吨;烤烟覆膜面积30000亩,用膜210吨。现有农膜回收点5个(爱华、茂兰、忙坏、晓街、涌宝)。农业技术推广站结合其他推广工作到田间地头、废旧回收点、公司、企业开展农用薄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宣传、指导6次。

2.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目前,全县共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38个,并要求农药经营户按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后转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该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峻

整改措施:

1.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散养户科学收集并合理利用畜禽粪污,尤其要强化养殖户畜禽粪污治理硬件建设,完善干粪堆放场、污水沉淀池等的地面和四周硬化、架设防雨顶棚、建设雨污分流管道,做到防雨、防渗、防溢。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和沼气利用等方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支持,切实提升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运送等处理设施的建设。

2.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于2023年10月底前对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屠宰企业针对畜禽粪污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畜禽粪污直排、超标排放和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

3.要以水库、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域及公路沿线、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整改情况:

1.规模养殖户:完成规模养殖场配套数243套,均正常运转,其中养猪153户、养牛23户、养鸡28户、养羊39户。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散养户:按“变废为宝,化粪为肥、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理念,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引导农村散养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堆粪房或粪污处理池,实施畜-沼配套工程、采取规范处理、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将粪便处理后及时就近还田,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2.截至目前已对37户养殖场(户)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3.协同12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村委持续监督水库、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域及公路沿线、养殖密集区域,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该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以上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公示期为 7 天,即从 2023 年 8 月17日至 2023 年 8 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者,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883—3080971。通讯地址:云县爱华镇草皮街社区新兴街139号。



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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