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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2019-2029)技术报告


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 作者: 时间:2022-09-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1 前言

1.1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3月28日下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 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编制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8〕52号),明确2018年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编制工作包括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县(区、市)和7个县级市(安宁、宣威、个旧、开远、瑞丽、弥勒、腾冲市),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他县(市、区)区划编制工作。《临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8〕80号)明确了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要求

为切实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声环境,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由县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区划编制技术组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指南》,通过收集、整理云县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噪声防治措施等资料,通过实地调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CAD等软件的空间分析和矢量分析工具,结合高清影像图和百度全景地图等实际情况,对云县中心城区进行了声环境功能区划,近期已完成云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年)技术报告》及图件编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后,区划方案报云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实施,并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1.2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3区划依据

1.3.1政策法规

u《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u《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u《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5号)

u《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u《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u《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8〕8号)

u《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 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编制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8〕52号)

u《临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8〕80号)

u《临沧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临污防办字〔2018〕6号)

1.3.2标准规范

u《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u《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u《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u《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u《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90)及修改方案

u《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u《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u《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u《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

u《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06-2017)

u《声学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 3222-94)

u《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

u《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661-2013)

u《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u《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指南》

1.3.3相关规划

u《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

u《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政发〔2014〕1号)

u“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

u《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云环发〔2016〕68号)

u《云南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适用区划分(2006~2015)》

u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u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u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3.4相关资料

u《2018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u《云南省临沧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u2019年5云县声环境补充监测数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第三方监测单位)

u2011~2018云县噪声投诉统计资料

u2010~2018年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1.4区划目的和意义

为适应云县城市环境管理需要,科学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提高环境噪声管理水平,为实现声环境分区管理、分类指导、引导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创造宁静和谐的声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相处的和谐社会。

1.5区划范围时限

1.5.1区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以《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为依据,根据城市发展和区域环境管理需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覆盖云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去除水域面积和其他,总面积23.1km2

1.5.2区划时限

区划基准年:2018年,即本次区划调查资料、数据以2018年为基础。

区划时限:2019~2029年,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1.6区划的原则

1、以人为本:总结原区划问题,以保障居民声环境质量为目标;

2、从严控制:现有功能区类别原则上只能向更高一级调整,坚持居民居住区从严控制,同时兼顾城市发展需要,对于非敏感区域坚持合理控制,积极引导;

3、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4、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5、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6、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1.7区划程序及技术路线

1.7.1区划程序

1、准备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资料: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用地统计资料、声环境质量状况统计资料和比例适当的工作底图。

2、确立声环境功能区单元,大于0.5km2的有明显地理边界或规划边界的相对独立区域即可划分为一个规划单元。

3、划分依据主要是现状并结合规划城市土地用地性质,某区域的声环境功能通过用地性质反映。用地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确定。

4、把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充分利用街、区行政边界、规划小区边界、道路、河流、沟壑、绿地等自然地形作为区域边界。

5、对初步划定的划分方案进行分析、调整。征求规划、住建、公安、基层政府等部门对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意见。

6、确定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绘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7、系统整理区划工作报告、区划方案、区划图等资料。区划方案由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8、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区划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实施。并报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7.2技术路线

图1.7-1   云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路线图

2 基本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

云县位于云南省的西南地区,隶属于临沧市,位于大理、普洱、临沧3个州市的交界处。总面积3760km2,辖7个镇、5个乡。云县属山区半山区县,最高海拔3429.6m,最低海拔748m。属低纬高原亚热带季风气候和暖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为1367.2mm。云县矿产资源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燃料等4类14种。境内风景名胜主要有杜文秀部将府第川庙大侯寨古树群云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澜沧江高峡百里长湖风景区亮山天池等。地方特产有白花木瓜、涌宝冬萝卜、树头菜等。

2.1.2地形地貌

县地处滇西横断山系纵谷区南部,属深度切割中山宽谷、峡谷区。是第四纪更新世初期喜马拉雅运动大面积强烈的差别抬升所形成。山脉大多为西北—东南走向,地势东西高,中部稍低,相对高差2350m。最高点为云县与临沧县交界的大雪山,海拔3429m;最低点为幸福镇邦洪村委会所驻地的南汀河边,海拔748m。云县境内的地质构造主要有褶皱断裂构造岩浆活动3种。褶皱构造,主要分布在县境东部的大朝山、栗树、后箐、涌宝、忙怀、漫湾等地。断裂构造,县境内此类构造可分为南北向、南南西至北东东向、南东东至北北西向三组。其中南北向断裂构造最大,分布在东面澜沧江沿线和拿鱼河、分水岭、漫湾等地。走向由北向南、跨县境并向县境外延伸;南南西至北东东向断裂,主要分布在盘河、勐底河谷一带;南东东至北北西向断裂,主要分布在大寨和幸福的邦别、干坡、慢品一带。岩浆活动,县境热液岩浆活动较为频繁。有喜山期、燕山期及华力西期的岩浆侵入和喷发活动,使原来老的沉积岩地层受到破坏、变质。由于构造的活动,岩体的侵入,县境内形成了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等地层。

2.1.3气候特征

云县属低纬高原亚热带季风气候和暖温带季风气候,2018年全年平均气温20.5℃较历年均值偏高0.6℃,较上年偏高0.1℃,属气温正常略高年份,最高气温35.6℃,最低气温2.8℃2018年总日照时数为2413.0h,较历年均值偏多185.3h,较上年偏多116.7h,日照属正常年份。

2.1.4水资源特点

云县年平均降水量为1367.2mm,年平均降水总量为50.1626亿立方米。年降水总量丰水年为56.6837亿立方米,平水年49.664亿立方米,偏枯年44.6447亿立方米,枯水年37.622亿立方米。年平均径流深632mm,年平均径流总量23.1881亿立方米。年径流量丰水年为27.13亿立方米,平水年为22.7243亿立方米,偏枯年为19.7099亿立方米,枯水年为15.7679亿立方米。云县年平均地下水深199.99mm,年平均地下水量7.3375亿立方米。地下水量丰水年为8.3648亿立方米,平水年为8.1978亿立方米,偏枯年为6.457亿立方米,枯水年为5.5031亿立方米。

2.2社会经济概况

2.2.1行政区划

截至2018年,云县辖7个镇(爱华镇、漫湾镇、大朝山西镇、涌宝镇茂兰镇幸福镇大寨镇),5个乡(忙怀乡晓街乡茶房乡栗树乡后箐乡)其中:忙怀彝族布朗族乡栗树彝族傣族乡后箐彝族乡全县4个社区,190个村,县政府驻爱华镇。

2.2.2人口状况

2018年全县常住人口466700万人,城镇人口达189247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0.55%,比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年末户籍人口为445175人,其中:男性人口234498人,女性人口210677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7%和47.3%。出生人口5747人,死亡人口3563人。

2.2.3经济状况

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52142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9.6%,人均生产总值22578元。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21881万元,同比增长6.1%,拉动经济增长1.8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18.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66695万元,同比增长10.9%,拉动经济增长4.5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6.5%。其中:工业拉动经济增长3.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7.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63566万元,同比增长11.2%,拉动经济增长3.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5.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1.2:34.7:34.1调整为30.6:34.9:34.5。完成非公经济增加值483630万元,增长10.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6.0%。

3 城市建设现状及城市规划概况

3.1城市建设现状

3.1.1城市建成区面积和人口

截止2018年云县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57km2,城区人口达9.57万人。

3.1.2城市建设用地构成

云县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绿地与广场用地。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见附图2云县现状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见表3.1-1。

表3.1-1   云县现状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表(2018年)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代号

面积(hm2

比例(%)

R

居住用地

R

221.51

28.23

二类居住用地

R2

75.79


三类居住用地

R3

145.7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

57.39

7.31

行政办公用地

A1

18.20


文化设施用地

A2

6.22


教育科研用地

A3

25.92


医疗卫生用地

A5

5.80


社会福利用地

A6

0.48


宗教用地

A9

0.81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99.71

12.71

商业设施用地

B1

85.35


商务设施用地

B2

8.64


娱乐康体设施用地

B3

0.29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

2.50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B9

2.9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102.42

13.05

城市道路用地

S1

98.84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S3

3.57


M

工业用地

M

51.90

6.62

一类工业用地

M1

34.83


二类工业用地

M2

17.06


H

建设用地

H

91.79

11.7

城市建设用地

H11

91.79


U

公共设施用地

U

4.16

0.53

供应设施用地

U1

1.82


环境设施用地

U2

2.13


安全设施用地

U3

0.20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155.75

19.85

公园绿地

G1

14.72


防护绿地

G2

140.66


广场用地

G3

0.36


城市建设用地

H11

784.63

100

E

非建设用地

85.94



水域

85.94



总计

956.51



注:数据来自《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及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补充


3.2区域规划概况——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3.2.1城市性质与规模

1、城市性质

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临沧地区的北大门,云凤发展极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保山临沧,滇西南区域面向内陆的区域交通物流枢纽,以绿色生物加工为骨干,金融信息服务为支撑的山水园林城市。

2、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至2020年为:14万人;

远期至2030年为:23万人。

3、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城市发展以北拓、东进、南延方向为主,形成城市总体布局规划。控制总面积23.1km2

4、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为23.1km2

3.2.2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1、总体构思

1)协调城市发展与区域统筹

构筑城镇群与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以环线和快速干道为城市发展的拓展轴,以中心组团和外围组团为发展的空间载体,形成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态势。

2)协调城市功能与交通布局

采用强化中心的战略,利用高速路和快速路系统,加强城市组团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强中心城区的区域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形成布局紧凑的集约型城市空间。

3)协调城市形态与生态环境

立足城市的良好山水资源,以山水为核心组织城市空间,建设城市与山水空间融合的集约型生态园林城市,保育周边山体水系的生态涵养作用。结合南河、北河、罗闸河、独木河、官庄河、南箐河,形成城市生态涵养的核心区域,以生态廊道为纽带串联老城区、新城坝片区和田心片区各组团,形成城绿交融、人与自然共生共息的生态体系。

2、城市用地选择和空间发展方向

城市发展以北拓、东进、南延方向为主,形成城市总体布局规划。近期北拓依托交通干道和工业园区发展,提升云县环境品质和沿祥临公路土地价值,拓展城市功能和新兴形象,逐步将重心向东发展,跨越祥临公路和现状部分山体,依托火车站进行发展,道路等市政工程设施投入成本增加,开拓城市新兴产业特征,充实产业基底。远期以南面为推进重点,依托交通干道空间拓展便利,而且易于整体发展,既有利于新城区的快速聚集,也利于增强中心城区对外围组团服务和辐射。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

3、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一轴双环五片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结构。

“一轴”:以罗闸河与南河沿线为主干形成的城市发展轴线。

“双环”:为联系城区各组团并以快速交通干道与外部交通联系的快速交通环线。

“五片”:指构成完整城市功能的五个片区,包括中部的行政商务片区、北部的工业园区片区、西北部的休闲旅游片区、西南部的生活文化片区和东部的物流园区片区。

“多组团”:十一个组团,分别为构成行政商务片区的象山组团、瓦窑坝组团、三江半岛组团、新兴街组团;构成工业园区片区的新城坝组团和糖厂组团;构成休闲旅游片区的河湾组团;构成生活文化片区的蜂王寨组团、下衙组团;构成物流园区片区的田心物流组团、田心服务配套组团。


图3.2-1   云县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分析




4、各类建设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于各城市组团中围绕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布置,集中建设配套设施齐全的居住新区,采取“有机更新”的方式改善居住老区,在方便居民就业、出行的同时,为城市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方便地现代化生活居住环境,实现低碳交通。

规划一类居住用地面积25.59hm2,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568.68hm2,居住用地共594.27h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5.72%。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云县公共设施发展应全面履行政府的管理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重视科教、文体、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和精神等方面需要,支撑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

根据城市空间结构,积极引导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发挥公共投资导向性作用,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和城市服务效率的提高。根据组团职能,提倡公共设施的差异化发展。县级行政、办公、文化设施向象山及瓦窑坝组团集中,专业市场向新城坝组团和田心各组团集中。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9.51hm2,占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6.04%。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根据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梳理完善中心城区商业结构,进行商业网点布局。县级商业中心依托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形成,即以三江半岛组团、下衙组团、田心片区为主要分布区域,成为具有休闲、旅游购物为一体的特色商商业区。组团级商业中心为组团内部居民服务,适应城市组团结构,逐步完善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商贸网络。规划2个专业批发市场,其中新城坝组团1 个,为绿色农产品交易中心;田心片区1个,为火车站配套加工贸易中心。规划在现有城市公共加油站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按服务半径0.9-1.2km布置,其规模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加油站为主。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4.84h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3.2%。

4)工业用地布局

整合现状工业发展空间,引导企业向新城坝工业园区集中,提高工业布局的集聚度,形成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有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的工业区。

规划工业用地共208.78h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9.04%。

5)仓储用地布局

仓储用地主要依托铁路站场、公路,与城市交通系统便捷衔接,减少转运对城市干扰;充分考虑货源、货流及存储类型,提供高效服务,同时尽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规划仓储用地162.29h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03%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主要为城市道路用地、交通枢纽用地、交通站场用地。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504.85h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1.85%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设施用地及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共用设施用地20.09h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0.87%。

8)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364.29hm2,占总建设用地15.77%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见附图3,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见表3.2-1。

表3.2-1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分类

用地面积(hm2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占地面积(m2

1

R

居住用地

594.27

25.72

25.84

其中

R1

一类居住用地

25.59



R2

二类居住用地

568.68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39.51

6.04

6.07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31.57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05



A3

教育科研用地

61.78



A4

体育用地

7.67



A5

医疗卫生用地

18.61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5



A7

文物古迹用地

0.78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04.84

13.20

13.25

其中

B1

商业用地

216.50



B2

商务用地

29.44



B3

娱乐康体用地

53.95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53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3.42



4

RB

商住混合用地

11.22

0.49

0.49

4

M

工业用地

208.78

9.04

9.08


M2

二类工业用地

208.78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62.29

7.03

7.06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62.29



6

S

交通设施用地

504.85

21.85

21.95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468.14



S3

交通枢纽用地

29.27



S4

交通场站用地

7.44



7

U

公用设施用地

20.09

0.87

0.87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12.56



U2

环境设施用地

4.16



U3

安全设施用地

3.37



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364.29

15.77

15.84


G1

公园绿地

192.13



G2

防护绿地

166.26



G3

广场用地

5.90



9

H11 城市建设用地

2310.14

100.00

100.44

10

H

建设用地

11.87

规划末期预测人口:23万人

其中

H42

安保用地

11.87

11

E

非建设用地

242.34

其中

E1

水域

189.28

E2

农林用地

53.06

12

合计

2564.35









图3.2-2   云县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图

图3.2-3   云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图3.2-4 云县中心城区工业及仓储用地施规划图

3.2.3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3.2.3.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城市交通规划策略

1)交通设施导向。根据城市组团式空间布局结构,加强中心组团与周边组团间的联系,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TOD 模式),满足交通运输需求的同时,促进城市空间结构及用地布局的优化,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2)公共交通优先。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达到公共交通的观念优先、设施优先、效率优先、管理优先和安全优先,建立地面快速公交(BRT)和常规公交相结合的城市公共客运一体化交通系统。

3)优化城市骨架路网。根据城市空间布局,构建城市快速路和结构性主干路主骨架,加强中心组团与周边组团之间的联系,形成快速便捷的大城市交通骨架路网。

4)区域差别化管理。实施交通需求差别化管理,即不同区域实行不同交通管理模式,合理引导交通需求,达到交通供需平衡。

5)强调绿色交通理念。

2、道路等级

根据云县组团式空间布局特点和道路交通特点,除高速公路外,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滨河主干道、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支路5个级别。

3、道路网规划

1)快速路

快速路是城市路网主骨架,支持城市布局和功能结构组织,主要提供快速的跨区域交通联系,不提供直接的点到点服务,云县的快速路主要由现状云凤公路和现状祥临公路及部分城市内干道改建而成,是联系城市各组团的快速机动车通道,承担中心区与周边片区之间的长距离交通联系,同时担负城市对外进出交通的快速集散。

快速环线一路 连接糖厂组团三江半岛组团象山组团的核心环线系统联系南北河与罗闸河汇合处的现状城市核心区域

快速环线二路 祥临公路、云凤一级路、老云凤公路形成的环路系统,是老城区与新兴城区联系的重要环形通路,并且是城市内部向城市外部交通线路联系的重要通道。

公铁联运快速线路 —— 田心片区连接下衙组团并与大临高速相连的快速交通线。是建设中的火车站与现状城市核心区并与大临高速公路联系的主要通路。

2)主干规划中心城区形成“六纵多横”的主干道路网结构。

结构性主干路的功能主要联系城市组团之间的交通,形成主要客流走廊,以及与快速路系统配套,集疏快速路系统进出的交通流。结构性主干路可采取灯控、局部隔离等方法设置,以快速、通畅为目标。

3)滨江主干路

滨江主干路以服务沿河各组团交通联系为主,是滨江各城市各片区用地功能布局的重要网络系统,路既要满足主干路通畅的要求,又要与城市次干路间有着便捷的可达性。

4城市次干

城市次干路主要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分配功能分区内部交通,既要对主干路交通进行集散分流,汇集支路的交通,其服务的多样性决定了功能的多样性。

5城市支路

城市支路是直接深入城市用地内部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除了具备“通达”功能,还应满足公交车辆行驶的要求。城市道路系统的通达性功能和可达性功能主要由支路实现,发达的支路网络是避免干路出现节点阻塞而局部瘫痪的主要因素。因此支路网密度要求很高,并是决定城市路网密度的主要指标。

4、公共交通规划

以地面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其他辅助公共交通方式(出租车、学生班线、超市班线等)为补充,构成多方式、多层次、满足多重需求的综合公交客运体系。

1)骨干系统。快速公交系统——为外围组团与中心组团之间提供快速服务,作为公交主干线布设于结构性主干路和城市主干路上。

2)组团内部系统。常规公交系统——主要面向组团内出行需求,兼顾少量相邻组团之间的公交出行,采用中等站距,布设于城市主干路上;支线公交系统——向枢纽站点馈送乘客,弥补公共交通系统在“最后一公里的覆盖率问题。

3)辅助系统

出租车系统与公共自行车系统是公交网络的补充,更多地面向流动人口。

5、慢行交通规划

1)步行交通规划。步行交通是最根本的出行方式,出行距离在几百米以内时,步行交通占绝对的优势。规划采取以下策略鼓励步行交通:提倡步行,实行步行者优先,为包括交通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步行者创造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交通环境。

2)自行车交通规划。规划采取以下策略鼓励采用自行车交通方式:提倡自行车交通方式,为自行车交通创造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交通环境。按规定确保自行车配建停车设施的规模,并在广场、公共绿地、滨河休闲带、公交站点及其它配建车位不足的地方及时提供自行车公共停车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宜设于住宅区、活动中心、公园、公共交通站点、商业设施及有关的社区设施等地,并应位于道路以外,以避免妨碍车辆及行人的交通流线。

3.2.3.2 对外交通规划

1、规划发展策略

为了实现滇西南城镇群发展极城市发展目标,云县应以大临铁路、大临高速公路为基础,构筑多种方式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区域交通运输体系,积极融入滇西南区域发展。推动区域交通规划建设协调机制的建立,实现区域交通设施共享。考虑滇西南区域设施规划建设的可能性,应加快城际交通网络建设,打破区域交通联系瓶颈,加快城市交通网络与区域交通设施的衔接。

中心城区的对外交通主要处理好两个层次的道路规划,即处理好城市主要过境公路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的合理关系,重点是大临铁路大临高速公路在市区的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的关系。其次是要处理好城市各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

2、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大临铁路正在建设当中,周边用地可逐渐建设成为城际铁路站及客货运枢纽。

2)高速公路与出入口立交。为减少大临高速公路对未来城市内部交通的干扰,在拦截、疏导对外交通的同时使对外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形成有机的联系,特规划新建云县快速环线与快速干道公路系统,分为内环线与外环线,并用快速干道相互联系。同时在该系统一方面通过河湾、平掌和祥临二级路上的两个立交桥,共计四个立交桥解决城市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之间的有机联系,另一方面,作为各城市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

3)公路。主要解决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创造条件对中心城区周边的一般公路予以整治,打通城市的各个门户。规划公路等级均为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取直并加宽。路面结构规划建成柔性路面。不可否认高速公路是城市的重要出入口,但也应考虑到因天气原因或者因灾害原因高速公路不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一般公路的重要性。



4 城市声环境状况调查与分析

由于云县城区声环境前期监测数据缺乏,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于2019年5月委托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开展声环境监测,根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云县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中的数据支持,对云县城区声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4.1区域声环境现状

4.1.1监测布点方案

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本次将云县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进行网格划分,根据云县城市建成区域面积,区域声环境按照网格大小为600m×600m剔除山脉、河流湖泊或空地耕地等区域大于网格面积50%的无效网格,有效网格114。监测网格布点见附图5,具体监测点位坐标见附件监测报告。

4.1.2监测时间及频次

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的规定,在2019年5月开展补充监测,昼间和夜间监测各1次,监测分别在昼间工作时间(8:00-18:00)和夜间(22:00-24:00)进行。在前述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min的等效声级Leq,记录累计百分比声级L10、L50、L90、Lmax、Lmin,同时记录噪声主要来源。

4.1.3评价标准及方法

1、评价标准

监测结果采用《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评价,各等级标准值见表4.1-1。

表4.1-1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划分

单位:dB(A)

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50.0

50.1-55.0

55.1-60.0

60.1-65.0

>65.0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40.0

40.1-45.0

45.1-50.0

50.1-55.0

>55.0

注: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一级”至“五级”可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表4.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2、评价方法

云县城市区域全部网格测点测量的等效声级分昼间和夜间,按式4.1-1进行算术平均运算。计算所得的昼间平均值和夜间平均值代表云县城区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总体水平。

                                 (4.1-1)

式中:——表示Ld(或Ln),dB(A);

——第i个网格测得的等效声级,dB(A);

n——有效网格总数。

4.1.4评价结果

根据20195月补充监测云县114个监测点的噪声监测数据统计计算,2019云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4.6分贝,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值(55分贝),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41.9分贝,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夜间标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表4.1-3   2019云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统计

监测

时段

网格总数(个)

Leq dB(A)

L10 dB(A)

L50 dB(A)

L90 dB(A)

昼间

114

44.6

48.2

42.4

40.4

夜间

114

41.9

44.8

39.6

37.7

注:数据来源于2019年5月委托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

4.2道路交通声环境现状

4.2.1监测布点方案

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结合云县道路交通规划及道路建设现状,对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覆盖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进行声环境补充监测。选取30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网格布点见附图6,具体监测点位坐标见附件监测报告。

4.2.2监测时间及频次

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规定,在2019年5月开展补充监测,昼间和夜间监测各1次,监测分别在昼间工作时间(8:00-18:00)和夜间(22:00-24:00)进行。在前述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测量20min的等效声级Leq,记录累计百分比声级L10、L50、L90、Lmax、Lmin,同时分类记录车流量。

4.2.3评价标准及方法

1、评价标准

监测结果采用《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评价,各等级标准值见表4.2-1


4.2-1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

单位:dB(A)

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68.0

68.1-70.0

70.1-72.0

72.1-74.0

>74.0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58.0

58.1-60.0

60.1-62.0

62.1-64.0

>64.0

注: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一级”至“五级”可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2、评价方法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等效声级采用路段长度加权算术平均法,按式4.1-2计算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

                                   (4.1-2

式中:L——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dB(A);

——监测的路段总长,

——第i测点代表的道路长度,m;

——第i测点测定的等效声级,dB(A)。

4.2.4评价结果

根据20195月补充监测云县道路交通噪声30个监测点的监测数据统计,2019云县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在43.4~62.8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8分贝,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区昼间标准值,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强度为一级,评价为“好”2019云县道路交通噪声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8分贝,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区夜间标准值,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强度为一级,评价为“好”

表4.2-2   2019云县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统计

监测

时段

监测点

(个)

Leq dB(A)

L10 dB(A)

L50 dB(A)

L90 dB(A)

昼间

30

59.8

62.8

51.8

43.4

夜间

30

51.8

54.8

49.8

45.5

注:数据来源于2019年5月委托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

根据对云县30条道路各个监测点监测数据分析,昼间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值均维持在标准值之内,无超标现象,噪声管控较好。

表4.2-3   云县道路交通声环境补充监测情况统计表

测点代码

测点名称

昼间

夜间

Leq

是否达标(70)

大型车

中型车

Leq

是否达标(55)

大型车

中型车

1

G214国道新兴街

53.4

达标

5

167

49.3

达标

3

52

2

G21国道(精益汽车修理厂南)

54.7

达标

3

147

49.5

达标

1

42

3

草皮街(森林公安局)

57.5

达标

2

218

50.4

达标

0

46

4

G214国道草皮街(邮政局)

55.7

达标

0

146

48.7

达标

0

27

5

鹏辉酒店北侧

53.5

达标

2

74

45.7

达标

1

12

6

G214国道(茅粮酒厂)

57.8

达标

6

113

48.4

达标

0

7

7

南桥河桥西侧

44.5

达标

0

5

42.5

达标

0

1

8

滨河东路(云雪花园)

54.6

达标

0

157

45.9

达标

0

11

9

滨河东路

53.4

达标

0

68

49.5

达标

0

36

10

南桥河桥东侧

44.8

达标

0

3

42.9

达标

0

1

11

滨河西路

54.2

达标

8

145

51.5

达标

11

138

12

祥临公路(水果批发市场南侧)

65.3

达标

44

285

54.9

达标

14

145

13

祥临公路(春生物流)

63.7

达标

41

267

54.8

达标

9

123

14

祥临公路(田心村)

64.5

达标

35

258

54.4

达标

6

34

15

云茂线(云县中医院)

51.5

达标

3

42

42.6

达标

0

11

16

迎新路(机动车检测站)

53.7

达标

2

39

47.5

达标

3

38

17

S312省道(嘉程汽车服务公司)

56.2

达标

12

107

46.8

达标

0

12

18

S312河湾段

55.9

达标

9

146

50.1

达标

2

37

19

吉祥路

49.5

达标

0

11

42.3

达标

0

2

20

环城西路

52.5

达标

4

46

41.5

达标

0

9

21

云州路

54.7

达标

0

124

43.4

达标

0

22

22

云州路(体育馆)

55.7

达标

0

165

43.8

达标

0

26

23

星云大道

53.7

达标

0

186

42.5

达标

0

22

24

建设路

54.2

达标

0

83

43.2

达标

0

35

25

东大街

53.8

达标

0

141

42.7

达标

0

27

26

云凤高速水磨村(在建)

52.4

达标

6

58

42.5

达标

3

29

27

第二人民医院东侧

54.6

达标

3

87

42.9

达标

0

18

28

互窑坝路

51.2

达标

1

37

41.3

达标

0

7

29

云雅线(瓦窑坝)

53.9

达标

3

65

41.8

达标

0

5

30

和云居

53.2

达标

2

67

42.3

达标

0

4

注:数据来源于2019年5月委托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

4.3功能区声环境现状

4.3.1监测布点方案

按照GB 3096 附录B 中普查监测法,按中城市规划各类功能区粗选出其等效声级与该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无显著差异,能反映该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测点若干个,按云县建成区现状和城市规划的各类功能区,选取9个监测点位,见下表:


  
    • 主办:云县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
      滇ICP备05003111号
    • 承办:云县政府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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