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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国家税务局  时间:2018-11-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云县国税发〔2018〕11号               签发人:张玉荣

 

 

云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

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十三五”时期云南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十三五”时期临沧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分析和总结2017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依法治税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把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落实“七五”普法规划、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内控机制建设机制、企业所得税管理-团队管理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紧扣国税实际,狠抓法治税务工作落实 

  (一)坚持依法征税 

2017年我局在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财税工作、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攻坚阶段关键之年,也是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之年,面对大型电力企业的退税,收入任务紧张的局面,我局积极强化风险应对、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征管措施,确保了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经过全体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奋战,2017年度累计完成各项收入27,936入万元,其中完成税收收入27,900万元,与去年同期34,728万元比减收6,828万元,减19.66%。完成市局收入预算目标任务27,000万元的103.33%。完成县本级收入9,532万元,完成政府县本级收入预算目标任务9,400万元的101.4%,全面完成了全年税收收入预算任务。

(二)规范行政行为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市局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严格执行《中共云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云县国家税务局党组议事规则》、《云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国税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引发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40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发〔2016〕140号)及《临沧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临国税发〔2016〕123号)精神,我局积极与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和市国税局联系,市国税局决定全市国税统一由市局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应对各项法律风险。2017年我局税收执法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等法律纠纷。

3.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对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时以电子屏、宣传栏、微信等形式向辖区内全体纳入进行公告,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同时对内部业务,如个体户税款核定(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定、违法违章的处罚等事项均在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我局共开辟电子屏1个,宣传栏1个,发布普法微信18条,有力地促进了税务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4.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了“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推行受理单制度并在办税服务厅前台统一提供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统一的行政许可表证单书;编制和提供服务指南发放给纳税人。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涉及县区局行政审批的税务事项7项,我局2017年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的税务事项仅1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并按规定20日的时限按时办结。2017年度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50件。

(三)严格税收执法 

1.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临沧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对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审理。通过规范运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有效提高税务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件。

2.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认真执行稽查规范1.0版,应用金税三期“双随机”功能,全面落实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实现对共管案源联合稽查全覆盖。坚决打击造假票和虚开发票、造假账恶意偷逃税、骗取出口退(免)税等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集中查办一些大案要案。2017年,我局共稽查8户,其中:结案4户,罚款13.2万元;移交公安4户(虚开发票)。

(四)加强税收宣传 ,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

2017年,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将税收宣传贯穿于平时,在第二十六个税收宣传月和12月4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宣传资料、部门负责人征期值班宣传辅导制度,把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及时传递给纳税人,让纳税人能够全面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和办税常识。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最新的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在前来办理业务时就及时立即政策变化情况。三是通过微信等新的传播方式,发布政策宣传,让税收政策被更广大的群众知晓。四是同县司法局、县地税局在农贸市场、客运站旁广场,国地税联合进社区、企业、单位等进行宪法、税法宣传活动。

2017年为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重大变化,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6万元、人员85人,发放宣传材料511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479人,直接受教育人员5000多人,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税收政策的落实,确保了纳税人及时了解有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五)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17年,我局加强了对干部的法制培训,共组织法制讲座4次,受训人数达302人次;组织普法培训10次,受训人数达525人次。今年的培训内容从学习宪法、党的十九大精神、税收法律法规、税务行政许可、纳税服务等几方面展开,受到了广大干部的欢迎,取得了预期的培训效果,使我局法制干部的理论水平更上了一个新台阶。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及市局的要求执行相关政策,没有违规制定与上级要求不符的文件,也未转发相关政策文件。2017年,我局主要是对2016年省局下发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10条和省局下发的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5条清理结果进行公告,税源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已经及时通知了纳税人,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严格政策落实,彰显法治建设成效 

   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减免税台账,严格减免税管理,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让符合条件纳税人及时享受到中央释放的改革“红利”,支持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折不扣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新能源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等贯彻落实到位。2017年,直接减免税金29,964万元,其中:征前减免10,773万元,退库减免19,191万元。其中:增值税减免27,020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1,636万元,车辆购置税减免391万元,其他税减免917万元。

四、下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深入落实《“十三五”时期临沧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我局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力促形成税务人依法行政、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良好局面。 

  (一)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引领提升全县国税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拓展内控监督范围,有效防范政策落实、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和廉政“四类风险”。进一步开展好日常税收执法督查工作,推进实现监督检查全过程、常态化。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整改督导机制,实现查处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项执法,完善一套机制。       

  (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认真执行稽查规范1.0版,应用金税三期“双随机”功能,全面落实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实现对共管案源联合稽查全覆盖。继续保持打击造假票和虚开发票、造假账恶意偷逃税、骗取出口退(免)税等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集中查办一些大案要案,努力将税务稽查打造成有效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的铁拳,牢筑税收征管“最后一道防线”。 

  (四)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结合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掀起一轮“税收大宣传”,唱响主旋律。及时应对、积极引导涉税舆情,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五)推进法治国税建设。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为契机,健全税收法治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由县局统筹规划设计,各部门具体分解落实,抓好法治国税建设。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国税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云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5日

    (联系人:法规股 唐春怀  联系电话:13578428527)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云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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