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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19-01-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税发〔2019〕1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

2018年,云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县委 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云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有序实施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云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2018年7月20日,原云县国家税务局和云县地方税务局机构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在县局党委领导下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云县税务局建立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落实例会制,每季至少召开1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集体研究和审议云县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云县税务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责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纳税人权益,形成税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云县税务局认真履行职责,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坚持税收法治化与税收现代化协同并进,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促进税法遵从。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云县税务局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行为。2018年未发现有税不收、提前征收、违规核定应纳税款、违规不及时办理退税等情况;不存在虚增应纳税款、空转税款、转引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确保了国家税收安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减免税管理,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让符合条件纳税人及时享受到中央释放的改革“红利”。2018年,云县税务局组织税收收入65,420万元,同比增收23,644万元,增长56.3%;为企业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调库)236万元;办理减免税17,097万元。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环保税改革,持续深化资源税改革,加强税收管理,重点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税源管理、房地产税收管理质效,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全面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小型微利企业、减低税率等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认真落实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规定,将改革红利释放到位。2018年,云县辖区内增值税改革税率调整涉及纳税人户数618户,减收增值税1,076.67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共48户;云县辖区内共有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869户,盈利小微企业155户,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55户,政策受惠面100%,减免企业所得税156万元。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云县税务局进一步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继续加大云县税务局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该放的坚决放彻底放到位,该管的务必管精准管有效,该服的力求服细致服舒心。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执行好税务总局新推出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条措施”,全力打造税收领域“放管服”升级版。抓好《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年-2022年)》的组织实施,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见到实效。既为持续经营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办税服务,切实增进办税便利,提高办税效率,优化办税体验,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着力简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等,最大程度方便市场主体。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就县区级保留的5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限进行统一压缩,且对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实现即时办结。2018年,共按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00件次。

(四)扎实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云县税务局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开展自然人税收扣缴客户端推广应用工作,应推广户为1756户,已全部完成推广注册。2018年,共组织开展3批共8期扣缴客户端软件集中培训;成立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过渡期政策工作方案,开展内部人员培训24期,共计培训754人次;开展纳税人(缴费人)及扣缴义务人个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培训宣传27期,参训纳税人3739户次。

(五)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云县税务局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按照上级局的统一部署,在临沧市税务局及云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社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坚持稳字当头,积极稳妥做好资料转接、系统对接等工作,建立部门间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针对相关业务信息划转,召开3次部门联席会议。通过与社保经办机构协调联系,取得县(区)、到乡(镇)、到村(办)、到户的费源清册,并随时间的推移相应更新费源清册的数据;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开展本县(区)社会保险费存量数据分析评估和清洗迁移,并完成存量数据的交接工作;制发《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已按照要求设置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登记、征收窗口,相关人员已就位,确保2019年1月1日平稳征收社会保险费。

三、完善税收制度建设体系

(一)在国地税机构合并前认真清理了原云县国家税务局、原云县地税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进度,并在新机构挂牌成立当天对外公布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8年,云县税务局没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积极配合、参与征管体制改革调研,及时反馈基层税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做好各项税费的征缴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结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重新制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决定重大税收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评估。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没有经过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必要的征求意见程序的议题,不予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由县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讨论决定。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领导小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等机构,完善各项重大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决策偏差。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按照书面与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对税务稽查行为进行事中监督,强化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约束,实现了以审促查,以查促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规范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总局制定的征管、纳服、稽查等工作规范,加强欠税管理,开展欠税公告;加强砂石料税收管理,开展砂石料税收专项整治。做好非税和社保费划转相关工作,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征缴要求及监督检查等事项。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维护纳税人陈诉申辩权,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二)推行阳光执法。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清理规范税务行政职权权力事项。按照县政府法制办要求,对省税务局已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外的其他行政职权,即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制定了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以清单制形式报县政府编办备案后对外公布。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制约机制。坚持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税务行政执法案卷随机抽查评查工作,共抽查案卷2件,经评查全部在合格以上等次,并逐卷列出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征管体制改革后,新设立了督察内审部门,加强税务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把廉政警示教育、节前提醒、谈话提醒、风险提醒作为预防廉政风险常态化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办公场所明察暗访,严肃纪律,加强对重点业务环节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

(二)强化外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2018年,通过衔接平台录入相关信息11件,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等监督,健全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强化纠纷预防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坚持“局长接待日”“局领导值班”制度,受理纳税人和干部群众的诉求,将涉税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二)完善复议应诉机制。201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建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构。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云县税务局无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及时将税收政策、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主要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丰富公开载体。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健全解读回应机制。通过税务网站、微信、12366热线、报刊、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对公众关注的税费热点问题,主动予以回应,强化与纳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把教育培训工作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内容贯穿各类培训之中。按季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会前学法,学习了宪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组织全员参加了法宣在线的日常学法和年度在线法律考试,参考率100%,考试通过率100%,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效果。

(二)完善诚信纳税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落实和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做好数据核查清理和A级纳税人的发布工作。持续扩大“税银互动”受惠面,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用互认,为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税务部门和金融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内容得到了进一步扩展,将守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严格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二)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案卷评查工作,提供税收强制法律服务等工作,在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以外聘、内聘的形式聘请法律顾问,形成市局、县(区)局两级法律顾问的工作构架,有力推动和促进依法治税工作。

(三)完善税收法治建设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把依法治税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把依法治税成效作为选拔干部的依据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将持续规范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执法监督,认真履行依法治税职责,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加强与地方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风险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不断开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国家税务总局云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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