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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设置“清绣医疗美容诊所”的公示


来源:云县卫生和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3-10-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将设置医疗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清绣医疗美容诊所

设置申请单位(人):潘晓川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选址:云县云海阳光小区16幢111号商铺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设置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投资总额:200万元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云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883-8898295。

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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