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2017年度云县文学艺术澜沧江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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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18-11-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关于申报2016、2017年度云县文学艺术 澜沧江奖的公告 根据《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奖励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12〕61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文代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县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大力繁荣文艺创作,根据《云县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奖励办法》,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云县文学艺术澜沧江奖评选活动,现作如下公告。 一、申报奖项 云县文学艺术澜沧江奖分8个门类21项: (一)文学:1.小说、报告文学;2.诗歌;3.散文;4.民间文学。 (二)书法:1.楷书、行书;2.草书;3.隶书、篆书、金文、甲骨文、篆刻。 (三)美术:1.国画;2.油画;3.版画;4.水彩画。 (四)摄影:1.纪实;2.风光。 (五)音乐:1.词曲创作;2.音乐表演(演唱和演奏)。 (六)戏曲:1.剧本创作;2.节目表演; (七)影视:1.剧本创作;2.拍摄制作。 (八)舞蹈:1.集体舞;2.个人舞。 每项按年度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如某个项目无作品申报,所有奖项出缺;如某个项目申报作品在3件以下(不含3件),在相关作品中评定1件作为优秀奖。 二、申报范围 (一)本次申报参评的作品,须是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云县各级文化单位、县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及文艺家、文艺工作者、爱好者创作和表演,并被市级以上(含市级)主流媒体和业内刊物刊用或播出,或在市级以上文化单位和文艺家协会主办的赛事和文艺活动中参赛、参演、参展的文艺作品。 (二)在上述时间内,县外作者的文学艺术作品宣传云县并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也可申报评奖。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云县文学艺术澜沧江奖的作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学作品、音乐作品和戏曲剧本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出版社、报刊出版、发表,其中:国家级、省级出版社、报刊出版、发表的作品在此次评奖中予以从优; (二)影视作品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电台、电视台播出、放映或在有关赛事中获奖; (三)其他门类的作品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单位和文艺家协会主办的活动中参赛、参展、参演,其中:曾获得名次或奖励的作品在此次评奖中予以从优。(属民间、非文艺家协会主办或公司化运作的比赛中的获奖作品不予参评) 四、申报标准 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作品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民族宗教政策及宪法和法律规定; (二)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能够代表我县文艺创作水平;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县内外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如有学生作品申报参评,重点评选曾获国家级、省级奖励的作品,按一定比例纳入相关奖项给予奖励。 五、评选步骤及奖项设置 云县文学艺术澜沧江奖评选工作分6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申报(2018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在县电视台、“沧江明珠”网站、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县讯、沧江明珠云县微信公众号等县级媒体上播出、刊登评奖活动通知。纳入此次评奖范围的文化单位、协会及个人依据评选条件,申报参评作品。申报要求如下: 1.个人作品由作者申报,合作作品由第一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申报,但须征得合作者同意。集体完成的作品由著作权所有者申报(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2.著作权、版权归属不明确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得申报; 3.申报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过2018年12月31日尚未申报的作品,视为自动放弃; 4.申报作品时,申报人须出具作品原件及出版物、报纸和获奖证书、参展证书、播出证明等材料,所有证明材料盖有主办单位公章为有效;同时按一作一表的原则,填写《云县文学艺术作品澜沧江奖申报表》报评委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和审核。 (二)分组初评(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申报时间截止后,县文联办公室将申报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分送至各个专业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分别研究制定评审方案,上报评审小组名单,组织开展初评,对参评作品提出奖项等级评定意见。 (三)评委会评议(2019年2月1日至2月5日) 评委会召集全体成员,在听取各评审小组评审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集体审定各艺术门类不同等次的获奖建议名单。 (四)公示获奖建议名单(2019年2月6日至2月13日)。将初评意见在“沧江明珠”网站、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县讯、沧江明珠云县微信公众号等县级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各方意见。如有被举报或受质疑等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有关方面反馈。 (五)评委会终评(2019年2月14日至15日)。召开评委会全体成员会议,通报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和被举报或被质疑问题处理情况,统一有关事项,研究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及其等次。 (六)表彰奖励(2019年2月15日以后)。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根据评选结果,提出经费预算报县人民政府,申请拨付奖金,择时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云县文学艺术澜沧江奖申报表 县文联联系电话:3211304
中共云县委宣传部 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11月7日 云县文学艺术澜沧江奖申报表 年度: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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