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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分配计划公示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20-10-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项目名称: 云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统筹涉农资金规模:2440.25万元

项目单位及投资安排:

(一)产业发展资金1671.54万元,占总资金的68.5%

1、安排云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地(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资金949.54万元。其中:贫困县2020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1万元,第十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67.1万元,贫困县2020年第二十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7.44万元,第四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1万元,2020年第一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493万元。用于5.26万亩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重点用于取水坝、灌溉沟渠、机耕路及附属设施等建设。

项目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安排云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地建设项目(一期)资金342万元。其中:贫困县2020年第十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产粮大县奖励)342万元。用于2.97万亩高标准农田地建设,重点用于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田间机耕路建设、土地整治、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等。

项目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安排云县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项目资金180万元。其中:第十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80万元。用于爱华镇、茶房乡、幸福镇6000亩甘蔗和4000亩冬马铃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安排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贷款项目贴息资金200万元。其中:2020年第一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12乡镇2019年10月1日后从县外返乡的1320户10260万元云县籍农民工发展种养殖业、加工业、经营流通业等产业的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贷款贴息。

项目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项目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二)农村道路、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5.81万元,占总投资的20.32%

1、安排茶房乡水利灌溉工程建设项目255.81万元。其中:贫困县2020年第五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55.81万元。用于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机耕路等建设,改善灌溉面积2300亩。

项目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茶房乡人民政府

2、安排云县长坡岭村老街道路硬化建设项目120万元。其中:贫困县2020年第五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0万元。用于道路硬化2公里,配套建设路基、排水等附属工程。

项目主管单位:县发改局 项目实施单位:爱华镇人民政府

3、安排大寨镇龙塘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120万元。其中:贫困县2020年第五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0万元。用于道路硬化2公里,配套建设路基、排水等附属工程。

项目主管单位:县发改局 项目实施单位:大寨镇人民政府

(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52万元(补差),占总资金的2.13%

安排茶房乡以户为单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52万元。其中:第十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2万元。用于建设茶房乡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500户,每户补助400元,优先安排全县排查出来脱贫形象差的农户室内外地坪未硬化中未有无害化户厕的农户。

项目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茶房乡人民政府

(四)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39.9万元,占总资金的5.73%

安排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39.9万元。其中:第十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39.9万元。重点用于2020年春季学期在校就读中高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900人,其中,一般中高职业学校851人,补助标准为:1500元/生·学期;符合东西协作计划到东部就读的学生49人,补助标准为:2500元/生·学期。

项目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项目实施单位:县教体局

(五)其他项目管理等经费81万元,占总资金的3.32%

1、安排2019年脱贫出列的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奖励资金9万元。其中:第一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9万元。用于贫困村脱贫攻坚办公所需的办公设备和耗材购买,以及脱贫攻坚档案、宣传材料和相关人居环境建设等支出。

项目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项目实施单位:后箐乡、栗树乡

2、安排全县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65万元。其中:第一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65万元。用于贫困村脱贫攻坚办公所需的办公设备和耗材购买,以及脱贫攻坚档案、宣传材料等支出。

项目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项目实施单位:12乡镇

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1%以内提取项目管理经费的标准要求,提取项目管理经费7万元。其中:第一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7万元。用于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审计、决算、绩效评价、验收等项目管理各项支出。按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监管职能职责4:6比例分配管理使用,即:扶贫办40%,项目实施单位60%。

项目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以上公示,请社会各界给予广泛监督

联系人:张红彩 查应伟

联系电话: 3214095 12317

云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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