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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告


来源:云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2-08-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临沧交警支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统一部署安排,云县公安局开展为期百日的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无证、超速、超载、载客汽车超员、违法载人、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货车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和长途大客车违反禁行时间、线路规定等18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

(二)严查重点车辆

公路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农村面包车、电动自行车、拖拉机等车辆。

(三)严查重点路段

以城区为核心,兼顾货车流量较大的普通国省道,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集中通行的道路,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匝道,地摊夜市周边以及县乡普通公路、农村道路。

三、处罚方式

(一)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公安机关依法扣留的车辆,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提供被扣车辆的合法证明,补办相应手续。

(四)整治期间,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台、广播及微信平台等媒体曝光。

四、监督与举报

请广大市民对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进行监督,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83—3212349。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云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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