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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商务局关于给予新建桥街大牲畜交易市场的建议办理情况


来源:云县商务局 作者: 时间:2023-11-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1.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桥街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市场不断繁荣,大寨镇、大朝山西镇、涌宝镇、晓街乡的部分大牲畜也集中在桥街交易,但目前全乡没有一个标准、规范、功能完善的大牲畜交易市场,每逢桥街街天,以牛、羊、猪、驴等为重点的大量牲畜交易都集中在S329线K23+800米至K24+700米处路段两边进行,存在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现象。该路段是大朝山西镇、大寨镇、茶房乡通往云县城的重要交通通道,人、车流量较大,经常造成街天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由于道路左侧紧靠山体,雨季有泥石流、落石隐患;道路右侧毗邻河道也存在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桥街牲畜交易路段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降低群众运输成本和增强群众发展畜牧养殖的信心,更好的引导群众发展畜牧养殖助推产业振兴。周体梅等9名代表在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新建桥街大牲畜交易市场的建议》(第78号),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规划建设桥街大牲畜交易市场,并给予项目资金支持。鉴于桥街街场附近土地类型属于基本农田地的实际,建议自然资源部门将桥街大牲畜交易市场选址的50亩土地给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调规。

2.办理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该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局办公室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层层压实办理责任,确保建议办理质量。为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提高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我局坚持“先面商后答复,不面商不答复”的原则,于2023年10月13日,主动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上门与代表面对面协调沟通,听取代表对办理过程的意见,解答代表的疑问,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并提出如下办理落实方案。

一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无论是农(集)贸市场建设还是城乡商贸中心建设或是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均需坚持“多规合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鉴于现目前拟选址的50亩土地性质和类型及范围,涉及占用坝区永久基本农田,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由于项目级别(县级)较低且受坝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比例限制,未能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2〕2号)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依法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对经营范围中含“交易”字样的经营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建议在项目规划设计中侧重于当前政策支持方向的项目。如:商贸中心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等,同时,配套建设农副产品交易板块,多渠道争取项目政策性补助支持。

三是项目规划要着眼于长远,严格标准、规范建设,鉴于拟建的桥街大牲畜交易市场难以在桥街街场附近选址建设的实际,建议在大河边村已批准土地内建设(约37亩),请乡人民政府牵头,村、组积极配合,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汇报,县商务局将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目前,该建议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待创造条件解决,云县商务局已书面答复人大代表,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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