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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住建局  时间:2021-12-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云县住建发〔2021〕222号


杨世梅等4名委员:

你们在云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自2019年7月建设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划入我局以来,我局在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协助下已多次下发通知要求我局所监管的25个物业公司对所管辖的住宅小区内私拉电线违规充电、消防设备不达标、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排查整治,截至2021年9月20日各物业公司所管理的住宅小区仍存在私拉电线违规充电、消防设备不达标、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对此屡教不改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我局现已下发责令各物业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面排查整改,并要求各物业公司将整改完善的物业公司书面回复我局并同时提供消防安全承诺书,对2021年10月15日前未完成排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和对屡教不改的住宅小区内私拉电线违规充电的住户,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以上处罚款项,我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将此款项用于各住宅小区内地消防通道标线标识、消防设备维保、更换,以确保各住宅小区的公共安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经我局与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组织对本辖区消防重点部位、物业公司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消防设施使用技能能力不足,消防设施 设备损坏失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严重情况,针对此现状,现我局已争取云南久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到云县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培训,切实提高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消防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消防管控操作能力。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局将对未完成排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和对屡教不改的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由我局房地产管理股、消防安全股组织约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情节严重的我局将报县人民政府给予追责。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1日


 

2021年11月联系人:李华钦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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