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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云县大寨镇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3-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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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决议、决定。

2.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和服务工作,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各类培训,以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注册与认定工作。

3.制定辖区内教育发展及调整学校布局规划,组织实施校舍改造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4.负责辖区教育事业统计、学籍管理、学校常规管理,推动教育信息化和装备建设;制定和落实控辍保学措施,组织教学研究,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5.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长的选聘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中小学教职工聘用。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学处(含教研、师训)、安全与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学习,抓实党建工作,促教育质量全面发展。思想引领,提升教师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带领全镇教师努力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坚决贯彻县教育工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使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镇中小学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抓实学校德育与文化建设。加强学生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培养学生的独立人格。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学校文化的德育功能。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各种师德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职业精神。机制激励,创造条件,培养学科拔尖人才。

4.加强学校安全建设。继续完善学校安全方面的各项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每月一次大排查,时时刻刻小排查,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及时上报限期整改。重视学校安全队伍建设,落实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形成学校安全工作的合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构建法治学校,抓实安全教育宣传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学校消防、食品、卫生等各项预警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

5.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实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明确校园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部署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分工负责,压实责任,严格按照上级传染病防控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7.全面宣传和落实资助政策,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政策宣传。按时发放所有下达的资助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工作。

8.巩固和提高“两基”工作。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86人。在职实有28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998600.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672200.9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326400.0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54891572.74元对比减少892971.82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0人,故工资福利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51672200.92元,其中:本年收入51672200.9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672200.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54891572.74元对比减少3219371.82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0人,故工资福利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998600.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672200.92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0040.92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54891572.74元对比减少4301531.82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0人,故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408560.00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0.00元对比增加340856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专项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自有专项资金及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县级配套专项资金,故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教育支出3935495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6%。其中:2050201学前教育496800.0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正常运转、办公等支出;2050202小学教育25706035.5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工资福利、正常运转、办公等支出;2050203初中教育12613499.02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工资福利、正常运转、办公等支出;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538620.00元,主要用于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195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8%。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10926.8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84150.57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5479.78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24139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3.210卫生健康支出214263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89572.01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064.28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336265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362656.9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46935619.58元(其中:基本支出46935619.58元,项目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2%。其中:30101基本工资14574132.00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4959048.00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津贴及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等支出;30107绩效工资17341361.04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等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84150.57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09职业年金缴费375479.78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9572.01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9219.26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3362656.92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住房公积金缴费。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740718.50元(基本支出1202098.50元,项目支出538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其中:30201办公费612490.68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学校正常办公等496800元,小学教育学校正常办公等68911.56元,初中教育学校正常办公等46779.12元;30216培训费218611.98元,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支出等;30226劳务费538620.00元,主要用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费支出;30228工会经费370995.84元,主要用于学校工会活动及困难职工慰问等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22262.84元(基本支出2452322.84元,项目支出543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其中:30302退休费2210346.8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30304抚恤金70840.00元,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死亡抚恤支出;30305生活补助249753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170556.00元,退休教师护理费580元;30308助学金54354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256840元,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支出2867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部门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部门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870.00元,较上年(2023年)预算的28293.00元减少1423.00元,下降5.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870.00元,较上年28293.00元减少1423.00元,下降5.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4次,共计接待479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云县大寨镇中心校无机关运行经费,故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围绕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一)项目名称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2.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9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98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教发〔2019〕191号)文件精神。

2.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等等六部门转发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县办发〔2014〕53号)文件精神进行项目实施。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阳光工程,该项目的实施,解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入学难的问题,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健康、和谐、均衡的发展。

2.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万家庭和少年儿童的民生工程、健康工程,旨在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水平,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让农村中小学学生人人享受营养餐。

(五)项目实施内容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实施内容: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照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内容:旨在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水平和促进少年儿童得到健康发展,让辖区中小学学生全部享受营养餐。落实了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加强宣传,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人享受。

(六)资金安排情况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专项资金安排256840.00元,其中:小学教育159710.00元,初中教育97130.00元。

2.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县级配套专项资金安排286700.00元,其中:小学教育178280.00元,初中教育10842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资金得到按时足额发放,让辖区学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政策范围内全部享受补助。确保学生、家长及社会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计划:一是确保提供符合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长发育的营养餐;二是提高学生对营养知识的认识和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三是改善学生营养不良状况,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四是保障营养餐质量的安全与卫生;五是社会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实施成效:一是加强资金的管理,及时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按时足额进行发放;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根据需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四是加大义务教育资助宣传力度,让人人知晓政策,让项目普惠民生,在规定范围内使得困难学生得到享受资助政策。

2.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成效: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使得农村学生吃上卫生、营养、安全的营养餐,全面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正常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2023年度)的0元对比增加0元,增长0%。云县大寨镇中心校无机关运行经费,故无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县大寨镇中心校资产总额:17107069.34元,其中,流动资产3846880.20元,固定资产12255648.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4540.5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5321.9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4933.39元,固定资产增加175903.67元,无形资产减少45515.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资产总额比上年(2022年度)的16751747.44元增加了355321.90元。增加的原因是:一是流动资产增加224933.3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2022年代收代管课后服务费;二是固定资产中设备增加175903.67元;三是无形资产减少45515.16元,计提无形资产摊销45515.16元等。

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云县大寨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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