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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云县县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3-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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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并指导实施;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拟定有关建筑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和应用;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的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工程建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招投标评委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备 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 工程消防备案抽查, 建设工程消防转件评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对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施工)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实施主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云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村镇建设股(云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和园林绿化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云县抗震防震办公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党总支(支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党中心任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瞄准优化营商环境,抓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全面落实工改审批工作,全年共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34项;共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2套;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审批手续27项;办理质量安全注册监督手续的项目10个,房屋建筑项目9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10项;完成消防规划前期审查15项,特殊消防工程设计审查6项,特殊消防工程验收5项,一般消防工程备案24项;审核发放燃气经营许可7份;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37份;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2份、现房销售许可1份。抓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完成新增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124户,年末累计实有登记注册建筑企业597户;新增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原有5户,达19户,入统14户。

3.抓好“两大产业”健康发展、稳步提升工作。抓好房地产产业,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及用来炒的”发展定位,以“保交楼、保稳定”为工作切入口,推进住房消费稳定经济,加强房地产秩序整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断完善房地产保障体系。全年新增登记注册建筑企业124户,新增资质建筑企业5户,新增入统建筑企业2户。

4.围绕“三大工程”抓好项目建设。抓好城市更新工程,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涉及24个小区142栋1733户,改造面积达199200平方米。2021年、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户数687户,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同步实施了37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目前已全部开工,基本建成1445套。以“三河六岸”项目建设推进绿美建设,南河完成绿道约4公里、基础约4公里、绿化面积7500平方米,小品布置,增花补绿2000平方米,北河完成绿道建设2.5公里、基础约2.5公里、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云想沙滩公园、云栖公园、云颐公园建成完工,累计投资约40,000,000.00元。“双体”工程中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以县新城投为建设单位,已完善总承包招标工作,正在与中标方商谈合作协议。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从2023年9月份开始由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县工业园区1200套、县城投公司2500套)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已基本完成建设1445套。

5.开展好住建领域“六大行动”。开展好绿美建设行动。开展好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行动,加强中央和省、市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不规范、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存量过大有溢出风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开展黑臭水休整治行动,继续抓好县城区地下管网、沟渠及积水塘(坑)巡查整治,加大“雨、污”管网错接、混接及污水直排问题的排查整治,切实推进“雨、污”分流整治工作。开展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行动,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工地现场100% 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出入工地运输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 密闭运输的要求。

6.抓好“四个方面”安全防范工作。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县共排查录入自建房105817栋。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14轮次,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7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8条。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来,组织召开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会议1次,与辖区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责任书100余份。

7.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抓好年度农房建设任务。2023年市级先后分两批下达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指标819户,截至目前,年度任务开竣工率已达100%。持续抓好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常态化做好农村住房保障“政府救助平台”监督和管理。积极谋划“两污”项目。

8.抓好住房保障工作。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2006年开始实施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租房建设以来,通过企业代建、政企共建、政府新建(配建)的方式合计下达建设指标10912套,总建筑面积约546000平方米。

9.抓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3〕15号)文件要求,安排我局办理答复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2件,其中牵头办理7件、配合办理5件;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33件,其中牵头办理24件、配合办理9件。现已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10.抓好县城管理维护工作。加强环卫监督管理,处理社区小巷、城乡接合部、卫生死角、居民乱扔乱倒及大件垃圾560多吨;对照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企业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及作业质量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大候寨古树群病虫害防治做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加强象山公园管理,加大公园安全组织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市政路灯亮化管理,做好路灯亮化的巡检与维护,每个星期二至三次开展日常巡检。

11.加强内部管理。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革命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033,415.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33,415.64元,政府性基金8,4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48,457,885.45元对比减少17,424,469.81元,下降35.9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770,663.5元,下降60.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利息专项资金和云县县城河岸治理提升工程专项债券利息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31,033,415.64元,其中:本年收入31,033,415.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33,415.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4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48,457,885.45元对比减少17,424,469.81元,下降35.9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770,663.5元,下降60.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利息专项资金和云县县城河岸治理提升工程专项债券利息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033,415.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033,415.64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7,415.64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17,287,221.95元对比减少6,609,806.31元,下降38.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从2023年9月份开始由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城乡社区环境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20,356,000.00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31,170,663.50元对比减少10,814,663.50元,下降34.70%。主要原因是: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利息专项资金和云县县城河岸治理提升工程专项债券利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83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04,151.92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4,977.9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752.36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0,952.0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抚恤。

2.210卫生健康支出456,28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8,590.96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0,679.09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医疗保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010.42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3.212城乡社区支出19,777,67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8%。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7,635,767.53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运行费;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1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社区与管理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325,90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708,62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708,625.44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9,089,772.14元(其中:基本支出9,089,772.14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6%。其中:30101基本工资2,821,95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835,908.00元,主要用于支付津贴补贴;30103奖金270,31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奖金;30107绩效工资3,097,128.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4,977.92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0109职业年金缴费10,752.3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年金;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9,270.05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835.37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社会保险费;30113住房公积金708,625.44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392,631.58元(基本支出436,631.58元,项目支出11,95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5%。其中:30201办公费258,129.34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耗材款及保障运行费用;30206电费82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电费和市政路灯电费;30211差旅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差旅费;30216培训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培训费;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30226劳务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城垃圾场及渗滤液处理运营费;30227委托业务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卫一体化服务经费;30228工会经费79,902.24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及过路费。30239其他交通费105,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交通补助。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1,011.92元(基本支出1,151,011.92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其中:30302退休费804,151.92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30305生活补助346,8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遗属补助和临聘人员工资。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480.00元,其中:部门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480.00元、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部门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000.00元,较上年(2023年)预算的75,000.00元减少4,000.00元,下降5.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39,000.00元减少9,000.00元,下降23.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6次,共计接待375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000.00元,较上年,36,000.00元增加5,000.00元,增长13.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13.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我部门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修理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重点项目预算的有关预算编制要求,本单位2024年度编制重点项目相关预算。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56,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400,000.00元,共计,20,356,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区公共绿地管护补助资金592,000.00元,主要用于管护城区公共绿地,建设美丽县城,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区路灯亮化管理维护补助资金850,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创建美丽县城相关工作,维护和管理县城道路照明设施,服务对象满意度≧98%。

3.城区市政路灯亮化公共用电电费专项资金816,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三江半岛片区、商业街路灯亮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4.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14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提高办公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5.环卫一体化服务经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环卫市政设施设备委托管理、喷雾降尘作业、公共厕所管护、洗手台管护、室外吸烟亭管护、绿化管护、环卫应急保障等,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8%。

6.路灯高空作业车专项经费41,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作业车年度保险;作业车作业、巡查用油;作业车年度保养、维护;作业车驾驶员年工资,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7.县城垃圾场及渗滤液处理运营专项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满意。

8.云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经费6,4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云县南河、北河、罗闸河水质达标,推动云县生态良性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8%。

9.云县县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516,5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带动云县旅游、经济、文化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7%。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1,031.58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2023年度)的327,211.98元对比增加3819.60元,增长1.17%。机关运行经费增长的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865,602,249.67元,其中,流动资产572,149,940.14元,固定资产1,661,269.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1,791,039.7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736,669.5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8,177,127.13元,固定资产减少22,877,243.05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291,791,039.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资产总额比上年(2022年度)的774,865,580.11元增加了90,736,669.56元。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实施了“三河六岸”项目,在建工程增加,所以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

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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