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 作者:云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2-02-22 点击率:27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1076700000

附件1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监督全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职能转变。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完成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医疗保障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2个机构,即:办公室、综合管理股;下设2个事业单位,即: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云县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共召开专题研究会议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4场次、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1场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9场次、党组书记上党课4场次、主题党日活动6场次、撰写心得体会34篇。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3次,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2次完成党支部到草皮街社区报到6次,累计服务时长20.7小时共梳理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4大类39项,39项办实事事项已全面完成。开展“局长股长走流程”活动。共制定16项“局长股长走流程”事项,16项医保经办事项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

2.全面压实疫情防控部门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疫苗及接种费用及时、足额结算落实网格责任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疫苗接种动员和健康码注册登记。强化力量保障,选派2名干部职工参与疫情防控卡点值守工作。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设立5年过渡期”和“四不摘”要求,在省级出台新政策前,严格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一是实现参保全覆盖2021年,云县脱贫人员共46853人,实际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员为46435人,实现我县脱贫人员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参保缴费率为100%。二是落实资助参保政策。严格执行180元/人/年资助标准进行资助参保。2021年资助46435人脱贫人口参保费用共计835.83万元。三是保持医保待遇政策。落实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住院保障倾斜等。四是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比对筛查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保报销后年度累计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000元的人员信息五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选派2名党员干部驻村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拨付工作经费10000元

4.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改革。同时建立健全基金分配、运行分析、日常监管、考核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5.加强经办管理落实政策待遇。一是落实全民参保计划2021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0046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9812人,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二是落实参保资金筹集。2021年1-11月,筹集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7740.29万元,个人账户2959.52万元;2021年度筹集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基金33575.55万元。三是落实待遇保障。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及时审核、结算、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零星报销费用。四是落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流程,推进医保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五是推广应用电子医保凭证,定点医药服务机构100%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服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9.26万人,激活率达70%

6.扛实基金监管主体责任。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医药机构275家,实行现场检查全覆盖,进行行政处罚5件,行政处罚金额5.05万元;共进行协议处理55件,扣回医保基金79.02万元,协议扣款金额138.89万元。

7.推进药品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地,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组织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参加国家、省际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19批次,已落地13批次,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4462.92万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对价格公示、收费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8.完成其他重点工作。在统筹推进年度医疗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同时,协调推进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二是积极参与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四是积极推进烤烟、甘蔗等县级安排的重点产业建设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参公事业编制16个,事业编制2个。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事业人员14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85695.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85695.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643.42元,增加0.54%,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加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85695.64元,其中:本年收入17185695.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85695.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643.42元,增加0.54%,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加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85695.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185695.64元,其中:基本支出4572695.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443.42元,比上一年增加2.7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各类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61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800元,比上一年减少0.22%,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大幅度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258.12元;卫生健康支出16414208.72元;住房保障支出259228.8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2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支出。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0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056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医疗保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000元,较上年增加700元,增长2.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增加1700元,增加12.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3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县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外州市医保部门来我县交流学习较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000元,减少1000元,下降5.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5.26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变化原因财政紧张,无过多运行经费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省、市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绩效目标的设定经过单位内部预算领导小组讨论测算,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充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376753.32元,其中:办公费72900元、培训费15294.60元、工会费41358.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292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0.59%,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无过多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17894.96元,其中:流动资产11524.33元,固定资产92948.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42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87557.3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401012.15元,固定资产增加11245.32元,无形资产增加2209.5元。资产总额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新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

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助资金项目。

2.县级财政城乡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项目。

3.离休干部医疗项目。

二、立项依据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助资金项目根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临财社发〔2018〕158号)文件立项。

2.县级财政城乡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项目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20〕24号)文件立项。

3.根据《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署办发〔2002〕117号)文件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的基本概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助180元由省、市、县共同承担,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级财政补助40%,市、县承担60%(市、县比例1:9),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省级财政补助60%,市、县级承担40%(市、县比例1:9)计算。

2022年政府对城乡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提高30元,提高到61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488.0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03.70元、市级财政补助标准1.83元、县级财政补助标准16.47元。

行政单位、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以及由地方财政负责管理的原企(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药费,按规定由同级财政拨付;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药费,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在原渠列支。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政策标准保障各类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我县建档立卡人员46853人计算(已脱贫),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助资金4554100元。

根据2022年临沧财政预算部门安排,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每年每人16.47元,预计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6620400元。

云县共有17名离休干部,预计2022年离休干部医疗费9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资金调度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完成资金补助。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减轻医疗费用支出负担,通过配套财政补助资金,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及时给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保障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有效提升离休干部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监督索引号53092201076700111

附件3.云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表20220222043106124.xls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