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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2-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1031600000

附件1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贴身为民服务、与民生息息相关,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处于重要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民生工作,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云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云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云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规划信息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6个事业股室:云县社会保险局(参公)、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公)、云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参公)、云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稳就业保就业,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和信息化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党建业务融合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格管控意识形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加大就业创业。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落实上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及落实多渠道灵活就业、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返乡创业等措施;二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质增收。开展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收入增百计划”;三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省、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培训资源统筹,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项目制培训,抓好新职业工种培训,深入实施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计划,强化培训全链条监管;四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做好“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落实经办银行和承办单位“双推”工作机制,推进高质量创业;五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帮扶,开展好“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做好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劳动者等帮扶工作,规范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六是继续实施社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做好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七是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推动就业创业补贴、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申办等事项网上办理,促进重点业务信息全国共享协办。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提升岗位匹配服务能力,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和监督,促进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3.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一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准确计发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中人养老金,持续解决有企业工作经历中人和单位有欠费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问题;二是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统一养老保险政策;三是推动各项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增效。持续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成果,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助政策,引导有缴费能力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四是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治理。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以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人防、制防、技防、群防”为着力点,推进风控措施“进流程、进系统”,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治理;五是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落实省市有关政策,实现网上、掌上、大厅等渠道同标准受理、同标准办理,促进社会保险工作落实落地。

4.人才人事工作。一是深化落实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二是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三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人才振兴需求,落实专家基层工作站建设要求,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加大专家人才服务基层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力度。完善人员调配政策;四是落实表彰奖励政策。监督指导全县规范有序开展表彰奖励工作;五是深化落实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制度。全面完成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一是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二是创新调解仲裁机制,指导推进繁简分类办案,优化办案流程,简化法律文书,加大集体争议案件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调处力度,畅通裁审衔接,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质效;三是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全面加强根治欠薪工作,深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夏季、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6.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不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增强培训资源供给,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对帮扶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给予补助,确保农村低收入家庭每户至少有1名劳动者掌握一门就业技能。

7.不断提升保障能力水平。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人社服务快办”工作,推动更多服务事项“提速办”“就近办”;二是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和电子社保卡应用,做好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三是做好人社领域安全维稳工作。按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围绕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信访维稳安全开展矛盾隐患纠纷排查。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落实保密管理工作要求,铸牢人社领域安全屏障。履行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责任,做好厅内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扎实推进行风建设,继续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开展常态化练兵比武,大力宣传人社服务先进典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066901.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66901.2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1年度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6698830.34元,增长31.35%,其主要原因是: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一次性丧葬补助人员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066901.21元,其中:本年收入28066901.2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66901.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98830.34元,增长31.35%,其主要原因是: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一次性丧葬补助人员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066901.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066901.21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4201.21元,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比2021部门基本支出减少86869.66元,下降0.68%,其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5442700元,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比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增加6785700元,增长78.38%,其主要原因是: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一次性丧葬补助人员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58548.68元(其中:行政运行7709209.48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13616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349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2206.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032.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80010元、死亡抚恤228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3932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级协办员补贴;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部分支出;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级配套;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助及遗属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89197.9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63467.9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73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以及退休干部大病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1510000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51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县级配套。

4.住房保障支出609154.56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09154.5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104550.05元(其中:项目支出0元,基本支出9104550.0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占支出的32%。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70250.76元(其中:基本支出670250.76元,项目支出0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在职职工公车补贴等,占支出的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4359400.40元(其中:基本支出2849400.40,项目支出1510000元),包括退休人员原渠道部分、遗属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县级配套以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占支出的16%。

4.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393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932700元),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占支出的50%。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做在特定目标类项目中,该项目没有得到批复,从而导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000元,较上年减少65500元,下降40.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无此项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元,较上年减少21500元,下降30.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1500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000元,较上年减少44000元,下降47.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元,较上年减少44000元,下降47.8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4000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省、市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绩效目标的设定经过单位内部预算领导小组讨论测算,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充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70250.76元。其中:办公费874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职工教育经费36402.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355200元,工会经费93248.64元、较上年减少14149.96元,下降2.07%,主要原因:县级财政困难,压缩办公经费,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36535667.28元,其中,流动资产36230188.40元,固定资产296768.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710.32元,其他资产0元。与2021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902903.9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825888.84元、固定资产减少74786.95元、无形资产减少2228.165元。资产总额减少的原因:云县财政局收回存量资金、部门预算额度结余资金及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2022年度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需公开的有两个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一、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专项资金

(一)项目名称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小额担保贷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多层次、多渠道为劳动者提供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充分促进劳动者就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计划,组织并顺利完成2022年度小额担保贷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充分促进劳动者就业,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年内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从2022年起,根据《临沧市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本级财政每年安排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县级配套贴息资金1510000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151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度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及县级配套贴息资金支付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积极组织协调县级配套贴息资金,确保2022年度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完成及县级配套贴息资金及时到位。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县级配套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云县政府发〔2014〕192号)《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临人社联发〔2019〕42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计划,组织并顺利完成2022年基础养老金补贴县级补贴、个人缴费补贴县级补贴、丧葬抚恤补贴县级补贴。

(五)项目实施内容

年内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25%、县(区)财政承担75%。二是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的5元基础养老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10%、县(区)财政承担90%。三是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139327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年内积极组织开展县级配套资金预算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积极组织协调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索引号53092201031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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