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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云县民政局 作者: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2-02-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1076300000

云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云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民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云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八、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和社会组织党委,包括:办公室、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所属下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云县中心敬老院

2.云县社会救助管理站

3.云县殡仪馆

4.云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在全面推进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救助保障,提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任务。二要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制定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增强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时效性,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规范收养管理,推进困难残疾人照护服务。三要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支持政策,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四要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出台增强村级公共服务功能、深化智慧社区建设等措施,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乡镇社工站,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支持和监管政策,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续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五要深化专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做好边界联合检查工作;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六要统筹做好“十四五”民政发展规划项目工作,全面提升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基础工作水平,多措并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七要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完善民政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839454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394544.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151870.36元,比上年降低了28.2%,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中特困人员生活预算支出减少10096059.99元,预算支出降低了84.33%,预算项目资金支出85%纳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8394544.2元,其中:本年收入28394544.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9454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151870.36元,比上年降低了28.2%,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中特困人员生活预算支出减少10096059.99元,预算支出降低了84.33%,预算项目资金支出85%纳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39454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394544.2元,其中:基本支出760334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317770.36元,比上年降低了57.57%,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特困人员生活预算支出减少10096059.99元,预算资金支出85%纳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20791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34100元,比上年降低了3.86%,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人员减少预算支出减少;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151870.36元,比上年降低了28.2%,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特困人员生活预算支出减少10096059.99元,预算资金支出85%纳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834100元,由于人员减少预算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20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791877.62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61393.52元,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4082.56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8298元,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165200元,2081002老年福利3029400元,2081004殡葬149000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423000元,209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313400元,209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657200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000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000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00603.84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375615.36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6300元,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7269.7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20元,用于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31221.6元,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10561.92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000元,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165200元,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3029400元,2081004殡葬支出149000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423000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313400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657200元, 临时救助支出40000元,2021年县级配套项目专款20791200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14000元,社会福利33436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423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3134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657200元,临时救助支出40000元,2021年县级配套项目专款207912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婚姻登记)支出14000元,殡葬(殡仪馆运行经费)149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000元,较上年减少239200元,下降85.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元,较上年减少108000元,下降94.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上级往来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00元,较上年减少131200元,下降78.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元,较上年减少131200元,下降78.47%。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资金下达后,保证完成符合民法典条件办理的婚姻登记人员7000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办理符合条件的收养登记,按照规定时间发放孤儿生活费93人,健康长寿老人7658人得到补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777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655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082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00人救助,城市特困人员182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96人。完成火化任务300具以上,继续推进10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临时救助资金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资金 。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5809.84元,机关办公经费83700元,安排职工教育培训支出18597.6元,工会费安排46512.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0946.5元,降低了6.04%,主要原因分析是民政部门减少退休人员1人及支出标准降低导致降低行政运行办公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01966135.83元,其中,流动资产48277694.45元,固定资产6632242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减变动。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云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1、孤儿生活保障费

2、困难残疾人生活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

4、80-99岁及百岁老人健康长寿补助费

5、城乡临时救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根据临民联发〔2020〕33号文件,孤儿救助标准1280元,县级配套每人每月148元。

2、根据临财社发〔2020〕43号文件转发(云财社〔2020〕47号),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标准每人每月80元,二级标准每人每月70元。

3、根据临民联发〔2020〕24号文件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4920元。

4、根据临老办发〔2017〕20号文件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老龄办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管理的通知80-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民政局及12乡镇。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云县2022年根据孤儿系统有事实无人抚养孤儿93人,分布于云县12乡(镇)、村,2022年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9777人,生活困难残疾人2910人,重度残疾人一级1753人,二级5114人,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4082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1655人,符合条件的健康长寿老人80-99岁7658人,百岁老人17人,县级临时救助50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政策标准保障各类人员按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预算孤儿生活补助费1421784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1652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预算8423000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8423000元,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81264000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8970400元,殡葬运行经费县级财政安排149000元,健康长寿老年人补助预算4696800元,财政配套安排资金3029400元,临时救助4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资金调度情况,按月、按季发放民政项目上各类人员生活补助费。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民政对象生活补助,保证各类人员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提高,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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