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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县县政府 作者: 时间:2019-08-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和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依法审判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的案件

5、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本院的执行工作。

7、组织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10、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始终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调节各类民商事纠纷,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创新执行方式,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努力做到量刑精准、过程公开、刑责适当,有效震慑和预防犯罪。从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始终把涉及民生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对双方严重对立、矛盾容易激化的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充分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合理平衡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加大释法疏导力度,采取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同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信访等各个环节,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适时向县委汇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通过法律咨询、行政法规宣传等形式,主动服务,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按照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参照“三个90%、一个80%”的目标推进执行。完善评估、拍卖工作,规范拍卖涉诉资产;实现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强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真正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措施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落实风险告知制和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巡回审判、判后答疑等便民措施,全力推进和谐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工作中,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组建巡回审判团队,依托派出法庭和巡回办案点,不断拓展巡回审判的广度和深度。在全县辖区乡镇挂牌设立10个固定巡回审判点,以涌宝、大寨两个派出法庭为依托,巡回审判点为支撑的“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初步构建。实行片区法官制度,通过“巡回收案+就地开庭”的模式,组织法官适时到巡回审判点开展上门立案。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院共建成数字化法庭5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推进审判流程公开,以网络为基础平台,结合触摸查询屏等平台,公开案件的诉讼过程;推进庭审活动公开,开展阳光司法、庭审网络直播活动453件次;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共有827篇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2018年1月至12月,云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2065 件,审结1978 件,结案率为95.79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截至2018年,云县人民法院共17个部门,内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局、纪检监察、政工科、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审管办、法警大队15个部门。下设大寨法庭、涌宝人民法庭2个派出法庭。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全院政法编制66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年末有干警63人,其中:政法干警6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和2017年相比人员未变动。

3.退休人员变动情况。退休职工23人,遗属4人。

4.车辆情况。核定车辆编制数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合计编制6辆,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6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9.5万元,占总收入的89.6%;其他收入246.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4%。2017年度收入合计1626.9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6.52 万元,占总收入的 90.1 %。2018年与上年对比增加730.01万元,,增幅为4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2487.37万元(基本支出1506.1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60.6%,项目支出981.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39.4%)。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92.7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7.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7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5%,“两庭”建设支出276.2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1.1%,事业运行支出0.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008%,其他法院支出643.2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5.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6.8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4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3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9%;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5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03%,住房公积金支出77.5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1%。与上年对比共增加69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基本支出1506.17万元,用于保障我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2.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2.5%,主要由于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6%。

2017年基本支出1146.47元,2018年与2017年对比增加35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日常运行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1.2万元。具体项目支出为:法院其他支出643.26万元,占项目支出65.6%;两庭建设276.22万元,占项目支出28.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72万元,占项目支出6.24% .2017年度用于项目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1.08万元,2018年与上年对比增加340.12万元,增幅53.05%,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法院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8.85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552.05万元,增幅33.0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981.5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主要用于与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办公设备采购,差旅费、住宿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7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5.87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完成预算的96.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56.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从源头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改革,公务接待成本降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效果较好。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3万元,下降11.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4万元,增加29.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行攻坚年,执行案件大幅增加,外出执行案件增多,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3万元,下降26%。减少的主要原公务接待改革,公务接待成本降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效果较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1万元,占78.95%;公务接待费支出6.66万元,占21.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7批次,接待人次684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9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6 万元,2018年与上年对比增加13.63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014.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3.55万元,固定资产3970.67万元,无形资产208.79万元。累计摊销58.09万元,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87.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6.43万元,固定资产2800.53万元,无形资产0.4万元,2018年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7.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0.14万元,增加41.78%。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14.92 

1893.55 

3970.67 

3129.38

173.07 

 

668.22

 

 

208.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11辆,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封存车辆5辆未办资产处置手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云县法院调整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相关情况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云县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决算报表中此表无数据。

(二)云县人民法院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故决算报表中此表无数据。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项目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人民法院业务费】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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