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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18-10-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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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云政办发﹙2015﹚205号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法规和 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上级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云县减灾委有关具体工作。

3、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使用;负责全县军供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点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优抚法规政策,制定相关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承担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慈善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含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婚姻管理和儿童收养法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9、贯彻落实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老龄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及老龄工作政策、规章等。行政区划和社会团体及民政事业费使用和管理、监督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县民政局内设8个机构。其中:县老龄委办公室为副科级。即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救助股、云县双拥工作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殡葬管理股及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云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民政法制化建设,有效应对民政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积极落实深化民政改革各项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基础、支持、支撑四大功能作用,切实以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幸福指数作为新目标,出亮点、破难点,抓优抓实民生工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1、抓学习,强队伍,夯实全县民政工作保障基础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2016年以来,云县民政局制定出台了《云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云县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制度和农村低保制度的机制、目标、政策,将农村低保标准从3200元/年提高到3300元/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民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2017年,民政投入脱贫攻坚资金共11521.74万元(其中:临时救助756.4万元、重特大疾病及医疗救助644.74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517.3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36.9万元、城乡低保7981.82万元、救灾资金180.5万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项目资金1104万元)。二是着力抓好“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先后组织800余人次深入到各乡镇、村开展挂钩帮扶工作,投入帮扶资金288.17万元,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三是抓实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项目资金1104万元,实施5个乡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孤寡老人的供养问题。目前,大朝山西镇敬老院已完工投入使用;大寨敬老院正在开展内部装潢;栗树、后箐、漫湾3个敬老院已开工建设。5个敬老院完工后将实现新增养老床位500张。2017年10月申报了云县幸福镇敬老院,待项目实施后,全县乡镇敬老院将实现全覆盖。

3、凝心聚力,务实进取,抓实抓优民生工程,努力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1﹚加大社会救助及救灾救济救助力度,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作用

——社会救助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启动实施城乡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17年底享受农村低保对象13242户 18000 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4824.4 万元;城市低保对象 5225户5918 人,累计发放低保金 3157.42 万元。二是积极探索工作路径,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支出城乡临时救助资金756.4万元,救助8186人次。三是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支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587.07万元,救助 4792 人次,重特大医疗救助 43 人,支出救助金57.67万元。四是积极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促进使用。全县有特困人员供养对象 839 人,累计发放供养金 517.38 万元。五是做好六十年代精减救济工作。全县享受六十年代精减对象43人,发放生活救济金6.63万元。六是认真做好艾滋病患者救助工作。共救助城市低保艾滋病患者81人,发放资金30.96万元,农村低保254人,发放低保金42.34万元。七是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涉诉救助工作,共救助涉诉人员28人,支出涉诉救助金13.3万元。八是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年共计救助370人,支出救助资金20万元。九是积极开展教育救助,共资助2017年应届贫困家庭大学生473名,发放救助金32.12万元。

﹙2﹚、防灾减灾工作扎实有效。2017年以来,全县12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33829人,因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06.38万元。我县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应对灾情,切实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一是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灾情会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灾害应急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把关,确保灾情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规范,做到渠道通畅,确保各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下拨灾害信息员生活补助45.6万元。二是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紧紧围绕 “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的主题开展活动,设立咨询点16处,悬挂横幅19条,发放材料120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全县组织开展防灾应急演练23场次,下拨防灾减灾演练经费26万元。三是下拨各乡镇救灾款180.5万元、救灾大米93吨、救灾棉被1000张、毛毯800个、彩条布200张、救灾衣物7挂车。四是加强物资储备,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改造面积200平方米救灾仓库1个,储备救灾被子3000张、救灾帐篷450顶、救灾彩条布1100张、救灾棉大衣1300件、救灾折叠床200张、救灾床垫200个、救灾大米130吨等。积极开展农村民房灾害保险工作,全县参保87344户,收缴保费87.34万元,参保率100%。四是继续做好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慈善救助工作,全县共摸底34名,筛查出符合手术患儿8名到广州军区总医院心血管外科中心接受免费手术治疗,并发放浙江温州平安慈善基金会慰问先心病患儿资金1.6万元。做好癫痫病慈善救助工作,全县105人参加免费筛查,符合条件的24名患者到昆明住院治疗。五是接收接收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捐助大朝山西镇扶贫捐款170万,配合组织开展2017年第四个“扶贫日”慈善会捐款工作,已接收101个单位及4455人捐款46.6万元,接收全县认购“10.17牵手号”普洱茶2154饼,接收义卖捐款11.38万元。

﹙3﹚、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支持作用

一是继续巩固“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对照《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考评标准》抓好自查自评工作,通过自查自评找差距补短板,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做好拥军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慰问沧源驻军边防团连队及驻县部队16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慰问各类优抚对象的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全县共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765人,共发放慰问金30.8万元,米120袋,油120桶,被120张,召开座谈会165次。下拨元旦春节期间全县3013名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补助金费30.13万元。发放部队粮油水电燃料补助51万元,支援部队基础设施建设3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33万元,发放退伍军人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88.1万元;二是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工作。全县共有退伍军人8135,其中重点优抚对象3149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共发放各项优抚资金1404.1万元。三是抓实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接收2017年秋、冬季退伍军人82人,完成退役士兵短期技能培训82人,完成率达100%。按政策发放33名已参加省级职业教育培训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及车费补助共计6.6万元。推荐14名退伍军人实现就业。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8名。做好优抚对象帮扶解困工作,对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复退军人、患病困难的复退军人给予医疗救助,2017年共救助193人次,支付救助经费57.1万元。帮助26户优抚对象开展危房重建,投入资金15万元,补助2943名重点优抚对象新农合参保资金52.3万元。

﹙4﹚、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事业,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社会福利工作积极有效。一是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目前全县共有97名儿童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累计发放资金117.62万元。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共有6503人申请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336.9万元,切实做到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残疾人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三是做好弃婴和孤儿的收养工作,2017年以来共办理2名弃婴的收养手续。为3名残疾人完成假肢安配工作。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联席会,明晰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攻坚,积极推进工作。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155份,做到不留空白和盲点。并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全国留守儿童管理系统。

——老龄事业加快发展一是云县有60岁以上老人58655人,其中80岁以上老人7739人,百岁老人23人,发放高龄老人健康(长寿)补助439.12万元。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工作。2017年发放老年法律法规宣传册1000份,参加老年法知识考试2800人,电视电台报道敬老事迹24条,编排老年法律法规文艺节目182个,县老促会送戏下乡慰问敬老院8场次,参加老人和群众2200多人,县个私协会、周六福珠宝店及社会各界春节看望困难老人、敬老院,县委县政府慰问各类困难老人200多人,媒体部门积极宣传报道敬老先进事迹、在市、县刊物、网络、电视、电台播放、手机报发送敬老先进典型,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部门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举行座谈会50场次,开展形势政策教育170场次。三是有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工作。及时成立云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云县民政局 云县公安局 云县卫计局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县老龄办关于印发云县养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民政联发〔201778〕号)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2017年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云民福〔2017〕4号)文件,严格按通知要求填报信息表格,并录入养老服务管理系统。针对《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115项内容逐一检查,按时填报《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结果汇总表》,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改工作正有序开展,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养老院消防安全整改工作。

﹙5﹚、抓实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及殡葬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做好城区路牌设置更新工作。对社区街道道路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城区有关居民户门牌号进行编制登记。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为契机,做好城区各开发区的路名、街名、小区的名称命名及规范登记管理工作。二是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普查成果接受了省、市普查办抽查验收,并按要求完成了成果数据审核反馈整改工作,地名普查工作已进入成果转化利用阶段。三是认真做好云县与周边县界、各乡镇地界区划地名宣传牌设置安装工作,共完成安装14块,投入资金50.9万元。牵头组织完成临翔与云县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稳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有层次、有步骤的推进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按要求组织申报了“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省和谐社区”。二是认真开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加强村、组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投入农村社区服务站及村组活动场所建设资金90余万元。三是认真开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对2016年度的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实参加年检108个,合格86个,不合格9个。四是核实发放原村公所干部生活补助费104人核发20.05万元,核实发放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费187人40.39万元。五是依法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对有违法行为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联合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相应处理。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完成新一届社会组织党委换届工作。六是严肃开展整治“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干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长及12乡镇民政助理员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云县民政局关于严厉整治“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干部”实施方案》,多次组织专题研究会议,及时部署整治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制定了宣传标语,并在局电子大屏幕上进行宣传,设立民政局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制作相关表格,要求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在与各自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的基础上进行上报。该项工作有序开展中。

——殡葬改革有序推进。一是加强殡改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了殡葬改革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我县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殡改氛围累计编印发放了各种宣传提纲材料3900余份;制作宣传材料在《云县报》刊登,在云县电视台连续滚播。三是加快清坟步伐。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于3至9月集中开展了云县城区范围内坟墓的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移风易俗的阶段性成果。四是强化措施,落实全境火化。制定《执行预案》,成立清坟指挥部,设立火化联络员,做到人财物三到位;抓紧将遗体火化政令纳入各行政村的村规民约。截至12月底,全县火化213具,火化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1﹚、抓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县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41万元,招商引资605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13744.6万元。

﹙2﹚、认真开展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云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县办发〔2016〕171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组长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云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机关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方案》(云县民政发〔2017〕46)文,严格按照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工作。投入48万元完成救助站、民政局生活区环境整治改造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县民政局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民政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民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580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04.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81%,减少资金1154.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低保人员大量调整减少,导致上级部门资金安排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民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51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26万元,占总支出的9.57%;项目支出12224.36万元,占总支出的90.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98%,减少资金316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低保人员大量调整减少,导致上级部门资金安排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8.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81.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增资调整导致2017年增加支出加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24.36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3166.1万元,减幅18.98%,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低保人员大量调整减少,民政实施项目减少,导致上级部门资金安排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8.88万元,占总支出的89.73%,其中:民政管理事务770.91万元,抚恤支出1673.43万元,退役安置203.41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20.5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01.04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济284.5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876.03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395.19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480.84万元),临时救助459.3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479.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5.01万元,占总支出的7.32%。3、国土海洋气象支出3.11万元,占总支出的0.03%。4、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356.38万元,占总支出的2.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6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6%。与上年对比减少3080.6万元,减幅18.97%,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低保人员大量调整减少,民政实施项目减少,导致上级部门资金安排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76%。主要用于向上争取资金差旅费、办公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0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2%。主要用于:1、民政管理事务1278.86万元,2、抚恤支出1813.78万元,3、退役安置203.41万元,4、社会福利支出120.57万元,5、残疾人两项补贴101.04万元,7、自然灾害生活救济284.54万元,8、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876.03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395.19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480.84万元),9、临时救助459.35万元,10、特困人员供养910.59万元。1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98万元,12、其他生活救助71.17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91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济,优抚对象医疗救济,职工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3%。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1.48万元,完成预算的7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更新后维修费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2万元,下降1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7万元,增长3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0.5万元,增长3.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更新后维修费下降,由于脱贫攻坚工作检查往来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4万元,占48.7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4万元,占51.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救灾车辆下乡查灾、应急通信、行政区划地名普查,殡葬运尸,敬老院日常采购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上下往来调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70.4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61%。与上年对比增加118.33万元,增幅26.1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民政养老服务项目,导致上级部门资金安排增加。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5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4%。与上年对比减少85.57万元,减幅19.36%,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手续不齐全,资金难以及时拨付实施导致资金支出相应减少。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部门“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公务用车修理费用降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政局办公电话费,水电费,出差及往来接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政部门资产总额905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39.23万元,固定资产46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788.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8.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052.93

4439.23

4367.87

96.16

0

149.6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云县民政局

二0一八年10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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