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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云县公安局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18-10-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0431201000

临沧市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2)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进行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3)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4)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治建设,监督、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等保障工作;(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主要做好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侦办全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维护林区治安的稳定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76676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6768.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32091.05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865325.83元。其中:基本支出5292668.43元,占总支出的90.24%;项目支出572657.40元,占总支出的9.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77193.40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2668.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7191.05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243.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2657.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9997.6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66768.43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32091.05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大。

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5325.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77193.40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农林水支出486429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3%。主要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其中基本支出4291632.91元,项目支出572657.40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98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981.60元;

7.住房保障支出322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32238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673.9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78.87元,完成预算5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802.87元,完成预算5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6.00元,完成预算的1.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处置后,支出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3363.9元,下降2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879.90元,下降2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84.00元,下降85.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处置后,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02.87元,占98.10%;公务接待费支出2276.00元,占1.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02.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802.8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县森林公安机关接待上级部门、外县森林公安机关及其他部门到本辖区办理案件、办理业务、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044.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9736.51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维修维护费、邮电费等各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926990.37元,其中,流动资产721673.37元,固定资产120531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915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438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0438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26990.37

721673.37

1205317.00

0.00

274394.00

0.00

930923.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263300.00

263300.00

263300.00




263300.00

263300.00

263300.00




货物

167200.00

167200.00

167200.00




167200.00

167200.00

167200.00




工程

96100.00

96100.00

96100.00




96100.00

96100.00

96100.00




服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云县森林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森林公安职责,坚决服务于“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和 “森林云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案件查处情况成效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1日,云县森林公安局共出动警力779  次,车辆315台次,共办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37 起,其中行政案件232起,占案件总数 97.9% ;刑事案件 5 起,占案件总数2.1% 。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 203人,收缴木材92.5384立方米,放生画眉鸟128只,缴非法枪支5支。林政罚款250894.97元。

2.创建平安林区工作。一是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云县”的总体目标和“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扩大“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范围,不断推动“平安林区”建设向基层农村和基层单位延伸和深化,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二是加强协作,搭建平台,共同发展。与毗邻的凤庆、永德、临翔、耿马、南涧、景东六个县签订了联防协议和责任书,区域性合作进一步推进。组织开展了 “利剑”“双严二号”等专项行动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5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10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8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7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8次,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1条,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案件8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23人。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3起,包括:滥伐林木案7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5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456公顷;无证运输木材案2起,没收木材共计37.83立方米;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案1起;非法收运输野生动物案1起,没收画眉鸟13只;火灾案件7起。涉案总价值共计87002.08元。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三是紧扣“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构建绿色和谐林区”这一主题,切实加强林区通道的控制目前共查获4起运输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4471.7克,铲除大麻4000余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四是物建治安耳目33人,耳目提供有价值线索30余条。五是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违法打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自然保护区采矿、探矿、采石、挖沙、旅游开发、交通、水电、风电等开发建设行为,在自然保护区内毁林开垦、采药、盗伐、滥发林木等违法行为,在自然保护区内放牧、狩猎、捕捞等违法行为,在自然保护区周边企业偷排偷放,导致自然保护区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共巡逻检查自然保护区90次,组织宣传教育活动74次。处理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责令改正44人。

3.全力以赴投身脱贫攻坚,构建警民和谐关系。按照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要求、总部署,定期不定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年内共安排2名驻村工作队员到挂钩的幸福镇干坡村开展工作,3名脱贫攻坚小分队队员到漫湾镇3个村开展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今年8月份,工作队员了解到挂钩的幸福镇干坡村和栗树乡慢郎村分别有13名和5名贫困学生考上本科线的情况,我局即联合相关的几个企业共同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募集资金49000元,对十八个贫困学子分别进行了捐助,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深入饭庄、农庄、餐馆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共发放和粘贴宣传资料200余册,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有效营造了普法、学法、用法的社会法制氛围。二是根据云县政法委的要求,云县森林公安局积极参加综治维稳月法制宣传活动和送法下乡活动3次,出动警力1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受教育人员10000余人。三是开展林区禁毒宣传、缉枪治爆等宣传活动5场,出动警力1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受教育人员1500余人。四是认真采集、录入涉林常住人口、涉林企业、涉林车辆、林权证、采伐证、涉林重点人口等数据,目前共完成各类数据录入43.3万余条。

5.健全保障体系,落实从优待警。2017年,共看望慰问生病民警、退休民警及家属5人次,发放慰问金2800元。同时为改善民警办案条件共投入资金13万多元,为执法办案部门添加6套办案电脑及无人机等,更换全局办公桌椅。投资17万元左右,为茂兰派出所建设生活区专用房(包括健身房、阅览室、活动室)、绿化及修建围墙等

6.宣传工作和警营文化建设有效推进。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局广泛深入积极开展以森林云县、平安建设、美丽家园等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同时要求民警积极撰稿投稿,加大对外的宣传力度。目前,已被省级报刊采用6条;市级报刊采用3条;市级电视台采用4条,县级电视台采用5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决算事项中无需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200431201111


公开表格201810240426593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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