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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18-11-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2)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政策要求,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落实和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拟定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3)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4)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5)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依法进行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验;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7)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9)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临沧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依法监督特殊药品;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管理规范;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承担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许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和授权,依法查处计量及认证许可违法行为,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12)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3)负责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14)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监管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云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2个机构。其中: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

12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9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副科级);股室领导职数11名。

12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共34名,其中:爱华市场监督管理所10名(含 1名所长副科级);幸福镇、涌宝镇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各3名(含 1名所长副科级);茂兰、忙怀、漫湾、栗树、后箐、大朝山、大寨、茶房、晓街9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2名(含1名所长副科级)。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9人,其中:行政人员73人(包含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是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品种和无证经营等高风险行为的整治力度,按照“重点领域巡查整治、重大节庆活动安全保障、重点场所日常监管”的要求,加大以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指导和督促食品行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基本药物和特殊药品监管,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认真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有关规定,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级管理二是坚持疏结合,加强对小作坊、小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和小摊贩等小食品行业的规范引导。通过“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措施,加强对食品小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引导和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食品小行业走合作生产、联营做大的发展道路,采用“以大带小”、企业合并等方式进行规范、提升。三是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以学校食堂为切入点,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18,完成第一类餐饮服务单位,包括: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可视、可观、可知。四是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标准等。

2.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紧紧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加大力度,拓宽领域,提高效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红盾护航”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继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推进网格化监管机制的落实,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隐患,确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针对“四品一械”市场的薄弱和领域等突出问题,加大稽查工作力度,促进“四品一械”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积极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监管工作,做好企业年报后续抽查工作。以大拆大整为契机,注重重点领域无照经营的监管,积极履行查处关闭职能,确保监管到位。

3.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个转企”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市场经济活力。进一步规范消费投诉集中行业的经营活动,促进行业提升发展水平。

4.深入实施质量“三强”战略。深入实施质量强县和标准强县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深入实施品牌强县战略,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品牌。继续加强计量、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工作。

5.切实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切实抓好基层所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开展多形式培训,增强业务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助推干部掌握监管业务知识,提升监管技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法制分级核审制度,规范统一执法程序、文书、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定的职责边界和履职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日常督查、专项巡查和主题教育,加强党内学习,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和党建工作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 76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9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9.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99.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9.42万元,上年结转89.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9.42万元(本级财力1399.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99.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9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035.8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2.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48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5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2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3.0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支出913.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37.0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3.06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经费支出97.73万元;培训费支出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2.52万元;离退休费59.1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73.68万元;津贴补贴605.16万元;奖金21.55万元;绩效奖励13.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9万元;住房公积金73.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3.7万元;培训费4.11万元;工会经费9.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9.12万元;抚恤金2.52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基本支出预算变动。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项目支出预算变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电话费及网络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为350.4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80.09万元;专用设备32.52万元;办公家具、用具37.87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是在开展我单位各项公务时所发生的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经费支出,不单列预算,作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明细经济科目支出。(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24.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6.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7.9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13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燃修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燃修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03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附件: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4、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11、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2018021309450756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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