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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云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18-11-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关于云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云县民政局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救灾救济、城乡社会救助、老龄工作、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团民间组织管理、拥军优属、退役士兵安置、孤儿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事业、殡葬管理等主要职责。业务指导12个乡镇民政办、11个乡(镇)农村敬老院,全县有民政助理员32人。全县共投入使用云县中心敬老院、大朝山西镇敬老院、爱华敬老院、忙怀乡敬老院、茶房乡敬老院、涌宝镇敬老院、茂兰镇敬老院、晓街乡敬老院,投入使用了爱华镇德胜、爱华社区老年协会、涌宝镇棠梨树、石龙村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1000名、城市低保对象8000名、农村特困对象645名、城镇特困对象346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3179名、孤儿96名、60岁以上老人62589人、80—99周岁8194名、百岁老人26名。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离退休人员7名,遗属4人。享受农村半脱产干部187人,义务兵优待131人,村干部退休补助100人,麻风病人救济20人,60年代精减人员43人。机关遗属5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民政部门内设13 个部门,即:办公室、社会救助股、救灾救济股、社会事务股、优抚安置股、地名区划股、基层政权股、云县老龄委办公室、殡葬股 ,云县救助管理站,云县中心敬老院、云县殡仪馆 ,云县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奋力谱写新时代云县民政工作新篇章,为幸福云县建设做出民政应有的贡献。

2、抓班子、带队伍,强化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县乡民政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安排,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研究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民政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深刻研究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定位和作用,深刻研究把握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深刻研究把握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主动作为,在服务全局中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二是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教育。抓实县乡民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努力营造善于学习、积极进取、奋发拼搏、扎实工作、积极向上的浓厚学习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民政工作队伍。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党纪党规,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新常态,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3、全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把工作重心从应急救灾逐步转到日常防灾减灾上来,全面减轻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高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提高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县乡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申报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物资标准,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继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增强应急响应时效,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切实加强驻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4、抓实抓牢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作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筑牢脱贫攻坚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继续巩固精准施保专项整治成果和“两线合一”工作,强有力的助推脱贫攻坚,严格落实城乡低保乡镇受理责任、审核主体责任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主体责任,发挥好村(居)委会协助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参与审核的作用,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继续开展“救急难”和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继续加强低保经办能力建设。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有效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5、有效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认真组织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要认真对照《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对标对表,逐项对照检查,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成功创建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整合优抚安置信息资源,加快推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推动解决涉及军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军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建立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继续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6、扎实有效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制等试点工作,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续开展“推进年”活动和推进“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着力提高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多元主体兴办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全面完成云县大寨镇、栗树乡、后箐乡、漫湾镇敬老院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幸福镇敬老院和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继续巩固开展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7、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云县回龙山公墓墓位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36号)文件精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在积极稳妥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和大力倡导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上取得显著进展。加强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公墓等设施建设,遏制散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加大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宣传殡葬管理改革法规和政策, 营造厚养薄葬的浓厚氛围。

8、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等日常监管,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党建覆盖提升工作取得实效。引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加快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

9、做好基层政权管理工作。一是规范村民(居民)自治活动。加强对村(居)自治活动的督查检查,规范村(居)务公开,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治理“村霸”工作。二是组织做好农村社区试点工作。三是认真贯彻《志愿服务条例》,积极推广志愿者服务活动。

10、强化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工作。加强城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做好2018年度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11、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思想党建和制度党建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把党员入口关,全力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的本领,不断提高党总支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民政改革、打造法制民政提供坚强保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一系列实施办法及中央关于“反对四风”工作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到为民服务、务实工作、清廉做人,自觉树立廉洁观念、养成廉洁行为,推进全局廉政文化建设的持续发展。抓好民政资金内控制度建设,充分利用纪委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安全运行,并发挥其社会效益。

1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各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认真排查处理安全隐患,加大安全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安全运行。

13积极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夯实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基础,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讲文明,树形象,抓管理,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

14、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2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5.4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164.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5.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38.7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5.45万元(本级财力1625.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5.4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62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1.3万元,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7万元,用于农林水支出57.67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42.81万元,支出总计1625.4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25.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5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4.0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情况,2018年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项目。 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与中央配套事项无资金。主要用于20808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及20819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2080204双拥工作经费,2080205主要用于长寿高龄老人补贴,2081001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2081107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预算无资金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支出原因主要是:

(一)2018年2080201行政运行538.16万元,支出增加原因是武装部军人服务中心划转8个人员编制工资及政策性增资。比2017年预算增加171.26万元,比上年增加46.68%。

(二)2018年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补助632.52万元,减少原因是全县五保供养人员核实调整减少引起资金减少。2018年比2017年预算减少115.2万元,比上年减少15.41%。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无资金安排。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5.17万元,其中:机关办公经费13.8万元,安排职工教育培训支出2.39万元,工会费安排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是在开展我单位会各项公务时所发生的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经费支出,不单列预算,作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明细经济科目支出。(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民政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31.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8.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2.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1.4万元,招待费用减少0.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出境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4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维修费1.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7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减少往来招待人员费用0.7万元。

2018年2月1日

附件: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4、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11、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8020605235789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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