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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公告


来源:云县财政局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21-09-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1〕15号)以及《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发〔2021〕4号)的安排部署,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组织实施部门

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单位为云县财政局。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云县大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云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

钟汝鑫:云县财政局副局长;

施泽彦:云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股长;

李如红;云县财政局涉外金融股股长;

张德伟:云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工作人员。

三、检查依据

检查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

四、检查方式

综合利用检查、调查、座谈等形式,采取询问、谈话、收集数据及信息、翻阅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

五、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揭示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一)投资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投资合规性和可行性,投资前期是否开展尽职调查,投资是否有审批手续,对投资的后续管理是否有效,投资回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减值或损失风险等。

(二)委托贷款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向外部单位提供的委托贷款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委托贷款期限及回报是否合理, 委托贷款后续跟踪管理是否到位,委托贷款方是否按用途使用资金,委托贷款方是否有相应资产做抵押、担保及还款措施等。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核算方面。重点检查费用报销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是否存在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少计提折旧,投资或融资核算是否规范,列支费用的相关票据是否合规等。

(四)债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投资规模与债务规模是否匹配,债务占资产的比例是否合理,期末债务还款期是否过于集中, 是否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是否存在名股实债或循环注资,是否虚构项目发债融资,银行贷款等各项债务融资是否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管理,政府是否负有偿还贷款责任。

(五)内部控制方面。重点检查经营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及核算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投资、向外单位出借资金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建设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

(六)重点行业检查方面。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等,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六、检查时间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 :9月6日至15日,完成查前准备工作。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业务培训,收集有关资料,做好查前公告;

第二阶段: 9月15日至20日,实施检查工作。检查组按规定流程开展检查,提交工作底稿、检查报告、问题清单、处理处罚建议,以及分行业汇总检查报告;

第三阶段 :9月21日至9月30日,汇总检查情况。根据检查组检查情况和问题清单,汇总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现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10月1日至10日检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检查事项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和“互联网+监督”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五阶段: 11月31前,落实问题整改。对被检单位下达检查问题处理(处罚)决定书,对有关方面督促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监督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检查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总结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切实履行财政监督主体责任。

(二)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查相关资料的提供,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大问题,注重检查成效。要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保证检查覆盖并突出重点。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扰乱行业秩序的机构的抽选力度;要聚焦会计、审计、评估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突出检查重点,抓住问题实质, 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四)依法依规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做到检查程序合法合规,检查内容完整,工作底稿详实,检查结果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要按“互联网+监管”要求,在检查中推广使用会计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实行检查全过程留痕;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防止“灯下黑”。

(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长效机制。财政局要加强与审计、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国资监管等的沟通协调, 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提高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检查期间,检查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问题线索向检查组进行举报,检查组将对举报内容、线索纳入重点检查,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施法彦

特此公告

云县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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