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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公告


来源:云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2-07-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发〔2022〕7号)的安排部署,对云县地方投融资平台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组织实施部门

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单位为云县财政局。

二、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及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和临沧市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云县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工作需要由县财政局从近三年未接受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单位中随机选取地方投融资平台、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作为检查对象。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为:云县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县司法局。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为:

钟汝鑫:云县财政局副局长。

施泽彦:云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股长。

张德伟:云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工作人员。

四、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运用查账、盘点、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实施实地检查。

五、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地方投融资平台

1.投资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投资合规性和可行性,投资前期是否开展尽职调查,投资是否有审批手续,对投资的后续管理是否有效,投资回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减值或损失风险等。

2.委托贷款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向外部单位提供的委托贷款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委托贷款期限及回报是否合理,委托贷款后续跟踪管理是否到位,委托贷款方是否按用途使用资金,委托贷款方是否有相应资产做抵押、担保及还款措施等。

3.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核算方面。重点检查费用报销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是否存在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少计提折旧,投资或融资核算是否规范,列支费用的相关票据是否合规等。

4.债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投资规模与债务规模是否匹配,债务占资产的比例是否合理,期末债务还款期是否过于集中,是否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是否存在名股实债或循环注资,是否虚构项目发债融资,政府是否负有偿还贷款责任。

5.内部控制方面。重点检查经营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及核算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投资、向外单位出借资金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建设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

(二)行政事业单位

1.资产方面。重点关注资产初始和后续计量、确认是否准确;是否严格执行现金收支核算制度;是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核对,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账卡、账实、账账不符问题;资产的折旧、摊销是否准确等。

2.负债方面。重点关注负债计量、确认是否准确;借款事由是否规范,借款数额、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应付及暂收款项、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3.净资产方面。重点关注净资产计量、确认是否准确;专用基金的来源及构成是否合理、真实;累计盈余是否存在新旧衔接时的科目余额增加核算工作量。

4.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计量、确认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财政拨款收入是否和国库指标对账一致,实有资金管理的收入是否准备计量;是否存在未全口径核算收入,在往来账中隐藏收入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存在截留、坐收坐支、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将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收入通过下属单位进行核算;是否存在不用预算一体化系统机制凭证仍手工录入凭证挂接项目的情况;预算会计各类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辅助项中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等是否准确计量。

5.支出费用方面。重点关注支出计量、确认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补助、奖金、福利发放是否合规;有无擅自调整项目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专项资金与日常经费是否存在混合核算问题;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套取资金或虚列支出问题;业务活动费、资产处置费、捐赠支出等是否合规;各类财政预算支出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分类;实有资金管理的支出业务是否按照具体项目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核算,辅助项中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等是否准确计量。

6.结余结转方面。重点关注预算会计结余结转金额是否与决算上报金额一致;实有资金账户管理的结余结转科目余额是否与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一致;各类涉及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的业务,结余结转核算是否准确。

7.预算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包括各项收入预算编制是否合规,收入项目是否全部纳入预算,人员经费编制是否合规,公用经费预算是否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批复方案,是否细化到具体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委托业务费(聘用中介机构、专家、研究机构等)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规;预算编制是否考虑结余资金因素进行统筹整合;预算结余确认是否准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流入、流出、调整、滚存确认是否准确。

8.决算管理方面。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审查、立项依据、项目实施程序等是否合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被检查单位资产及与之相关的收入是否纳入核算范围,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是否符合规定,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预算支出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问题,“三公”经费、津补贴、奖金支出是否合规;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是否真实,结余资金是否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9.财务基础工作方面。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岗位;会计科目、辅助项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记账凭证未按规定填制、原始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填制会计凭证、设立会计账簿。

10.新旧制度衔接等方面。重点关注2019年新旧会计准则制度衔接情况,期初余额调整是否准确;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是否按照“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原则编制。

六、检查时间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 :2022年7月11日至7月31日,完成查前准备工作。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中制定抽查计划、制定抽查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对象名单确认、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并组织检查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专业会计知识,收集有关资料,做好查前公告;

第二阶段:2022年 8月1日至8月31日,实施检查工作。检查组按规定流程开展检查,提交工作底稿、检查报告、问题清单、处理处罚建议、汇总检查报告。

第三阶段 :2022年9月1日至9月10日,汇总检查情况。根据检查组检查情况和问题清单,汇总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撰写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的汇报,提交局党组或局班子会议审定后,将检查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2022年9月11日至15日检查结果录入阶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检查事项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和“互联网+监督”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五阶段: 2022年9月10日到12月31前,落实问题整改。对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通知或处理(处罚)决定书,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检查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总结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切实履行财政监督主体责任。

(二)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查相关资料的提供,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大问题,注重检查成效。要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保证检查覆盖并突出重点。要聚焦会计、审计、评估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突出检查重点,抓住问题实质, 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四)依法依规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做到检查程序合法合规,检查内容完整,工作底稿详实,检查结果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要按“互联网+监管”要求,在检查中推广使用会计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实行检查全过程留痕;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防止“灯下黑”。

(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长效机制。县财政局要加强与审计、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国资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提高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按照《县委巡察机构与县财政局工作协调机制(试行)》(云县巡察办[2022]5号)文件,与县纪委做好协调事项和任务协同工作。

检查期间,检查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问题线索向检查组进行举报,检查组将对举报内容、线索纳入重点检查,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883-3212098。

联系人:施泽彦

特此公告

云县财政局

2022年7月 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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