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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县委关于印发《法治云县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来源:云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1-12-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委发〔2021〕21号

各乡、民族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 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省、市驻县单位党组(党委):

《法治云县建设规划(2021—2025 年)》 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县委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法治云县建设规划(2021—2025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020—2025 年)〉的通知》(中发〔2020〕27 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云发〔2021〕18 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印发〈法治临沧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临发〔2021〕25 号) 精 神, 结合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忠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 做到 “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在云县落实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云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云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 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 保障。

(二) 总体目标。 到 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府规章制度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 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法治治理现代化中的 基础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到2035 年, 法治云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族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实 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 基本原则。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 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云县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规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 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坚持从云县实际出发。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 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充分 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 变化等综合因素,统筹发展和法治,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 各项制度设计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坚持系统推进和整体推进。树牢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法 治云县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法律规范和道 德规范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 强烈的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眼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切实增强法治云县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工作目标: 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国家工作 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宪法宣传教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国家法制 统一、尊严、权威得到有力维护。

(四) 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 全县各族人民、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都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五)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 员要带头尊崇和贯彻宪法法律,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社会组织等制度。完善各级党委(党组) 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

(六)扎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县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 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坚持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完善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及程序,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引导青少年从 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养成 尊法守法习惯。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建设,推动“12 ·4”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常 态化,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云南法治故事、临沧法治故事、云县 法治事故,提升宣传教育实效,让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目标: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争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 100%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 100%,行政争议总量和行政诉讼一审败诉 率逐步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100%,政府活动 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七)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恪守法定 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顺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职 责关系,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清单 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善各部门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逐步实现 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

(八) 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责任倒 查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 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做到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 独立客观、风险评估 “应评尽评”。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 反馈和评估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 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 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 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 作科学化、法治化、智慧化水平。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 法资源,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 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重心向下移,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 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 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 逐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 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 权限争议协调机制。健全行政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强制 执行效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 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和刑 事司法无缝对接。

(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 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全面推行行政 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和创 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 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 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 题,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 野生动物保护、边境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改进和创新执法 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 运用,明确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 法方式的适用范围、程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统一 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 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 对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 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十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招商引资洼地。实施“市 场主体倍增工程”, 推进扎实开展 “阳光、雨露、土壤”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等,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清 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 全面落实 “非禁即入”。持续优化营商环 境,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 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优化完善营商环境评 价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 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企爱 企良好氛围。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贯彻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 护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加快“证 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等改革。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清理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 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 深化 “科技 创新+政府革命”, 巩固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 加快“一部手 机”系列产品迭代升级,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相关 任务,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最多跑 一次”,努力把云县打造成适宜投资、适宜发展的营商洼地。

(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复 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 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 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和公信力, 2022 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 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 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 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移民 搬迁安置、旧城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 件,以及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 关负责人要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 逐年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力争到2025年底前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100%。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工作目标: 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纵深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健全刑事诉讼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进一步 降低审前羁押率、轻罪起诉率,力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 持在 80%以上; 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 85%以上; 一审上诉发回重审、改判率低于 5%;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低于 25%;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率低于 43%, 有财产可供执 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保持在 93%以上; 监狱在押罪犯 思想政治教育合格率、守法守规率、文化教育合格率保持在 95% 以上; 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 0.2%;全县犯罪率逐步降 低,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三)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建立与辖区人口、案件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等因素相适应、科学完善的法院检察院编制、员额动态管理机制, 规范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程序。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 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坚持 “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 制度。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司 法职业保障机制。优化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级监 督、诉讼分流、职能分层和资源配置的功能。优化公安机关职能、 机构和力量配置,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运行,深入推进县 (区)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推进看守所管理体制改革, 确保监管场所执法更加安全规范。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完善司法 行政系统机构职能体系。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执业行为规范 制度机制。建立与诉讼流程相同步、与“案结事了”要求相适应, 规范、安全、高效的涉案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机制。

(十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刑事立案标准,探索刑拘直诉机制,全面落实补充侦查、不起诉、 撤回起诉制度,推动刑事立案和追诉标准整体衔接。加快构建规 范化、精细化的办案流程体系,统一规范证据审查认证标准。完 善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宽 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流程,推行专业化办案模 式,完善捕诉一体机制。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各项机制,杜绝刑讯 逼供,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严禁超期羁押,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 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和使用规 范。完善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 覆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进刑事申诉制度改革,对不服 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五)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 地可办。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完善诉非分流对接机制, 完善调裁分流对接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建立健全速裁 快审快执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建设分层递进、 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 质效。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惩治力度。加强 民事“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

(十六)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和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加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 集中管辖法院与案件辖区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制度机制建设。强 化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指引和典型案例指导。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 诉讼有机衔接,健全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作用,建立健全司法和检察建议反馈落 实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落实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新 机制,加强非诉执行的协调衔接。

(十七)深化刑罚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加强刑罚执行标准化和数字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平安监 狱、文明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建设,把政治改造贯穿于罪 犯改造工作全过程,促进罪犯强化“五个认同”“五个树立”, 做到认同党的全面领导、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 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 观、文化观、宗教观。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 正工作,充实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力量,确保县级社区矫正社会 工作者数量与辖区列管矫正对象工作量相匹配。健全看守所与社 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衔接机制,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加 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加强戒毒新技术、新方法研究运用,围绕 分区、分段、分项的康复训练要求,探索构建科学化的康复训练 模式,持续提升强制隔离戒毒质效。

(十八) 增强社会安全感。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基 层平安创建,形成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依法严打跨境违法犯罪,构建强边固防铜墙铁壁,切实守好国门、 管好边境。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涉枪涉 爆、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 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 行为发生, 增强社会安全感。

五、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工作目标: 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为方向,加 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夯实社会大普法格局,力争县级法治文 化广场(公园) 实现 100%覆盖, 乡(镇) 法治文化阵地实现 100% 覆盖,村(社区) 法治文化设施实现 100%覆盖,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实现 100%覆盖,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明显提升,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全县信访量、万人成 讼率、万人失信率实现逐年下降,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 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十九)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普法工作建章立制,健全 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 单制度,探索建立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国家工 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强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 任,推动县级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形成1个以上普法品牌 栏目(节目), 推进普法教育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 夯实全 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 法律服务。统筹推进乡村(社区)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推 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广场公园、农村院坝等公共文化设施融 入法治元素,融合推进城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落实领导班 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调整优化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加大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 任职培训的法治课程比重,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落实,加强法治 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和 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合力,用法治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化并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法治 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推动民族文化、传统习俗、行风社风与法治文化相统一、相融合,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民族节庆等契机, 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厚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土壤根基。

(二十)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 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 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县域在制度建设、资源统筹、 手段方法、技术支撑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快推进县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健全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规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农 村民主决策机制和程序安排,依法落实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 会工作有机衔接,构建新型社区治理共同体。完善社会信用失信 惩戒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制定依据、 适用范围、惩治标准和救济机制。加强对产权的执法司法保护, 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加大对袭警、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二十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相关数据融合一体化,用好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加大“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广 应用力度,到2022 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 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 助、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服务资源整合,完善服务产品体系, 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制定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发展指标、建设标准、评价机制等规范,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首选率、满意率。切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调整优化公证执业区域。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十二) 加强诉源治理工作。 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 用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加强预防性制度建 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加强乡(镇)、 村(社区) 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推进 律师调解工作,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完善调解、信访、 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 化解综合机制。有序推行行政裁决工作,探索扩大行政裁决适用 范围。加强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深化诉访分离改革,依法打击处理非法闹访缠访行为。

六、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工作目标: 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进一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十三)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坚持和加强党对法 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 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 到切实保障。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 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推动落实执纪执法 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探索建立立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 实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度。党委政法委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 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 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 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 会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

(二十四)加强备案审查监督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备案审查程 序,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强化对政府和各部门行政 规范性文件、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将法院、 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范围。完 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全县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 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加强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 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 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 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健全行政复 议案件审理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二十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全面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 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统 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 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 权力和责任,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完善对担任领 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配套建立内部 公示、定期通报机制。健全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 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构 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司法人员惩戒 制度,明确惩戒条件和程序。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检察公 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公益诉讼制 度机制,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检察建议 制度。健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规 范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 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派驻检察室建设。建立健全重大案 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 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落实对监狱、看守所的巡回检察 制度。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 假错案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

七、加强法治保障体系建设, 筑牢法治云县建设坚实后盾。

工作目标: 加强法治云县建设的政治、组织、队伍、人才、 科技、理论等方面保障,力争全县至少建成 1 家“枫桥式”公安 派出所、规范化司法所等,全县律师及公职律师力量逐年提高, 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率达到 100%。

(二十七)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党组) 和领导 干部要支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 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 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 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组织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法治 云县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宣传部门要加强法治 宣传工作,运用好新媒体力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部门要明 确负责本部门法治工作的机构。执法、司法机关党组(党委) 要 加强领导、履职尽责,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 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 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二十八) 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 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的法治专门队伍。建立健全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在 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完善从符合条件的 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 员制度。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司法部门干部 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法治专门队伍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 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加快发展壮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 律师队伍。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 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 健全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坚 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 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 作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 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 制度。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 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

(二十九)加强经费和科技保障。加强法治云县建设经费保 障,统筹资金重点保障信息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执法司法装 备配备等工作,强化经费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收费和罚没收 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 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智慧法治”, 推进 法治云县建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 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推动 科技创新手段深度应用,加快政法大数据平台、智慧法院、智慧 检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

(三十)加强理论和智库保障。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建设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治理现代化和立法基础研究工作。加强 法学会建设,推进法治研究基地、研究机构、研究方阵建设,建 立健全法治咨询服务专家库,组织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参与各级人 大、政府立法,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 评估,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调研论证、起草、成效评估等工作, 拓展咨询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八、健全完善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坚定不移推进 依规治党

工作目标: 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解释、评估、 清理工作机制,狠抓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 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规治党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十一) 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不折 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 党内法规体系统一性和权威性。

(三十二)狠抓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 来,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加强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重要教学内容,列入“万名党员进党校”教学内容,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 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宣传解读力 度, 提高党内法规普及率和知晓率。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 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 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 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充分释放党内法规制度威力。

(三十三)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加强党内法规专门 工作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加强专业化建设,充实各级党内 法规工作机构人员力量。落实落细党内法规工作机构以集体名义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强党内法规制 度建设、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九、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云县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 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工作目标: 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法治云县建设的全过程和 各方面,法治云县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力争建成 1 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市级 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 占比达到 70%, 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 调查全县综合满意率达到 98%以上, 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建设的 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十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组织 要加强部署安排,统筹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 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 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更好用以 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 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各级党校要作为重点课 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 治工作机构要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线 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 覆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组织开展符合青少年学 生特点的学习宣传活动和法治理论教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 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宣传部门要组织推动新闻媒体以专 题报道、评论言论、理论文章、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 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深入人心。

(三十五)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 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 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建立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推 进法治建设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 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 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十六) 着力完善法治服务和保障云南实现 “三个定位” 的机制。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 “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和“四个突出特点”“四个方面的重点 工作”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和内在逻辑,找准法治 服务和保障云县实现“三个定位”的切入点,更好发挥法治的引 领、规范、保障作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法规制 度,健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各族 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 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文明领域法治保障工作统筹协调 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 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 处侦办,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完善涉外法治工作机制, 提升法治促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效能,整合调动优质法 律服务资源。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野生动物保 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 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

(三十七)健全法治云县建设推进机制。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法 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载体的统筹,完善议事制度,提高议事 能力和协调水平。建立法治服务大局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重大战 略、重大改革深入推进。健全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法治 督察员制度,完善工作规则,强化法治云县建设重大事项督察。 完善法治示范创建功能,深入开展法治政府、民主法治村(社区) 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示法治云县建设实 践成果,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宣传、推广、褒扬,营造良好的法 治生态和法治环境。健全完善法治云县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 准,探索开展第三方测评工作,改进和加强法治云县建设群众满 意度测评工作。

各乡(镇) 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要全面准确贯彻 本规划精神和要求,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切实抓好统筹协调, 加强督促落实,压紧压实责任, 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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