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文件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通告
云县发改规〔2022〕3号

《云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1年。

特此通告!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打造教育惠民工程,落实好中央“双减”精神,加快推动云县中小学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9号)和《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授权县(区)人民政府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价发〔2022〕1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学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考试”等。

(二)课后服务形式。课后服务分为基础服务和特色服务两种模式。基础服务:由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特色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特长、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综合素质,组织艺体特长训练、学科能力和兴趣拓展、科普、劳动实践、科创文创、社团等服务,可由学校根据现有条件组织开展,也可按相关规定引入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服务。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执行,确保课后服务质量和时长(周一至周五开展,每天不少于2小时)达到要求。

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定义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是指小学、初中学校在正常上课日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或家长提供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一)学校自行提供的课后服务,并确需收取费用的,按照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收费标准: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80元,农村地区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为320元。

1.城区学校指云县第一完全中学(初中部)、云县第二完全中学(初中部)、云县民族中学、云县爱华完小、云县第二完全小学等城区范围内的学校,其它均为农村地区学校。

2.对烈士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子女、残疾(本人)学生和孤儿学生、动态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课后服务费实行减免政策。

3.课后服务收费财政给予补助的,扣减补助并进行折算后收取。

(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作为代收费进行管理。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县城区为每生每学期380元,农村地区为每生每学期320元。

(三)参与多种形式课后服务学生收费标准。同一学生既参加基本课后服务又参加特色课后服务或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县城区为每生每学期380元,农村地区为每生每学期320元。

四、加强服务监管

(一)规范服务程序。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学校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

(二)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各收费主体(单位)要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课后服务费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严禁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提出退出课后服务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含政策调整)调整学期天数的,按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收费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各学校指导,督促各学校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课后服务收费和支出。

(三)严格落实收费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学校课后服务费等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为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变相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强制、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四)规范使用所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县教育体育局要根据级有关要求,细化制定我县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并严格督促各收费主体(单位)按方案要求执行。

五、加强统筹协调

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卫健、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督促指导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把安全监管放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学习、活动的场地、设施应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要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严格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疾病防控、应急救护、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课后服务值班、监管等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学校要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六、服务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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