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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9-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布了《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在《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基础上,调整编制了《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组织27家县级部门开展书面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

二、目的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权责法定原则,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发〔2022〕55号);

(三)《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发〔2022〕80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

(六)《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46号)。

四、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

(一)正文部分。正文内容主要对《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比2022年版新增、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修订情况作了说明。2023年版在2022年版24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调整47项,其中新增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5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取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审批权限,增加“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权限。根据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对实施机构作出调整,将“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由“县自然资源局”调整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调整为“县发展改革局”;取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地方立法等情况,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机动车登记”“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犬类准养证核发”“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共3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作出调整。

(二)附件部分。附件《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对照梳理,云县应依法承接《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共239项,涉及27家县直部门。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事项237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许可事项2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县级237项、乡级5项(乡级事项数量相对较少,纳入县级清单管理)。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在上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布后1个月内承接许可事项子项、业务办理项,编制公布本乡镇、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并将公布情况报县政务服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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